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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请求中国政府停止侮辱中国护照

含泪请求中国政府停止侮辱中国护照

含泪请求中国政府停止侮辱中国护照 


芦笛 


11月3日,中国公民冯正虎回国,在抵达上海机场后不但第八次被拒入境,边检人员和警察还用了一个多小时暴力制服了他的反抗,把他强行绑架(日本语“拉致”?)到飞机上,遣送回东京。他不得已滞留在日本成田机场入境审查大厅内,就在那儿的长凳上过夜。为了表示回国的决心,他声明放弃日本签证,谢绝了联合国让他申请难民的建议,就这么克服了生活上的困难,一直坚持下来,也不知道现在他的正当要求是否得到了批准。 

这消息让我这深知我党把戏的同志都跌破了眼镜。太平洋再深也有底,我党的无赖没底,竟然连“事实上的开除国籍”的烂事都有本事干出来。须知我党可以开除谁的党籍、学籍、公职等等,但绝无可能开除某位土著公民与生俱来的国籍。这并不是什么“普世价值观”,而是连白吃都知道的人类常识:国籍并不是某个执政党、某个政府、某个机构可以赋予的,是与生俱来的。只要本人不放弃,那就谁也无权夺走。在这点上,它比性命还结棍,我党可以剥夺某个公民的性命——刑法上不就有死刑么?但不可能剥夺某个公民的国籍,因为刑法上并无“开除国籍”的惩罚,也不可能加入此类惩罚,那理由简单到连我都不好意思解释:既然是刑法上开列的惩罚,那受罚者当然是罪犯。你开除了人家的国籍,把人家驱逐出境,岂不成了出口罪犯?莫非这就是“负责任的大国”干出来的事? 

既然不能开除人家的国籍,那就不能剥夺人家回国的权利,否则就是制造“中国公民无权在本国内居住”的天字第一号智力笑话,敬爱的党中央何以连这点人类常识都没有? 

动用纳税人的钱,使用暴力绑架的非法手段,强行将本国公民驱赶出境,不许人家回来,逼得联合国出于人道理由不得不建议受害者申请难民身份,这是不是动用纳税人的钱人为制造政治难民、强迫其他国家接受?这是不是为伟大祖国丢脸?莫非这就是“权为民所用”的表现? 

更何况这档子烂事从头到尾都是黑箱操作,官员们连个为何要拒绝冯先生入境的理由都说不出来。即使是苏秦张仪转世,谅他们也没本事解释这不可能解释的怪诞举措——冯先生若是在国内犯了法,那中国政府的责任就是把他抓回去绳之以法;若是没犯法,那中国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护他的行动自由,岂能非但不许他回到祖国,而且还要动用暴力把他赶出国去? 

冯先生拿的是中国护照,封面上印着烫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那可不是装饰,而是中国政府对护照持有者的庄严承诺。凡是西方公民都知道,通过发给公民护照,政府也就做出了庄严承诺:无论他们走到天涯海角,都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保护。保护侨民乃是任何一个文明政府的责任,西方政府甚至可以为此发动战争,两次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都是这么打起来的。而美国之所以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德国潜水艇击沉了英国邮船“卢西塔尼亚”号,使得数百美国旅客遇难。这些当然只是战争的导火索,但它们也同样反映了西方政府保护侨民的责任心。 

中国政府据说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政府,那所谓“负责任”,当然首先是对本国公民负责任,这也包括保护海外公民的安全、幸福和自由不受非法侵犯。而今中国政府却反文明之道而行之,带头侮辱中国护照以及其上的庄严国徽,带头侵犯护照持有人的人身安全,非法剥夺人家的行动自由,如此敢于和善于侮辱自己的政府,还恬恬然不知受辱,老芦无知,还真不知道世界史上有第二例。 

看看冯先生,其他被我党慷慨遗忘与无视的海外侨民大可告慰。 

2009年2月14日,中国货船“新星号”在俄罗斯纳霍德卡港外遭到俄边防军“海岸”号军舰炮击。在返港途中,货轮因遭受重创而沉没,7名中国船员失踪(“丧生”的同义语)。外国军舰击沉中国货轮,中国政府却甘之如饴,只敢要求俄方协助全力搜寻失踪的人员,尽快地查明原因,却无只言片语谴责俄方放肆践踏国际公法的罪行,遑论要求惩办祸首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作出谢罪与赔偿。连道歉赔偿的要求都是租赁该船的香港吉瑞祥船坞有限公司提出的,堪称开创了世界外交史上之光辉先例。 

