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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公民评级 “评级”颠覆了权力本质

政府给公民评级 “评级”颠覆了权力本质

                                                  政府为公民“评级”颠覆了权力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7日10:21  燕赵晚报
  吴龙贵

  

     

   在酝酿半年后,全国首家由政府直接给公民信用打分评级的系统在江苏睢宁正式实施。这套系统实行大众信用征集、打分和公开,内容从银行欠贷到早点


摆摊再到家庭道德无所不包。信用评估为A级的个人在入学、就业、提干等方面优先照顾,C、D级公民将在各方面被严查。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高调宣称


要“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3月26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满纸荒唐言,百姓一把辛酸泪。从功能上看这个公民信用评级系统,就是按照权力意志,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说的再难听点,即相当于


一种“黑名单”制度,让公民时刻体会到一种被监督被限制的感觉。从中,我们看到的是权力的无处不在,以及权利的卑微和渺小。

 


   当地政府给这个系统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叫“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这样的管理诉求本无可指摘,但问题


是,政府究竟是以什么样的一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目的,结果正义能否经得住程序正义的考量,以及权力运作是否能够守得住边界。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评


级系统问题实在太多了。首先,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介入太深。诸如家庭道德等私生活领域,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公权力就无权干涉。但由于这些项目都对


应着相应的分值,并最终会影响到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即等于权力对公民道德实行强制。

  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在非道德领域,政府也不能想怎么管


理就怎么管理。譬如交通违法,应由交管部门来处理,而银行欠贷则是金融机构的份内之事。行政权讲究分工协作,不同的部门对应着不同的职责,相互之


间决不能任意替换,越俎代疱。这既是为管理效率的考虑,也是为了预防权力乱用。而从睢宁的情况看,对公民信用实施管理的却是一个临时设立的“睢宁


征信办”,且不说它是否有能力无所不包的公民信用,单是它的权力来源就十分让人困惑:它究竟代表谁?

 

  

       国际上通行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而政府给个人打分评级、规范个人行为,极可能是睢宁首创。资料也显示,加分的绝大多数都是


政府及事业单位员工,而减分则主要是普通群众。不难看出,当地政府实际上是借治理民风,夹带了方便管理和政绩虚荣的权力私货。

  从根本上说,


政府为公民评级颠覆了权力的本质。按照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政府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人民代表大会则要向人民负责。也就是


说,政府不过是一个大“管家”,其权力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而人民才有权视政府的表现为其“评级”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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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琨:公民评级荒唐 公权滥用可怕

                                   2010年03月27日 08:26京华时报


       当你的私生活、道德、信用记录,你的一切一切信息,都被政府的征信机构量化打分,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还不管你同不同意、乐不乐意,就将你的名字、住址、诚信记录以及被加分、扣分的原因,通过网络广而告之,并在未来的入学、就业、提干、福利待遇上分出三六九等来。遭遇这样的社会管理方式,你会是什么感觉?


       至少,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感到了后背的嗖嗖寒意,甚至有一种重回到元代四等人制度之感。是的,即使我可能因加分成为“良民”,但我的尊严,作为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在如此荒唐的征信与公示中早已被践踏在地;而那些一手拿着打分的笔、一手拿着棒子与胡萝卜的“公仆”们,却在笑呵呵地说,这是为了鞭策你们“讲真话”,为了让“民风”好起来。


     这场景并非虚构,就发生在江苏睢宁县,发生在今天。去年底,这个县创造发明出史无前例的“良民”评级,将每个公民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迄今,已有数千条不良信息被连名带姓地在网络和刊物上公示,公民被按道德等级分成四等,A级优待,C级、D级公民将在各方面被严查。


      也许,这样做的出发点也不错,但问题在于,不是想法“正义”,就能事情“正确”。事实上,这是明显有违法治精神的公权滥用。


      在今天这个法治时代,人们已经明白,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得为”。政府的权力不是无边无际,公权是民权让渡而来,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然而,放眼过去,在睢宁的这套大众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我们既找不到法律授权睢宁县这样做的相关规定,也看不到当地人大代表对睢宁县这样做的集体表决。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县委书记到处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是明显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试问:睢宁的官老爷们,你们不是一再宣称,要通过这个管理体系,把“守法、守信、向善、向上”作为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而你们,却公然把法律踩在脚下,把人民交给你的权力无限放大,这难道不是典型的“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吗?


          实在痛心,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居然就成了睢宁当政者手中随心所欲的赏赐。“良民”与“刁民”的评判标准,就牢牢掌握在当政者垄断的话语权上——什么“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业、工地、缠访、闹访”者扣分,什么“利用网络、短信诬告他人”者扣分,差不多就是在暗示:甭想打什么上访、告状、网上举报的主意,我有的是治你的办法。在这样的“政府给百姓打分”的制度下,究竟还有多少人敢“讲真话”?只怕几个回合下来,良民、刁民,统统都成了顺民、愚民。


        更可气的是,这些滥用公权的行为,居然还是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与诚信体系”的“正义”理由在进行。而且,居然还被当地政府“引以为荣”。


       公权对法律的践踏,“公仆”对“主人”的冒犯,竟明目张胆至如此地步!


        试问,这样的“公仆”,该入几等?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琨



[ 本帖最后由 FUZEYI 于 2010-3-27 14: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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