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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进党女立委破口大骂:赖幸媛被强奸(图)

台湾民进党女立委破口大骂:赖幸媛被强奸(图)

好厉害的婆娘, 俺记得台湾MM好象属于比较嗲的哦...




  
管碧玲

  国台办14日有关对高雄市的谈话,引发“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和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在“立法院”发生激烈口角,管碧玲甚至爆粗口说出“赖幸媛被强奸还不敢反抗、没有尊严不要脸的赖幸媛”。

  据香港中评社消息,管碧玲还扬言“我不要形象,去告,你们去告!”,赖幸媛则是不断插话、抢话,强调管碧玲的指控不是事实。

  走下质询台之后,管碧玲还气呼呼地拿“立委”座位牌敲桌子,还把手上的资料撕掉丢向官员,大骂官员“全部回去吃自己,台湾人民唾弃你们”,“不要脸的政府”等难听字眼,让现场官员们面面相觑。

  中评社的评论说,对于管碧玲的言辞,我们瞠目结舌,这样的政治人物,到底是因为什么利益驱动,公开的问政言辞竟然如此之粗鄙?真是教坏下一代,影响太恶劣。绝大多数民众,不管是蓝是绿,对这样的言辞都不会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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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这么说, 不过民进党把这一人民赋予的权利主要用在政治斗争的争权夺利上来了. 就象之前邀请DL, 和之后企图邀请热比娅访问.你说这真是为台湾人民的利益好么?

引用:
原帖由 pitifuldog 于 2009-10-18 14:49 发表
看完所有回覆,只有老狼一人明白問題的核心,言論自由是有法律管轄的,
但是立法委員是有言論免責權的(僅限於立法院內),立法委員享有言論
免責權是人民賦予的,目的在於對付那些實問虛答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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