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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理喻】广州海珠桥推人事件当事人:毛主席教育我要把人推下去摔死——太无语鸟!

如果这发生在法制健全的国家,这个事件的判决将会载入史册,考验法官的智慧的时候到了。。。只是提供一个建议:
判老头赔款,按合理的伤病、误工时间计算赔款数额。关键是将分50年支付赔款。
同时,判跳桥者罚款,按妨碍公共治安,合理计算罚款数额。同样,分50年支付罚款。
彻底核查当时气垫失效的原因,相关负责人必须受处分(不属法律管辖范畴,由相关机构自行作出处分)。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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