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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罪己诏”的遐想

姚小远:“罪己诏”的遐想


罪己诏是中国封建年代帝王的专属,现在想起这个、说起这些,好像有些不合时宜,又有些犯上犯忌。但是,嘴是我自己的,就像鸟长在我自己身上,想屌谁是我自己的事情。

封建年代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帝王们是要用“罪己诏”来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的,翻译成现代话,有引咎自责的意思。

据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颁布“罪己诏”的人是汉文帝。公元前179年,有人建议汉文帝早立太子,汉文帝不同意,就颁“诏”说:“朕既不德……”同年冬天,汉文帝又下了一个“罪己诏”。

历史记载的汉文帝还有一次“罪己诏”是在汉文帝后元年(公元前163年):“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与?……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可见,天灾人祸,即使是在封建年代之初,做皇帝的都要做自我检审和反省的。

中国历史上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后一个下“罪己诏”的是袁世凯,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是1895年5月2日,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在古代皇帝中,罪己次数最多的要算是清世祖顺治皇帝了。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很多。“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上干天咎。所以,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

随着封建王朝的结束,“罪己诏”也就成了历史的绝响。后来的所谓党和国家领导人们,即使饿殍数以千万计、战争死亡数以数十万计,地震水灾死亡数以数十万计,也再没有那个傻屌会出来罪己了,即使装模作样也不会有。因为封建年代毕竟过去,多难兴邦,坏事最后都会成为好事。论功行赏、加官晋爵还来不及,罪己是什么东东,早已经没有几个人敢提起,能提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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