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具有以下八项不言自明的权利:
1、从事有关工作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挣得足以提供充足衣食和娱乐的收入的权利;
3、一切农场主生产和销售产品足以保障自己和家庭在生活上过得去的权利;
4、一切企业主,不分大小,在自由的环境中从事贸易,不受国内外垄断集团不公正竞争和控制的权利;
5、一切家庭拥有体面的住宅的权利;
6、享受充分的医疗照顾和机会获得并保持健康身体的权利;
7、享受充分保障,不必在经济上担心老、病、事故和失业的权利;
8、获得良好的教育的权利。
——摘自美国前总统罗斯福,他在1941年向国会递交的国情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