2009年6月18日,俄罗斯政府宣布将集中销毁价值高达20亿美元的中国“走私”商品,并要求莫斯科市尽快关闭切尔基佐沃市场。俄罗斯中国浙江同乡会会长倪吉祥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表示,此举对中国公民造成的损失根本不止20亿元,而是涉及到6000个集装箱,每箱货物价在50万到100万美元之间(也就是总损失在30亿-60亿元之间),“这次华商的损失是空前的。有人跳楼,有人自杀,这么多人倾家当产,可至今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华商跳楼的跳楼,自杀的自杀,然而中国政府却庄敬自强,处变不惊,不说发个抗议照会,连表示关切的姿态都不曾作出一个来。 

那位看官说了,冯先生既没被人打下冰海去去挣命,又不曾因财产被抢夺而跳楼,不过是在候机厅里餐过客之香风,饮机场人员代他购来的甜露而已,这算得了什么?为何还说比起他来,“新星号”船员和居俄华商差堪告慰? 

我这么说,是因为在那两次不幸事件中,视中国政府对海外公民的保护如无物、放肆践踏中国国威的施暴者,毕竟是异族老毛子,并非中国人,更不是中国政府,而侮辱冯先生手持的中国护照上的国徽的人,恰是中国政府。中国政府连自己的国徽都不尊重,肆意践踏对公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指使边防人员带头侵犯中国公民的人身,使用暴力强暴中国公民意愿,剥夺中国公民的回国自由,将冯先生强行搬运上飞机,并当着日本飞机上的乘务员和外国乘客的面,在机舱里长期扭打拉扯,制服冯先生的反抗,直到他精疲力竭无力挣扎为止。这些代表中国政府的好同志亲力亲为,言传身教,为异族作出了怎样欺负中国公民的光辉示范。这当然比默认外国政府欺压杀害本国公民更混账,更令海外华人心寒齿冷。 

上次国庆大阅兵,许多海外华人在网上自称看后激动得几天几夜都没睡着,那意思是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来祖国或母国的强大了,以后侨民或华裔再不会受异族欺侮了。在我这cynical之人看来,这些天真同志未免太自我膨胀,自作多情了些,不知道热脸未必能贴上我党的冷屁股。连白吃大概都想得过来:那强大的武力就算有用,也是拿来“平叛”“镇暴”,防“家贼”而不防外贼的,要不为何不敢对北极熊亮出干货来? 

任何一个在大陆生活过的人,只要智力正常,都该看出我党所谓对美作出的强硬姿态,其实不是出口而是内销。斯大林发明的国家模式的运转前提之一,是树立国外假想敌。这也倒罢了,我还是能充分理解并体谅党国领导的苦衷的。但既然要树假想敌,何不选上百般欺负华人、羞辱中国的俄罗斯,而要“远攻近交”,违反地缘政治的常识去跟无害于中国的老美过不去?莫非我党也懂小留那手,知道“避实击虚”,跟老美叫阵非常安全,但决不能跟流氓政府过不去? 

据自由亚洲电台前几天报道,索马里海盗发言人表示同意接受三百五十万美元赎金,释放上月中被劫持的中国货轮“德新海”包括二十五名船员。官办《中国日报》与香港《凤凰网》都报道了这一消息,然而此后中国政府却加强了对媒体的控制,提示中共已经接受了这一要求,可能业已付钱。只是因为大阅兵刚过,而且事发后政府还大张旗鼓地出动海军去援救,如今却乖乖接受绑匪讹诈,花钱赎票,面子上下不来,所以只好使出消声的惯技来,指望国人再次发生选择性遗忘,忘记国防部在事发时拍紫了的胸脯,以及据说是早已全速开去营救的中国军舰。 

其实窃以为,比起上述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来,中国政府肯掏钱为子民赎身,乃是翻天覆地的伟大进步,应该大肆宣传才对,怎么反倒引以为耻,秘而不宣涅?看来领导那个“负责任的大国”的我党领导人的荣辱观比较别致。在他们看来,关心本国公民的安危是耻辱,迫害或默许异族迫害本国公民反倒是光荣。这种独特的荣辱观若不改变,则中国哪怕就是作了世界的龙头老大,当中国公民,拿中国护照仍然是一种耻辱,永远与光荣无缘。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2009-11-28 11:57:12)

