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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11名省部级高官获刑 涉案均超过500万,却没有一个死刑

今年全国11名省部级高官获刑 涉案均超过500万,却没有一个死刑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判处11名省部级高官,落马高官有两个相同的共同点,所犯罪名必有受贿罪,涉案金额都在500万元以上。落马官员除了受贿罪这一罪名以外,也有部分官员同时犯下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有的官员受贿、贪污金额甚至达到了千万元以上。
今年以来被判刑的省部级官员名单及判决:
陈绍基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元
王华元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价值89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对方钱款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
皮黔生 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原主任
罪名及判决:因受贿755万、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曾致国有资产损失2.2亿
黄瑶贵州省政协原主席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被判死缓,先后多次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
郑少东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米凤君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
陈少勇 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9万余元
朱志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康日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受贿660万余元
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罪名及判决: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11名高官,7名被判死缓,4名被判无期徒刑,却没有一个死刑,鸡都不杀,何以儆猴?

[ 本帖最后由 kankanjiao 于 2010-12-20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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