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哥儿们不学无术,断章取义!虽然洛克并不讨好,也不至于这样欺负人家一个16-17世纪的老人家吧?说人的基本权利的时候知道借老洛的嘴,但人家刚刚张嘴说“。。。只要多数人同意,就可以向所有人征税”,就把人的嘴堵上了。可逻辑都告诉你,这人家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假设”,就是说“如果。。。就。。。”;你什么猪脑子就想这是必然了?!
更何况,老洛还没那么不济,人家临终前还写了《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明确说了“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政府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政府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以对抗旧政府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革命”。。。人家说这句话时,还有10多年才挂呢,你就把他的话给活吞咯?
先把老洛这古董级人物搁一边儿,听听后来”年轻人“咋说吧。这哥儿们才真正在西方把霍布斯、洛克、康德一锅端,到了上世纪70年代发展出影响现在整个西方的自由主义——他叫罗尔斯。小罗才真正的为税收的正义性作了endorsement,就是所谓的”差异原则“:
对处于最不利的地位的人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收税的目的);并且,参与职位与工作的机会对所有人都是对等及开放的(机会的公平)。
现代的民主制度就是在所谓的”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划来划去,有的国家有的时候想往左划一下;有的时候又要往右划一下;有的国家要大家投票决定在哪划;有的国家投票完了还要精英们琢磨一下划的对不对。。。具体到税收这种要钱的事儿就更是天天有人嚷嚷要重新划;也有人天天说乱划不好,划左了养懒人,划右了有人要饿死要造反。。。
说来说去,哪都比不上兲朝,压根儿就不划清楚那条线,要拆你房子,那你房子就是公家的;你要它公布财产吧,他又说那是个人隐私。。。反正啊他鸡巴竖起来了,你家母猪都是公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