    冯正虎,53岁,上海人,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曾8次被拒入境中国,原机遣返日本。露宿在日本成田机场入境处,已有25天。
    我们被以出境“危害国家安全”理由拒发出境出国证件,而冯正虎等许多中国公民,却被限制回到自己的国家。
    不论出境出国,还是返回中国大陆,这都是公民权利。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正当证据(而非仅仅是口头理由),公民的出入境权利都不能被剥夺,哪怕以政府的名义。
    这是一个奇异荒诞的国家,与国际法和国际通行准则相比,一切都是颠倒的。当中国问题不能经由中国政府和法律来解决,那就需要将普世价值和国际通行规则导入人们的观念,才能廓清意识形态迷雾,看清政府本质。每一个个案的出现,才是更正观念错位的最好时机,法律如此,制度亦如此。
    冯正虎拒绝了日本官方为其提供的国际难民申请,一定要回中国。只因为他是异见人士。政府用此劣法,惩罚自己的国民,表现出的不是自信,而是害怕。一个政府害怕一个国民,尽管这是一个自称强大的政府,但流露的却是虚弱。这其实是将国家、社会、制度等等都摊放在全世界面前。其轰动效应不亚于国庆阅兵留给世界的影响,只不过冯正虎的举动更接近真实。
    在党政国一体的强大现实下,“强大”必先通过对国民的善待、而不是政治迫害表现出来。
    冯正虎的意义,在于他戳穿了谎言,把中国(准确说是政府)血淋淋的内脏暴露给全世界。
    最后,告慰冯正虎先生:争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我们跟你站在一起。
冯正虎自制的、摆放在日本成田机场入境处的广告牌。 
  
冯正虎活动范围全景,几乎24小时呆在这里,睡在这张椅子上。他的饭食,全靠机场通道过往人士和热心人士提供。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美国和澳洲华人,已分批次专门乘机入境日本成田机场,为他送去食物、水和衣服等物品。
 
冯正虎的推特:http://twitter.com/fzhenghu
手机:0081-80-3445-7210
手机邮箱:ga7674eed77t8jf@softbank.ne.jp 
 
冯正虎在线日记链接(需翻墙)
http://go2-www9.appspot.com/_?OGc0a3Fybmc4M185am10bTVnZD1kaT93ZWlWL21vYy5lbGdvb2cuc2NvZC8vOnB0dGg=
 
摘录其一
 
    下午16:00,我有点疲倦,坐在椅子上闭着眼正在休息一下。忽然听到在隔壁的咨询台,有一位老先生用中文大声与全日本航空公司的服务员小姐说他要转机的情况,这位小姐不懂中文,这位老先生说得更急了。我睁开眼,就去帮助他们。原来这对老夫妇是从美国华盛顿乘飞机过来,要转机回中国,还有三个小时,但不知道怎么转机。我把他们的情况告诉服务员小姐,他们不需要入境转机,而是现在就可以转机。服务员小姐查出他们所乘的航班,知道登机口号码。就直接领他们登机去了。这位老先生谢谢我,还告诉我,他认识我,在纽约的报纸上已看到我的报道,还有照片。我祝他们:一路顺利。
   2009-11-27 17:00 

    晚上18:30,加拿大航班的一位空姐拖着一个随身旅行箱,拎着一个纸袋,微笑地朝我迎面走来。在我的暂住地,将这个纸袋送给我,并从纸袋里取出报纸,告诉我:“这张报纸报道你的情况。”我一看,英文报纸(CANADA WORLD)头版报道,还有我的一张大幅相片。纸袋中,还有一包pampers牌湿纸巾、一包各种饼干及几根棒头糖。我最高兴的是,看到这张英文报纸,我知道报道我的报纸、电视台已经很多,但我住在这个封闭的环境一张报纸也没有,电视也没有看,这是我看到报道我情况的第一份报纸。我对她说:Thank you very much. 她祝福我:Good luck.
    她走后,又回来,送两小瓶洗发香精给我,或许她也知道我已很久没有洗发了。但是,很可惜,我在这里没有机会用她送的洗发香精。我再次感谢她。她走后,我取出一根棒头糖,回味孩提时代吃棒头糖的感觉,我现在也成了被各国民众关爱的小孩了。

