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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将传王丹作证

分明是要陷害王丹,王丹必須老實說明實際拿了多少錢。
說不清楚,得吃上偽證罪;說清楚了,如果阿扁給的錢屬貪
污所得,那得吃上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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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gfw999 的帖子

太天真了!如果拿的是阿扁貪汙所得,就得陪著阿扁坐牢。
王丹哪裡知道阿扁給的是否為貪汙所得?如果打死不認
拿阿扁的錢,最多也只落個偽證罪!這是輕罪。通常法官會
給予原諒,除非是累犯或態度惡劣才會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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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gfw999 的帖子

阿扁是說王丹拿錢去幫台灣做機密外交,王丹如何証明他拿的錢
是去幫台灣做機密外交?想要證明,還得靠其他國家的外交部願意
承認!有哪個國家的外交部願意承認這種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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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gfw999 的帖子

你可能不暸解國務機要費,這個名稱是總統專屬。
也就是只有阿扁一人能決定給誰,但是國務機要費屬公款,
必須用於公務。所以,如果阿扁有把錢給王丹,必然是要去執
行公務,如果王丹沒去執行公務,那就構成了侵吞國家財產。
但王丹不是公務員,所以觸犯的是詐欺及侵占罪(這可不是輕罪),
坐個8年10年牢肯定跑不掉。如果一開始阿扁就沒告知王丹必須
把錢用在執行公務,那阿扁就構成了圖利他人(貪汙),王丹拿到的就是贓款,構成了贓物罪(比詐欺與侵占罪輕一些)。

[ 本帖最后由 pitifuldog 于 2011-3-26 21: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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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gfw999 的帖子

王丹拿哪個國家的護照我不清楚,觸犯台灣法律,台灣的司法機構就必須辦他。
當然他所屬的國籍國也可以要求台灣將他遣送回國審判,台灣接不接受是由外
交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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