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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国际】刘晓波是一株小草

【法广国际】刘晓波是一株小草

作者  雅尼克

发表日期 29/12/2009 更新日期 29/12/2009  14:10 TU

刘晓波于2009年圣诞节被判处11年徒刑。他的罪行是参与起草了《08宪章》,在国门外发表了批评党国的文字。消息传来,世界惊愕。刘晓波于2008年12月8日《零八宪章》发表当天即被中国警方关押,直至 2009年年底才开庭审理。此案开审前夕,外界已普遍预计刘晓波将会被判重刑,以起杀一儆百的作用。然而,刘晓波被重判消息公布之后,仍然震惊了全世界。

也许是因为中国近几年的形象外交效用还未完全消失,也许因为此前欧美均明确提出释放刘晓波的要求,也许因为刘晓波业已成为中国目前最享盛誉的政治反对派,也许因为刘晓波虽有犀利的分析评论文字,但政治主张温和,坚持非暴力等等,使得世界舆论仍然对中国政府的判决心存幻想,仍然企望中国政府会作出较为合理的决定,会从中国更为长远的利益算计,会对本为一介书生的刘晓波网开一面。

然而,面对中共铁的宣判,所有这些善良的想法都落空了,所有这些幻想均破灭了!所有这些看似合情合理的推论全破产了。人们不得不推翻所有这些先入为主、似是而非的道理和逻辑,以新的眼光、新的视角检视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追问这些变化究竟会将中国带入何方?这些变化究竟会对世界带来何种后果?

奥运成功:对世界发号施令的通行证?

大概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国对外实行所谓“微笑外交”,提出“和谐世界”、“双赢互利”、“伙伴关系”、“南南合作”、“国际关系民主化”等各种诱人的外交口号,企图防范迅速增长的经济、军事实力助长潮涨潮落的“中国威胁论”。然而,这样一种以打造“软实力”而顺利实现“和平崛起”的地缘战略却似乎由于北京奥运的成功举行而嘎然终止。奥运的举行似乎既是中国成功进入世界中心的标志,又是中国开始转换角色,对世界发号施令的通行证。

为了惩治法国总统会见达赖喇嘛,中方单方面取消中欧峰会;为了避开进入国际社会必须的责任与核查,中国在哥本哈根对世界说不。与此同时,世界超强美国新总统奥巴马低调访华,避谈人权,强调中国在新世纪世界的中心位置;习近平访问日本,破例获得日本天皇会见,凸显出中国地位的今非昔比。一时,中国腰缠万贯,气冲斗牛之象横空出世。而正是在这时,负有沉重历史罪错而又有求于中国的西方强权居然敢于提出释放刘晓波的要求。这岂不是既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预,也是企图重温他们过去的殖民主义历史吗?对于这种在错误的时间作出的错误要求理所当然被中国政府拒绝,也就不在话下了。

然而,即使上述分析可以解释中国为何不给西方面子,拒绝释放或者轻判刘晓波,但却难以解释中国政府为何选择于圣诞节时宣判刘晓波。今天的中国已经足够强大,所谓明人不做暗事,并不需要避开媒体的视线,为什么还会有如此下策?同时,更令人不解的是,如此强大的中国,为何容不得一个手无寸铁的刘晓波?如此铁桶一般的江山,空前的军力,成倍增长的警力,为何就不能面对一个理性平和的一纸《08宪章》?

使寒冬恐惧的小草

刘晓波本是一名布衣书生,同众多的帝国良民一样,可以任人拘捕、闭门审讯、强势宣判。他是如此的文弱,国门内无地安身,无处表达;法庭上,他无权辩白,无权发声。他不过是一株温和的先行报春的小草,要求的仅仅是赖以扎根的土壤和赖以呼吸的空气。他的全部罪过,乃是不屑强权,坚持表达,不屈思想。然而,这株小草又不同凡响。由于平凡,所以它绝不孤寂;由于温和,所以无敌;由于先行,所以前途无量。小草没有掀翻巨石的力量,但却有冲破寒冬的志向。当冰雪融化、大地回春之时,那时乃是小草的世界。这也许就是寒冬恐惧小草的原因。