   2009-11-27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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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胡錦濤主席:鄭恩寵與俞正聲【馮正虎2009年2月20日于上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先生:
您好。
我是上海市民、留日回國的學者,現在已投身於中國的公民維權運動。我編寫《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訪申訴案件彙編----189個案例》第1集以及《督察簡報》每期都寄送您的辦公室。剛出版的第十期《督察簡報》寄上,也請您審閱。這期刊登了民生觀察工作室網站及美國之音對我的採訪:上海馮正虎的維權思考與實踐。不知您是否贊成我主張的「護憲維權」?還是願意接受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這幾天上海又發生了一起舉世聞名但國內官方媒體尚未報導的事件:著名的鄭恩寵律師遭受警察僱用的社會閒散人員的毆打,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這一事件正在檢驗「護憲維權」與「維權抗暴」哪一條道路在中國行得通。如果中國的憲法法律有權威,中共中央有決心與力量推行法治,維護中國法制的統一,支持民眾壓制地方權貴的違法作惡,那麼「護憲維權」的道路就走得通,社會的和平轉軌就可以實現,達到一個和諧的社會就有希望。
否則,中國民眾就會像地方官吏一樣輕視法律,以非法的手段對付非法的壓迫,以暴力對付暴力,中國社會就會盛行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您認識陳良宇,一定也聽聞與陳良宇幫派對抗的民間領銜人物鄭恩寵。香港居民沉婷寫的《誰引爆周正毅案》一書已經披露鄭恩寵揭發周正毅、陳良宇幫派的許多故事。鄭恩寵為了維護上海市民的利益,打了五百件維權官司,成了上海民眾愛戴的大律師、上海維權的標誌性人物,也由此得罪陳良宇幫派,被陷害坐牢三年,出獄後繼續被囚禁於「家庭監獄」。照常理說,陳良宇、周正毅已經倒台,鄭恩寵應該可以解放了。但是,鄭恩寵仍然遭受迫害。當他出獄一年後所謂剝奪政治權利的緊箍咒剛解除,上海當局懼怕他自由,又讓公安部門編造一個與他不相關的所謂他妻子的弟弟「租借」房子未納稅的案由定他一個新罪名:涉嫌偷稅。為了繼續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找到一個法律依據,開出傳喚單也有一個名目,開一次傳喚單可以限制12小時的人身自由。這樣一起簡單的案例竟然要已經審查6個月,開出20張傳喚單,也就有進行了20次審訊,至今還沒有結案。這種辦案效率可以創上海吉尼斯記錄,簡直把上海納稅人的錢搞著玩,這批警察應該下崗。這些警察明白自己整天在做這些極無聊的事,又迫於無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的壓力,再也忍受不住法律的約束,放任自己違法的惡習,而那些警察僱用來社會閒散人員本來就沒有守法的習慣,於是導致了2月16日、2月17日毆打鄭恩寵律師的事件,致使上海當局受到國內外輿論的一致譴責。
為甚麼如此不公正地對待鄭恩寵,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甚至毆打他?其原因全世界都知道,您的辦公室人員也會調查清楚。鄭律師現在得罪的已不是陳良宇、周正毅,而是現在仍在位的韓正、劉雲耕、吳志明,因為他指責他們與陳良宇是一夥的,並在不斷揭露他們。其實,他們有甚麼問題,中紀委也清清楚楚,掌握的材料要遠遠比鄭恩寵的多。他們今天在台上,明天突然消失,都在中央的安排之中。他們為甚麼要懼怕鄭恩寵的說話?其實也很清楚,現在在位的官誰都怕與陳良宇有干係,而鄭恩寵偏偏要講這些真話,要把上海市民想說的話說出來,他們當然恨他、限制他說話。雙方形成了對峙,他們越是迫害鄭恩寵,鄭恩寵越是不屈服、不斷放話。他們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動用國家機器去限制鄭恩寵的人身自由,其實也只是警察中的一部份-- --國家保衛部門的警察與一些受聘的社會閒散人員來保衛他們的利益,而上海的訪民都站在鄭恩寵一邊,不斷向中央上訴、並在上海的人大會議期間示威,要求韓正、劉雲耕、吳志明下台。事實上,每次迫害都加大了鄭恩寵律師的國際聲望,而毀壞上海當局的聲譽及韓正、劉雲耕、吳志明的權力威望。雙方的鬥爭何時可以休戰?應當坐下來和談,以法律的方式解決問題。
2月16日警察與受聘的社會閒散人員四人施用暴力成功地非法限制了鄭恩寵律師的人身自由。2月17日的傳訊中鄭恩寵律師又一次遭到漫罵與毆打,這些受聘的社會閒散人員又充分享受了濫用刑事司法權的快感。鄭恩寵描述17日傳喚審訊過程的毆打現場,「警方聘請的2個人中,其中有一個叫吳隊長,警察讓他們來審問我。吳隊長用大巴掌打我,前後左右不停的毆打,基本上相隔5分鐘,用手拉我的鼻子,還猛拉我的左、右耳朵,還有像文化大革命那樣按我的頭,不停的扭動我的頭。」這些受聘的社會閒散人員不是警察,他們有甚麼權力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誰私自授予他們可以濫用刑事司法權?
私設公堂、毆打被傳喚的公民就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在上海比比皆是,是某些領導人對付上海訪民的慣用手段。今天這種手段用到了著名的大律師身上,才引起了國際輿論的關注,喚起了上海民眾的公憤。
這些日子上海市民紛紛前去鄭恩寵家進行慰問,並譴責與追究毆打鄭恩寵的兇手,要求上海當局依法行政。聽到這個暴力事件的市民都會感到震驚,並聯想自己今後的命運,如果這些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由於地方上權貴霸道,無法無天,現在人們都有一種不安全的恐慌感覺,都會記住二戰後馬丁尼莫勒牧師在猶太人墓碑上寫下的一段話,大意是:
「當他們(法西斯德國納粹黨)追捕共產黨時,我不是共產黨,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天主教徒時,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要追捕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站出來了。」所以,民眾勢必形成一種維權互助的自我保護能力。現在地方權貴的這種違法犯罪的暴力手段已經不能嚇住民眾,反而會刺激民眾的抵抗。每一個市民一旦聽聞其他市民遭受暴力侵權事件發生,就會紛紛站起來,慰問受害者,譴責違法者,迫使地方當局追究違法犯罪者的責任。我們今天捍衛別人的權利,也就是為了明天的持續安寧,為了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
