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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0-3-15 18:41 显示全部帖子
佛教徒和基督徒对话(1)
佛教徒和基督徒对话(1)
基督徒:佛教固然主张“慈悲为怀,普度众生”。但佛教并不赞成在行善的同时付诸爱心。因为佛教从它自身的世界观和人性论出发,把爱理解为一种不确定的盲动力量,认为爱会引发种种不良的情绪,从而干扰修行的过程和效果。“从爱生忧患,从爱生怖畏;离爱无忧患,何处有怖畏?”由此可见,佛教固然主张行善,但佛教主张行“无爱之善”,只讲行为不讲感情的。
佛教徒:看来先生对佛教有所涉猎。那么请教先生,慈悲是什么意思呢?爱在佛教里又是如何定义的?爱跟慈悲有什么区别?希望与冬云先生交流。
基督徒:你的问题表明你根本对相关领域缺乏起码的常识。既然你对佛教教义相当无知,说与我交流岂不是说大话不脸红?
佛教徒:我的笔名是问号,很多时候我更愿意问问题。而且在没有搞清先生观点的时候,我不愿意先摆个批评的pose。但既然先生不愿回答,那我就直接谈谈我的观点。
首先“爱”这个词含义非常广泛。比如说,一个人乐善好施,我们说他爱人。一个人贪财,我们说他爱钱。两者同样都是爱,“爱”人和“爱”钱是一回事吗?显然不是。前者是关爱,而后者是贪爱。
佛教术语里的“爱”,是十二因缘之一。它是指贪爱而不是指关爱。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这个爱也是指贪爱而非关爱。而关爱,在佛教里则另有一个词——慈悲。慈悲又分为四种。爱缘慈悲、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和无缘慈悲。限于篇幅,这里就不细谈了。
从先生的文章看,似乎认为慈悲是“无爱之善”?那么请问是无贪爱之善呢?还是无关爱之善?如果是无贪爱之善,这倒是对的。如果是无关爱之善,这就是对佛法的误解。佛经上佛陀说:“我哀汝等甚于父母念子”,又说“十方如来怜念众生,如母忆子”,关爱之心常溢于言,怎么能说是提倡无关爱之善呢?
基督徒:可怜你的智商啊!你的话无非证明了,佛教的确主张行“无爱之善”而不是“有爱之善”。我本来就是要证明佛教里所谓的“慈悲”根本就不是基督教博爱观念的东方表达,也要证明佛教对“爱”其实是排斥和恐惧的,你的帖子就等于给我的观点做了旁证,明白了吗?
佛教徒:再次请问“无爱之善”的这个爱,到底是指关爱呢?还是指贪爱?如果这个爱是指贪爱,那么,我同意佛教主张“无贪爱之善”的说法,讨论可以因此结束。至于给先生的观点提供依据,这没什么。因为讨论的目的本身就是澄清事实,而不是为了驳倒对手。您说呢?
基督徒:那你去问佛典啊!佛教里怎么说,我就怎么评。你说佛教里的“爱”是指贪爱还是指什么啊?
讨论的目的固然有澄清事实的一面,但也有揭露对方智力或操守低下的一面。象你这种死抱着官方教条当万金油的主儿,何必在事与愿违之后摆出真理至上的架子呢?伪君子可比真小人更难看,明白吗?
佛教徒:按照佛典上讲,这个爱就是指贪爱。所以先生大概误解了佛法。我想我们讨论问题的时候,应该更注重名词的内涵,而不是名词的表象。不能因为表面上用了一个爱字,就说佛教只讲行为不讲感情。对吧?
基督徒:你也承认,佛教对爱的理解是指“贪爱”,既然佛教这么理解了,那我说佛教主张行“无爱之善”又有什么不对?我正是按照佛教里“爱”的内涵来评论佛教的啊,可怜你什么都不懂,就胡乱给人扣帽子。
佛教徒:非要我明说的话,是先生偷换了概念。因为你原文所说的“在行善的同时付诸爱心”,这个爱显然是指关爱。而您使用佛经文字里的爱指的是贪爱。无意中,先生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如果先生坚持,我可以把您文中的话引出来,看看文中“无爱之善”的那个爱到底指什么?但我想再强调一句,辩论的目的不是为了驳倒对方。
基督徒:可怜的小混混啊!明明是你蠢得无人能及,还觉得自己高深莫测呢!
佛教徒:我想您的态度本身也说明了一些问题。讨论到此为止吧!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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