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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给力 古树惨遭殃

政府真给力 古树惨遭殃

他们先是来抓共产党,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他们接着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他们又来抓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他们再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他们最后来抓我,这时已经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马丁·尼莫拉牧师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


政府真给力   古树惨遭殃


2010年9月18日,对大多数国人来说是个伤痛的日子;但对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政府的某些领导来讲,是个好日子。在这天深夜,在旧宫镇青年路12号西南角,最后一颗碍事的“钉子”被拔除,旧宫镇最后一颗300余年高龄的枣树(国家二级古树)惨遭涂炭。
如今,在旧宫镇望兴公园二期工程院内,乾隆爷“栓马树“的骸骨和这颗原本生长旺盛的枣树残骸被丢弃在此。
都是拆迁惹的祸
据史料记载,大兴区旧宫镇二村、四村现址,原是清朝旧衙门行宫。以往这里树木林立,郁郁葱葱。乾隆经常途径此地,栓马歇鞍,避暑纳凉,好不惬意。280余年后的今天,所有的历史遗迹荡然无存,即使是草木也难以幸免。
2009年  月,旧宫镇政府主导拆迁,旧宫镇   村进行整体拆迁。对强力的镇政府来说,在期限内拆除农民的房屋不过是举手之劳,但面对拆迁范围内的三株国家二级以上古树,不敢造次。在2010年9月,事隔拆迁结束一年之后,在镇政府授意、纵容下,一颗古树被硫酸烧死,一株800年树龄的一级国槐和300年的二级枣树在夜色中被连根拔起,消失在黑夜之中。
违法者得意忘形
根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损害古树名木,严禁擅自移植;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未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施工及迁移。否则,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旧宫镇政府的领导们对这个条例并不陌生,甚至是相当地熟悉。但是,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的形势紧急,古树太碍事,必须移走。在镇政府的授意下,施工方北京天恒建筑公司野蛮地将古树该烧(硫酸)的烧,该挖的挖。
事后,枣树的所有人姜建国先生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缉拿“凶手”, 经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民警证实,古树为旧宫镇政府所移植。虽然真凶找到了,但谁又敢伤其毫发?“你丫一刁民,能奈我何!”据镇政府数位不便暴露身份的人士披露,镇政府相关人员从该枣树身上已获得260万元补偿款;而该树真正的所有人姜建国一家人却分文未得。
护树者到处碰壁
姜建国,满族,地道北京纯爷们,人高马大,威武不屈,决不向“恶势力”低头。其祖上早年在旧衙门行宫当差,世代居住在旧宫。
“这几年,我为这几颗古树,没少去园林绿化局。”2009年年中,市园林绿化局终于给古树们发放了身份证。一级国槐一株,二级古树两株。跑了N多年,才跑下来,真不容易,尤其是那两颗集体所有的古树。“集体的、公有的,无人问津,除了我这个傻X。”
在古树惨遭涂炭的日子里,姜建国为了讨个说法,为了难以了却的古树情结,多次到镇政府交涉,但自知理亏的领导们闪烁其辞,或拍胸脯,瞎许诺,或搪塞敷衍,最后是三十六记,走为上,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姜建国又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寻求帮助。虽然园林绿化局对姜建国的遭遇十分同情,但对镇政府也不敢依法办事。这决不是官官相护,而是官官袒护吧。
从市信访办,到大兴区信访办,从市园林局到区园林局,从市城管到区城管,从2010转眼到了2011,没有任何结果。就剩下法院这条未知的路径了。都说北京的法院立案难,如果被告是政府,就不是一般的难了,简直是难不可测……!这次姜建国真正领教了什么是立案难。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对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可以上诉。但所有北京各区法院的立案厅从不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使当事人无法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这既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也使法院看起来很美,很干净。“没有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就不再是人了!”
大兴区法院立案厅已去了数次,姜建国仍未放弃,他坚信,“天总有晴的时候。”在所有条件都十分完备,让立案厅都无法吹毛求疵的时候,天就要晴了;否则,真没有百姓出头的日子了,同时,这个世界离改变颜色的时间就不远了。
编者按:现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或者惨遭迫害的人有很多;像姜建国这样的上访者,比起那些生命、健康遭受威胁的上访者,算是幸运得多。有些人甚至认为,他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其实不然,当我们都对公权力的恣意妄为置之不理时,总有一天,你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他们先是来抓共产党,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他们接着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他们又来抓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他们再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他们最后来抓我,这时已经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 马丁·尼莫拉牧师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


 


 


 


 


 


 


 


 



给北京市长信箱的邮件(友情提示:北京市长郭金龙):


旧宫镇政府非法盗移古树最不容赦
在是个耻辱的日子。这一天既是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中国的国耻纪念日,也是大兴区旧宫镇政府非法盗移3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古树编号:11011500127)行径可耻日。
    该古树坐落在旧宫镇青年路12号西南角姜建国家院内。经历300余年历史沧桑,该古树仍屹立不到,生命旺盛。直到上述9月18日这天深夜,在旧宫镇政府授意下,北京天恒建筑公司野蛮地将她挖掘移走。现该树残骸放在大兴区旧宫镇望兴公园二期工程院内。
    根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损害古树名木,严禁擅自移植;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未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施工及迁移。否则,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件发生后,该古树所有人姜建国及家人拨打110报警,但旧宫镇红星派出所立案后不了了之。之后,姜建国多次与旧宫镇政府进行交涉,该镇领导避而不见。无奈,姜建国将问题反映到北京市园林局,要求严惩盗移古树的行为人――旧宫镇政府及天恒公司,未果。后来姜建国将此事反映到大兴区政府信访部门,但久久得不到答复。同时,姜建国将此案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但旧宫镇政府向该院提交“假”清单,致使该院不予立案。造成姜建国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公正维护。
    现姜建国本人已用尽所有救济途径,无奈向北京市政府举报,希望北京市政府对旧宫镇政府严重违法的罪恶行径予以公正处理,对相关责任依法给予处罚。
   
                              举报人:姜建国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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