鄭恩寵雖然無官無錢,又被潑了一身污水,冤枉成了一位刑滿釋放分子,還戴了一頂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但是,他的在上海的氣勢要比他的對手還足,否則這麼會搞得這些有官有位、一手遮天的人坐立不安,天天企圖讓他消聲,連鄭恩寵出門散步也如此驚慌失措。因為鄭恩寵是依靠法律與正道、依靠胡錦濤總書記為首的中共中央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依靠公眾輿論的支持。今天這些警察的違法犯罪的行為也是驚慌失措的表現。鄭恩寵很氣憤,已經聲明絕食抗議,但是我會去勸告鄭恩寵律師不要繼續絕食。絕食幾天作為一種強烈的抗議方式是可以的,但不是抵制違法行為的有效方式,它可以激發弱者的同情心,但不會喚起殘暴者的善心,違法的行為必須依靠法律去制止。我相信,他養好受傷的身體後,一定會拿起他擅長的法律武器去起訴這些違法的兇手,我願意又一次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
鄭恩寵是上海成千上萬訪民心中的英雄,是建設上海和諧社會的關鍵人物。如何與他相處?也需要上海領導人的大勇大智。我在第7期《督察簡報》上已提議過,「新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在上海沒有欠債,沒有歷史包袱,可以輕裝上陣,把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的阻力轉化為動力。他應當勇於負起責任,與上海維權上訪民眾直接對話,清理舊債,創建新政。他應當有魄力與上海維權標誌性人物、真正的民意代表鄭恩寵律師直接會談,鄭恩寵律師是揭露周正毅、陳良宇等貪官污吏奸商惡徒的功臣,與胡錦濤總書記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是保持一致的。現在,還在他家門口24小時站崗放哨、用種種藉口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下下策,與其是說讓鄭恩寵麻煩,不如說上海當政者給自己製造麻煩,做減法。
應當平反他的冤案,恢復他的律師資格,請他出任上海市人大代表,讓他繼續為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立新功。上海八百多個人大代表名額,讓出一個給真正為人民服務、聯繫人民群眾的鄭恩寵律師,絕對為上海的民主政治爭光,向世界表明中國政治領導人的開明與大度。」
但是,俞正聲先生是否有魄力去解決上海的難題,就取決於他在上海的政壇上是否站住腳,政令是否能通暢地出「康辦」?我在《督察簡報》第8 期發表的一文《改革中國人大體制從上海做起----對第十三屆上海人大組成及改革的建議》中提議並論證了俞正聲先生出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因為共產黨執政的主要體現就是在政治上領導國家或地方,也就是共產黨的黨首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出任主要領導職位,這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常識,也是執政的主要標記。就像您和吳邦國先生如果都不出任國家主席、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讓一個將要離休的普通黨員去出任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領導人,怎樣體現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民眾又會如何猜想呢?令上海市民遺憾的是,俞正聲先生未當選為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也就在法理上沒有成為上海市的最高領導人。而且,俞正聲先生領導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全體委員都是第十三屆人大代表,但一個也沒有被選入人大常委委員,都沒有成為上海市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人。我們希望中共中央支持俞正聲的工作,讓俞正聲先生成為名正言順的法理上的上海市最高領導人,保證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執政,出現一個清新的政治格局,真正貫徹中共十七大的政治路線,讓上海市民對俞正聲先生的新政也有所期盼。
上述我的看法與提議,也是很多上海市民的心願。他們都願在我的這封信上簽名,太多了,但簽上五百萬人在上海一千多萬人口中還是少數,在中國13億人口中更是少數,我就省略聯署簽名,節約大家的時間。但我會把這封信公開出來,讓反對我的看法與提議的人簽名,這肯定是絕少數人,便於統計。
敬請您重視上海市民的意願,關注上海市民要求司法公正的呼聲。
此致
敬意
馮正虎
2008年2月20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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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stgues 于 2009-11-28 15:53 发表
五十几岁的上海人基本都是老奸巨猾,此人活该
冷血不是你的错,但是你不该说出来。
引用:
原帖由 jackylong 于 2009-11-28 15:59 发表 中国是强权政治 听话的都实行民主 不听话的都实行专制 连这点都不了解,还来请求个P啊 你要求的在中国哪个朝代也实现不了
我承认中国现在是封建社会,但是你能保证中国的封建政权万年不倒?
醒醒吧,二十一世纪了。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28 16: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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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stgues 于 2009-11-28 16:13 发表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那种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以博取同情之人应得到每个人的唾弃
有人说他可怜么,我看可怜的是中国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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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只向前走的驴子 的帖子

