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点上找不到反驳我的讨点就转向对我所在职业的攻击了,谢谢,我也在这说一说我对这两件社会大案的看法吧,在我看来,其实有些是重判了,有些是轻判了,我先说你第一个例子吧,没错,犯罪分子是通过复制存折取得存折上的钱无疑是硬件上做的不够好,银行在这方面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据我所知,就算复制了存折,无有密码也是取不了存折上的钱的,那密码从何而来呢,我想在这个问题上银行上承担一半责任或以上是必要的,而且银行方面应最快推出技术更好更高的存折,并不继更新,以导绝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我也明白储户心理,损失了就一定想银行全部负责的,但如果万一以后有人用这种方法对银行进行诈骗呢?银行是否每一次都要全赔呢,这次是八万,下次会不会是八十万,八千万呢?你可能觉得我在银行工作一定会为银行说话,但确实我在银行做了七年了,这种错错对对的事看得太多了,银行员工特别是新入行员工,没少赔冤枉钱的:银行少付顾客钱,查找送回给客户在百姓眼中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也算是正确的心态,可如果情况掉转过来的时候,往往是客户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的.............................最后只能由银行自垫的,当然新闻上你是看不到这些报道的,因为现在的新闻都打着亲民的口号,你如果有朋友或亲戚在银行,可以问一问他们,有没有这类事实存在。至于第二个例子,我也觉得银行要负责,但相对第一个案件要少些,因为银行ATTM(自助取款机)故障了,正如你家门没锁好,被人盗了,盗你钱的人还说是帮你看管财物,你说他应不应罚,而且如果说只是多取几千一万,那还可以说是过失,现在是取了十万啊,一个一月一千多块的保安是不吃不用几多年再会储到这个数目的?我想当事人会清楚这点吧,在这个案子本人觉得是轻判了。你或许会说银行也有过失,应罚,这点我不知最后招商银行是怎么处理的,但我也赞同,因为我所在的银行某省某支行因为发生了案件,像是柜台员工犯了错吧,结果上至支行行长,下至柜台员工等一行十几个人都进行了处罚,轻则扣几个月工资,重则撤职,虽然感觉上有点严重,但我觉银行业面对现在的社会高速发展,相应的处罚制度是应该有的。也应给广大市民一改以前银行是大爷,什么都是他说了算的坏印像。希望你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