极权时代的主轴是暴力与思想的较量;后极权时代,则是利益与良心的争夺。后极权的到来,意味着思想胜出。良心压倒利益,则预示着后极权的消亡。《08宪章》所代表的正是中国的良心,人类的普世良心。而也正是因此,扑灭良心的火焰,乃是极权生死存亡之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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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国际】刘晓波案拷问良心 崔卫平推特创举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沈愚

发表日期 29/12/2009 更新日期 29/12/2009  17:16 TU

中国著名学者崔卫平
博客照片

11月25日后的几天来,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忙着给自己的知识分子朋友圈子打电话,经过对方授权后,她将谈话的记录公布在TWITTER上。

她的话题是“刘晓波”,一位前学者。在12月25日,他被北京市一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崔卫平的创举还在继续中,用她的话说,那就是“从明天起,谁接到我的电话,心里也许就会说‘鬼来了’”。刘晓波的老师童庆炳教授之前(含童)是1225宣判前的采访,之后是宣判后的电话采访。

崔卫平教授解释了她这样做的原因:

因为不光回答我的问题有尴尬,其实连我自己也很尴尬,因为这接近并拍打别人的良心,平时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我做这样的事情,如此接近别人的内心,我觉得我是有原罪的。但是我考虑到两点,第一,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是有很大距离的,有的人内心有想法,但是没有渠道表达,所以我想可以提供一个渠道;再一个,刘晓波被判重刑的事件大太了。我们说,日常生活中是有一些它的轨道和连贯性,刘晓波被判使这些轨道和连贯性产生断裂,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承担这一断裂和自己的原罪。 

崔卫平 

29/12/2009 

为规避风险,网友在转载时,将里面的部分敏感词做了处理,把最敏感的三个字“刘晓波”都置换为一个字:“他”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界动员工作,更是在传播学意义上的一个创举。

以下是部分知名知识分子对这一判决的发表的看法

诗人芒克称自己与刘晓波“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从来也不认为刘晓波做错什么事情。”在听说了刘晓波的近况后,芒克说“但愿刘晓波明天没有什么事。”

刘晓波八十年代的朋友、诗歌评论家唐晓渡回忆,当年黑马刘晓波明明认识刘再复,当面却假装说不认识。但唐晓渡同时说,对于刘晓波近年来的思想发展,越来越认同,觉得刘晓波越来越结实。在中国目前语境中,刘晓波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担当和理性。

原北师大教授、鲁迅专家王富仁教授今天仍视刘晓波为“朋友”,尽管许多观点不相同。在听说刘晓波近况之后,王教授说:“人在思想上应该是有自由的,在行动上应该是有限制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干涉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解决。”

刘晓波念博士的导师之一、北师大教授童庆炳先生,听说刘晓波近况之后,想对刘晓波说:希望刘晓波“珍重”。“毕竟有过一段师生情谊,希望刘晓波珍重。”

钱理群先生在电话里说,比起八十年代,刘晓波写的文章越来越理性了。钱理群对刘晓波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五三五”( 六·四 )的表现,二是坚守国内。钱先生“不觉得刘晓波有什么罪。”不一定同意刘晓波的所有观点和做法,这是另一回事;但刘晓波属于平和、理性的批评者,对刘晓波都要判刑,是一种虚弱的表现,觉得很难接受。

汪晖先生来信:谢谢来信和电话。我不赞成刘晓波的许多观点,但反对任何以言治罪的方式。我会关注此事的发展,在了解更多的情况之后,表达我的看法。

丁东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狱,又添十一载;思想从来要自由,何止零八年。——圣诞中国。

乐黛云的看法:一,看过零八“县长”( 宪章 ),觉得其中没有颠覆国家的想法,是希望改善;二、零八“县长”( 宪章 )是一个讨论,如果一个讨论也要定罪,是违背宪法的,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三、如果(弄得)大家都不敢说话,国家还怎么改善?

