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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nanjake 于 2011-2-12 18:19 发表
侵权,之前也禁止过。具体的理由说了你也不屑一顾
我在上海生活了30年,怎么没碰到过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回事儿?还侵权呢,你应该去学学法律,侵权行为是有具体的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就比如我在上海放鞭炮是不能对远在南宁的你构成侵权一样。损害事实要具体,你说空气污染啊什么什么的不是具体的损害,不然你被人传染到非典啊甲流啊什么的也可以去控告人家侵权了。因果关系什么的我还需要给你解释吗?我怎么感觉自己像个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务员呢,我连五毛钱都没拿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