又跑回来了? 
连名字都不换。
 我不明白你这么爱党妈妈怎么还跑基地来跟我们厮混
是不是党妈妈不提供A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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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只向前走的驴子 的帖子

中国政府为什么可怜?自己坐在火药桶上,还要把提醒他们的人关进监狱,关在国外。
用钱买回来各国一片歌功颂德之声,出了钱还要被别人骂作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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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李粗暴 于 2009-11-29 21:05 发表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谁告诉你冯正虎双重国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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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回国之路是靠走出来的

前几天我收到周义澄教授的邮件,他是我在复旦大学读研究生期间的哲学老师,约我写一篇发言稿,参与《北京之春》9月1日在美国举办的《海外中国留流亡者回国权利研讨会》,我欣然同意,可以与大家交流我的回国实践与体会。
最近,我也被光荣地划入海外流亡者的群体中,享有被中国上海当局7次拒绝入境回国的世界纪录,符合政治难民的资格吧。但是,我自己没有海外流亡者的感觉,我想回国,只要排除航空公司的阻扰,都可以如愿以偿,3次抵达上海,晚上还可以住一宿。回国回家不是靠呼吁,不是靠研讨,不是靠恩赐,而是靠每一个回国权被侵犯的中国公民自己走出来的,大家都来走,回国回家的路就宽畅了。

一、              我已走过的路

我是国内的人权捍卫者,持有合法的中国护照,在中国的户口居住地是上海市。我站在弱势群体一边,为民请愿,捍卫人权,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政民主,故一直遭受迫害。2009年2月15日,我在北京遭受上海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绑架,并在上海秘密场所非法拘禁41天。我被释放后一周内,于2009年4月1日从上海浦东机场合法出国去日本短暂休养,但6月7日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再次回到上海浦东机场时,却遭到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察无理无法的禁止入境回国。
我遭遇后,没有以海外的惯用做法去抗争,在中国大使馆门口抗议示威,或写文章强烈谴责中共及中国政府,然后就不了了之。因为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公开声明禁止本国公民回国,连驻海外的中国大使馆也不承认有这种侵犯本国公民回国权的丑闻发生,没有亲临其境的外国人、国内人谁会相信这种野蛮而荒唐的事呢?我过去也是听传闻,没有看到一个当事人认真地站出来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利,让公众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仅是一个标题新闻而已。所以,我碰到了,我就不仅仅把它看作是个人的遭遇,而把它作为一个维权案例来处理,用自己的行动去试验,用法律依据作为判断标准,暴露问题,然后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不服,就会用行动抗争,6月7日后我连续乘国际航班回国,6月17日、6月2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31日均回国闯关,至今已连续7次。一个中国公民连续7次遭到本国政府的拒绝入境回国,而一个强大的中国政府竟然怕一个弱小的本国公民回国,这是一个惊动国际社会、前所未闻的大丑闻。日本、美国、法国、德国、台湾等媒体都相继报道这起事件,国内民众通过网络媒体也知道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违法事件,纷纷表示支持我的回国行动。7月16日发起的《支持冯正虎回国的公民呼吁书》签名活动,于8月15日结束,1540人联署支持,表达了中国公民的呼声:中国政府应当保障本国公民回国回家的基本人权。
这起事件的最后解决方式,无论是外交谈判,还是司法诉讼,以及事件的是非判断,都要以国际公约及各国的法律为依据。中国政府官员以及航空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国际公约及日美的法律,但是否违反中国的法律?2009年8月15日中国留日创业者联盟公布《维护中国公民回国权的法律意见书》,向中国政府、涉案的相关国家政府机关、法院、媒体及公众提供了这起事件的法律评判。中国大律师莫少平已接受我的委托,准备在国内起诉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违法行为。8月19日日本千叶地方法院受理我状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诉讼案,并已通知10月7日开庭审理。8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也受理我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诉讼案。