章诒和的看法: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刘晓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前后相距四十一载。这种状况不得不使人怀疑:我们的制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们的社会,究竟进步了没有?

袁伟时的看法:二十一世纪了,还以言获罪,侵犯公民权利,亵渎文明,又一次往中国脸上擦黑!当局认定的罪犯刘晓波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鸿沟如此巨大,执政者如何面对?

徐贲的看法:一个中国公民以宪法给刘晓波的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看法,却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感到难以置信。中国是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中国要在国际上崛起,必须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誉。从许多国家对此事的报道来看,这是一件使中国信誉受到损害的事情。

秦晖的看法:现在还搞因言治罪那一套,真是太可悲了。我不是“宣章”的签名者,但我懂得“不赞成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的道理,我坚决反对对刘晓波搞文字狱。

徐友渔的看法:宣判刘晓波,罪名中有08宣章。宣章重申联合国人权宣言,因此宣判是对人类大家庭公认的文明准则的挑战,也是对中国现存宪法的挑战,因为该宪法载明了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说到底,是对中国人民和人类良知的挑战。

胡杰的看法:社会已经如此开放,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对待)谭作人到刘晓波,怎么还会出现如此荒唐、倒退的现象?

著名作家莫言同意将他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谈。家里有客人,正在和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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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国际】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知识份子谈刘晓波案(续)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沈愚

发表日期 29/12/2009 更新日期 29/12/2009  13:53 TU

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
(路透社照片)

刘晓波被判11年重刑之后,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在征得同意后,将许多中国知名知识分子对刘晓波被判刑的看法在“推特网”公布出来。

杜小真的看法:因为思想和提出问题而获罪,在今天只能解释为对思想言论自由这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的亵渎和挑战。况且零八宪章,在没有签署的我看来完全是善意和建议性的,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我并不完全同意刘晓波的一些观点,但他发表观点的自由绝对应该受到保护。

贺卫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传媒来电采访,问我对于刘晓波的十一年之罚。我没有好气地说:“我欲无言。”对方问:“难道说你不觉得十一年太重?”我反问:“难道说判三年就适当么?对于根本无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罚都是冤狱。再说,你真以为他会在牢里服满十一年?”

余英时:刘晓波先后入狱三次,一次比一次光荣,这次最光荣。中国史上有一个光辉先例范仲淹,他“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一生被贬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们说:此行极光。第二次大家说:此行亦光。最后一次说:此行尤光。他笑答:仲淹前后三光矣。这便是今天的刘晓波。

梁文道:说刘晓波是「异见份子」,但什么叫做「异见份子」呢?一个正常的社会本该有许多不同意见。我在香港、台湾和美国等地方见到知识分子勇于自命「异见份子」,以志其异;但在缅甸、伊朗和中国却见到无奈被封的「异见份子」,几成罪名。可见只准一种意见是正见的国家才会有刘晓波这种「异见份子」。

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

郭于华的看法:08宪章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推进社会进步,道出常识何罪之有?即使说的全然不对,也不可以因言获罪。判刘晓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对社会良知和人类文明的挑战。

 新左派学者黄纪苏的看法:坦率地说,我对刘晓波有过很多批评,但是现在不应该以言治罪。这个例子不应该开,开了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朱学勤的看法:“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这是文明共识,法治底线。以言治罪,置文明于何地?置宪法于何地?吁请最高法院介入,驳回此案,维护文明,维护宪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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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德国前司法部长多伊布勒-格梅林谈刘晓波被判刑


德国前司法部长、前社民党议员多伊布勒-格梅林

美国和欧盟指责对刘晓波的判决是中国司法和人权状况的一大倒退。十年前,德国和中国启动了法制国家对话,旨在促进法制与人权理念的交流,推动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而刘晓波的因言获罪是否意味着对话机制的失败?面对日益强大的中国,国际社会的呼吁或抗议是否变得越来越苍白无力?德中法制国家对话发起人之一、德国前司法部长赫尔塔·多伊布勒-格梅林在接受德国之声中文编辑部采访时谈了对刘晓波案的看法: 

德国之声:去年您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曾说,中国的人权状况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那么在刘晓波被重判之后,您还坚持这一观点吗?

