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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死了,你别假装不知道

呵呵, 关于严晓玲的事件, 俺DP听到过这样一个说法. 整个事情先是国内某网友爆的料, 然后经过境外某网站编辑修改之后在传入国内, 然后就一传十, 十传百了. 问题是, 到现在为止好象只有一张比较恐怖的头象照片, 其它的包括家属, 包括涉及的家属等等都没看到过照片. 不象邓玉娇事件资料很全, 照片,采访啥都有. 冒似邓玉娇事件要比严晓玲的事件更严重. 邓姑娘还是与当地官员直接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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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那个严晓玲的事件, 你都有些啥资料啊...俺GOOGLE了半天除了那张类似黑白照片的一张头象之外, 其它的啥也找不到了. 从案件的严重性来看, 严晓玲的死至少和政府官员没啥直接关系的. 有啥好隐瞒的. 说话之前先动动脑子...


引用:
原帖由 肖申克的囚徒 于 2009-11-5 13:49 发表
DP辟谣???
OK,那怎么严小令的资料不全面呢?
邓玉茭的事情是在大量有头脑的网友的努力下,资料才会有这么全。
如果不是这些无名人士的努力,邓的资料怕我们都不知道呢!
所以关于严的秘密的官方掩埋,你DP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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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晓玲事件, 咱们的熊老大有啥料好爆的呀...

引用:
原帖由 glim 于 2009-11-5 13:23 发表
恰好赶上DP辟谣…国务院发言人水准级别的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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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这不是为难俺DP么. 一个理性的考虑问题的思路应该是基于客观事实, 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讲证据不能人云亦云. 老实说, 现在网络那么普遍要要完全隐藏信息是很难做到的, 反而转播信息是很容易的. 所以如果网上有很多详尽资料的那么我会给70%的可信度. 如果网上只有一段文字至多一两张含糊不清的图片, 那么我基本上只能给1%的可信度. 这就是严晓玲和邓玉娇事件的区别. 而且, 我记得严晓玲事件的消息是从海外类似boxun网站转发之后, 开始在国内到处流传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怀疑消息可信度的依据...

引用:
原帖由 肖申克的囚徒 于 2009-11-6 19:17 发表
那照你的话说,被隐瞒的你我也就不知道了,既然你也不知道,就也请你拿出证据证明她不是楼主的文章所说的那样,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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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就是因为没有什么确凿事实根据所以俺DP对这个消息持1%的可信度呀... 难道你觉得对没什么确凿事实根据的网上流传的消息要持99%的可信度?

引用:
原帖由 cpu2ddr 于 2009-11-9 22:24 发表
这个比苏共邪恶一万倍的邪恶政权,流氓政权,我早已看穿了它的狰狞面目,相信它必将被推翻!被中国人民丢弃到历史的垃圾堆里面去!



那你拿出事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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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发一个在BOXUN网上的东东.


 (福建)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八人轮奸”……从6月23日晚开始,这些帖子开始陆续出现在《网易论坛》、《新浪杂谈》、《凤凰论坛》等网站论坛上。帖子到底是怎么出现并传播的?

      .





                       网络热传

    

    帖子最早出现在境外网站

    

    该帖子将闽清严晓玲的死形容为“惨绝人寰”。帖子当事人林秀英在帖子中称,她们发现严晓玲尸体时看到: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
咬的女尸直挺挺地横在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还有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至少五六个以上
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帖子还称,“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地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丧尽天良!!”“一定要把凶手千刀万剐”该帖子随后以飞快的速度开始被其他网站转载发布,随即也引来网友的议论和跟帖,许多网友对闽清发生这样的事表示极度的惊讶,并表示支持政府清查到底,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警方昨日发布的消息称,发布这些内容的网站先是境外的网站论坛,从23日晚,陆续有网民在境内《网易论坛》、《新浪杂谈》、《凤凰论坛》、《经济
观察网》、《反腐论坛》(以上属地均为北京)、《天涯社区》(属地为海南海口)、《麻辣社区》(属地为四川成都)、《中华网论坛》(属地为河北廊坊)、
《凯迪社区》(属地为上海)等网站论坛发布该帖子。截至24日10时,网上共发现有关“闽清严晓玲”帖文共28 个,已经删除了4个。

    

    昨日16时,记者在百度输入“闽清 严晓玲”结果跳出近12000多条的相关帖子内容,点击率均很高。

    

    记者求证

    

    发帖人并未参与事件调查

    

    “帖子是通过境外的网站发布出来的,随后才陆续被网友发到国内的各大网站上引发关注。”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明表示。

    

    刘明称,“闽清严晓玲”事件的首发帖通过警方的网安部门IP查询后发现,这是境外的一家网站先发布出来。

    

    到底是谁先通过境外网站发布“闽清严晓玲”帖子?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网络上的“闽清严晓玲”帖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她明确地表示,这个帖子的全文并不是她写的,但是内容是她提供的。

      

    “是一个专门告状的人帮我发到网上的。”她说,她自己没什么文化,只是在向人哭诉的时候,有人同情她的遭遇,并特地帮她写了这些内容下来。但是,
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帖子已经被人发到了网络上的。当记者要求想和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对话时,她表示现在还没有回家,联系不到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

    

    昨晚7时,当记者再次拨打林秀英的手机,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记者认真阅读该帖子发现,帖子内容文笔流畅,文章有意将其与时下热点事件巴东邓玉娇事件挂勾,引发社会的关注。但是,在该帖子中所提及的有关事件
的来源和出处都非常模糊。文章从始至终只有林秀英一人的讲述,没有其他相关的事件证据。对于“8人轮奸”的说法,更是仅凭一句话。

    

    “这个帖子完全是不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在昨日的警方新闻发布会上,刘明称,写帖子的人并没有真实地了解事情的真相,更没有对帖子的内容事实进行调查。

    

    专家热评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义彬:网络热点事件之所以“热”,是因为相比传统媒体,网络的匿名性削弱了道德法规的约束力,人们得以更大胆、更自由地表达;网络突破地域限制,具有全球性,因而网络舆论的影响面更大,进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热点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部门对这些事件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只会让谣言愈演愈烈。而不明真相的人们自然会在网上发出质疑的声音,进而可能听信、传播不准确的信息。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石束:对谣言传播的遏制,是要有科学准确的信息从更权威更可信的渠道传播出来,并在传播范围和力度方面胜过谣言本身,
这个工作应该由政府和媒体来完成,“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里,通过调配社会资源,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出应对措施,并将所有信息
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当代文化研究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张柠教授:网络作为公共传播媒介就如同供人走的街道,街道上有好人也有坏人,网络也如此,有有益的信息也有
不良的信息。作为20世纪后期兴起的网络传播媒介,网络所起的作用是利大于弊的,它为人们的教育、工作、生活等提供了大量有益信息,使得人们生活等方面更
便捷。

    

    对于网络发帖,论坛版主都在按要求实行轮班监管。他说,版主在看待一则帖子时,应以“公民无罪”的态度去介入。如果帖子是真的,当然可以起到良好
的监督作用;如果帖子是假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比如“严晓玲”事件中,发帖人发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律师观点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卓:从发布信息者公布的内容上看,里面许多事实与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完全不符,有些则是凭空捏造。发布者的行为已经对当地警方造成了恶劣影响,从这个角度上看,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且已造成不良影响,对受害方的名誉构成负面影响,可以追究发布者的民事责任。如果发布者为了引起网民关注,或为了表达对他
人不满而恶意捏造事实,并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则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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