二、              中国籍的海外流亡者都可以回国

根据《维护中国公民回国权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中国政府无权禁止本国公民入境回国。事实上,中国政府至今未公布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决定。或许,中国政府的高层官员是清楚人权国际公约及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它作出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违法决定,马上就会遭到起诉。至于流传中的“黑名单”,也是传闻。因此,从法律上、事实上,海外流亡者都可以回国,除了已入籍外国的非中国公民。边防检查站警察拒绝中国籍的海外流亡者入境回国是违法的。
但是,不是每一个海外流亡者都可以回国。海外流亡者回国是一个模糊概念,应该从法律角度,而不是从政治态度,来划分海外流亡者的不同情况,每个海外流亡者自己可以考虑是否回国,需要付出多少代价。海外流亡者有四类情况:
1.入籍外国的海外流亡者,已不是中国公民,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他已不是回国,而是入国,中国政府不需要理由,就可以不让他入境中国,这是一个主权国的特权,国际上所有的主权国都一样。入籍外国的海外流亡者应当面对这个现实,他已不是中国公民,是华裔外国人。
2. 成为台湾、香港永久居民的海外流亡者,他已不是回国,而是回乡。内地居民去台湾、香港都要批准,台湾、香港居民进内地也要批准,这是中国与台湾、香港双方的法律规章的规定。一般人的进出很方便,但是成为台湾、香港居民的海外流亡者,甚至连土生土长的台湾、香港居民,中国政府部门对这些人不满意就会将其申请搁置不理,实际上就是不批准。
3.没有护照或护照过期的海外流亡者,中国边防检查站警察肯定以他未持有护照或持有无效护照为理由拒绝其入境回国,要求他返回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如果中国大使馆不办理,这就是大使馆的失职。虽然大使馆在海外有豁免权,但它是中国政府的机关,受国内法管辖。大使馆不办理中国公民护照的行为,就是不履行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被侵权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在中国境内起诉大使馆的主管部门。
4.持有合法护照的海外流亡者,中国边防检查站警察拒绝他入境回国,肯定是没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只是上级领导的命令。所以,他只要决心回国,就一定能闯关回国。而且,他应当积极取证,站出来起诉禁止他入境回国的违法机构。
上述四类海外流亡者,第2至第4类是中国籍的海外流亡者,但第2类是特例,不是回国的问题,而是回家乡的问题,不涉及到中国与海外流亡者所在国的关系。
从法律上、理论上说,中国籍的海外流亡者都可以回国。但是,事实上没有这么容易,边防检查站警察还在继续执行违法决定,很多海外流亡者自己也没有回国的决心,仅是纸上谈兵。中国的警察部门一直认为这种违法措施是行之有效的,被侵犯回国权的当事人也乐意定居在自由的西方国家,除了几声抗议之外,没有人进行实质性的抗争。现在的流放地都是欧美、澳洲、日本等这些发达国家,除了佳节倍思亲之苦外,肯定是舒适平安的,可以自由地出席各种研讨会,很多海外流亡者的家属都已适应海外的生活,相反的,目前回国肯定没有封官许愿的好运,也无法保证平安度日,甚至还有坐牢的风险。海外流亡者真的要回国吗?或许,大部分人仅是一个愿望。
这次《支持冯正虎回国的公民呼吁书》海外的签名者寥寥无几反映了一个现象,国内的签名者占极大多数也反映了国内最流行的一句话: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祖国欢迎我们。

三、              海外中国公民的人权及其所在国的主权

根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加入、中国政府也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而且,中国宪法法律也保证了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及其回国权不可剥夺。中国是中国公民的国家,上海是上海市民的家乡,回国回家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出国后会被随意禁止回国回家,这是对所有中国公民的威胁。
尽管法律上我们所有的中国公民,包括海外流亡者都有回国出国的权利,但是要使这些法定的权利转变成实有的权利,是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在维护中国公民的回国回家权利,同时也在维护国家与法律的尊严,消除中国政府的丑闻。回国之路上的先行者必须承受的代价:1. 买得起数张国际航班的飞机票;2. 消耗很多的体力;3. 自愿放弃国外的一切,包括签证,准备回国受苦。回国之路是靠走出来的。
如果你坚持不懈地真心回国,决心放弃所在国的法定居住资格,你就一定能回国。因为禁止本国公民回国不仅侵犯你的人权,也会侵犯海外中国公民所在国的主权,除非你自愿同意留在所在国。一个中国公民居留在外国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 外国政府同意;2. 本人自愿。即使你脱离中国,想成为政治难民,也必须是你本人自愿申请,最后由所在国家批准。实际上,决定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居住在外国,这个决定权力是外国政府,而不是中国政府。美国政府、日本政府以及所有的外国政府可以不关心中国公民的人权,但它们决不会在自己国家的主权问题上让步。
根据我7次回国闯关的实践,我发现:中国政府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中国的边防警察可以用飞机将我送回日本,但是如果我不愿入境日本,并宣布放弃日本的签证,日本政府就无法强制一个外国公民进入日本,日本边防警察就要依法遣送我回中国,如果中国的边防警察再次拒绝我入境回国,就会引发一场日中外交的纠纷,最后依据国际公约及中日法律强迫中国政府负起责任,必须接受本国公民。这个结局的发生是中国威信危机的开始,中国将蒙受最大耻辱,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也是不愿接受这种羞辱的。所以,最近我放慢回国闯关的步伐,让中国政府领导人有时间思考,及早制止公安部门玩火自焚的愚蠢行为,主动化解危机,让我正常回国。

