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 为啥这几位老兄要把这些材料先上传到国外网站再传回来, 硬要搞一个出口转内销, 应该是博讯吧. 这有点不太符合常理.
此外, 俺觉得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 就大量在网上发布材料, 视频, 应该属于诬告. 林秀英虽然是属于信息来源, 但她没有参与信息发布, 所以没被起诉也是正常的. 这个案子, 从头到尾, 重点应该在查严晓玲死亡的确切原因以及内个所谓黑道的男友聂志雄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这几位网友直接跳过这一步, 直接把只是从林秀英口头叙述的内容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这一材料并且在网上发布, 这我觉得应该是属于诬告的, 虽然严晓玲的死因有可能有疑问. 不过这几位网友的做法也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