根据我的回国闯关实践与法律分析,我希望中国政府停止使用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违法措施,不要伤害本国公民,更不要最后又伤害中国政府自己。消除每一个中国人回国出国的恐惧,让中国人都可以自由往来自己的祖国,让中国变得更美好、更亲切。



冯正虎

2009年8月29日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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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klmn2005zp 于 2009-11-29 17:51 发表
不是大陆居民就别瞎‘掰叱’了。还繁体字?!!大陆政治体制是有问题滴,而且还很严重,那又怎样?你用口水吐得着它吗?党卫军是吃素的??再说了,你也别滞留在日本那啊!!找抽呢吧!!!那是丢中国人的脸,不是中 ...
那您说滞留在哪里合适?美国,还是朝鲜?再不就火星?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30 0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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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nwei840818 于 2009-11-29 17:44 发表
本·拉登就被开除了国籍
你有证据冯正虎从事恐怖活动吗?
我们很多”人民公仆“应该被开除”人籍“,怎么看不见当局有动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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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d_brean 于 2009-11-29 20:17 发表
这。。。我以为5毛都是初生小驴呢,原来也有这么多工程师啊
他们是AV区跑来吐口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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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八支 于 2009-11-29 19:30 发表

同感同感!!
是什么感?当奴隶的骄傲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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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nxiao646 于 2009-11-28 22:02 发表

 
 
没用的东西,就只会在这里说GCD的不是,有能耐,你就去推翻他呀。我看即使推了也还会有很多人不服。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倒!
说别人没用,是不是先问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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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3# woshiwoziji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woshiwoziji 于 2009-11-30 01:32 发表 我说楼主你他妈继续扯蛋吧 搞分裂 搞煽动 你他妈就是个傻比
 

扣帽子、喊口号、人参公鸡,文革那一套全用上了,我是不是还罪大恶极?

你有没有搞清楚是谁在分裂中国,是谁在煽动仇恨,是谁在天天扯淡?

要是想搞清楚就到茶馆来逛逛,要是不想搞清楚就老老实实的下你AV吧,不要跑到这里来吐口水。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30 0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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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5# 山西怀仁 的帖子

你在茶馆搜一下关键字:冯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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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棵树苗 于 2009-11-30 20:37 发表
2008年2月的事现在来透露讨论有些心理问题

这是发生于2009年11月2日的事情,并且还在继续发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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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kzls 于 2009-11-30 22:16 发表
既然那么多人恨GCD就揭竿而起嘛,没有那个实力就不要耍嘴皮子,百无一用!
你觉得没用是你自己的事情。

共产党要是不怕为什么把冯先生挡在国外?

为什么给刘晓波先生开出自由的条件是永远的流放?

共产党要是不怕P民揭竿而起,为什么拥有放仿真玩具枪会违法?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1-30 2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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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ter0404 于 2009-12-1 02:08 发表
大略看了一下内容跟回复,不禁想问,楼主发贴说是揭露中国的黑暗,争取民主,GCD多行不义,扼杀自由;但对于回复中的反对声音,楼主一律就用“5毛”“中国脑残”来回应,这样就叫民主自由了么?何况这里是论坛,草泥 ...
 
你仔细看看,我说他们是脑残,五毛了吗,呵呵。

貌似骂我的比较多。

茶馆有关冯正虎的帖子很多,你可以搜搜。

要是大家都等着坏人会遭天谴,那结果一定是好人死光了,坏人也不会死。


正是有了冯正虎,刘晓波,艾未未这些人才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你可以怀疑他们,但是不要谩骂,尊重一下别人,也尊重一下我们自己。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1 02: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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