多伊布勒-格梅林:我不认为这一判决会改变我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整体评价,但我认为这一判决是错误的。它不仅令人无法理解,而且如果它真的得以执行的话,将会阻碍中国走向法制国家的道路。假如我正确理解了中国领导人的观点的话,他们其实是希望继续走法制化道路的。

德国之声:您参与发起实施的德中法制国家对话已经进行十年了,鉴于目前出现的一些倒退情况,您认为这一对话失败了吗?

多伊布勒-格梅林:法制国家对话并没有出现倒退,经过针对刘晓波的这一判决,发生倒退的是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我想,必须要明确敦促中国相关法院尽快取消这一判决,这并不是为了德国人的利益,而是符合中国自己对建立法治国家的追求。

德国之声:您认为"法治"在中国得到确立了吗?

多伊布勒-格梅林:我一再表示的是,中国正处在法制化建设的道路上。这就是说,司法程序应该遵循法律,而不是掌权者的意愿。如果中国人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就不可能把一个参与起草了《08宪章》的人判处11年监禁。我在中国也和不少人谈论过这个《08宪章》,我可以想象,不少中国公民对这一判决也是非常反感的。而严格依据中国的法律,是不可能得出这样的判决的。

德国之声:您刚才说,法制国家对话没有出现倒退,那么您认为它取得的长远成果在哪里呢?

多伊布勒-格梅林:我们不能这么片面地看待这个问题。在两个国家的政府或是国家领导人会谈的时候,他们只能是各自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假如他们的关系比较友好,彼此比较熟悉了,他们可以指出对方国家所存在的弊端。比如中国人可以向德国表示,他们那里的右翼极端主义发展倾向值得警惕;德国政府也可以指出,中国的言论自由受到了严重限制,而且通过司法手段对持不同政见者的迫害已经违背了中国的法律。至于对方政府是否会采纳这些意见,做出相应的改变,单凭这样的一个法制国家对话本身是不能保证的。

德国之声:到目前为止,两国的法制国家对话似乎一直都是双方关起门来交谈,公众对其内容知之甚少,可以说它不够透明。那么您认为仅仅靠两国领导人私底下交换意见能不能保证其有效性呢?

多伊布勒-格梅林:在政府层面的法制国家对话中,进行一些私下的交谈肯定是明智的做法。这并没有什么坏处,因为你不想让对方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或是在公众舆论面前丢面子。但是,您说得也很有道理,仅仅靠关起门来讨论共同的法制理念和价值观是绝对不够的。因此,推动双方在更多层面的交流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比如今年已经举行了不少大学生之间在司法领域的交流,这是非常令人欣慰的发展;比如两国的教授和学者、媒体记者的交流,还有司法界的工作人员的互相交流,这都属于一个多层面的法制对话,而这样的对话绝对不是关起门来的私下交谈。

德国之声:像德国这样单独与中国对话以促进中国法制国家体系完善的努力是否仍然有意义?或者德国应该更多地与欧盟或美国联合起来?

多伊布勒-格梅林:我们不能说德国是在独自进行这些努力。大家都知道,欧盟、甚至美国都和中国在法制、人权等方面进行了类似的对话。

德国之声:日前,一家阿根廷法院对中国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和罗干提出了起诉,理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和反人类罪行"。您怎么看待这样的做法?

多伊布勒-格梅林:那我要先看一看相关的材料,了解事实之后才行,现在我不能作出评判。

德国之声:德国外长韦斯特维勒针对刘晓波的判决结果表示,希望中国政府继续走开放和现代化的道路,并且保障人权。您认为这样的表态足够吗?

多伊布勒-格梅林:不,但是他的表态是正确的。现在最具体的表态应该是,呼吁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这一判决。

德国之声:但是他的表态足以迫使中国政府做出改变吗?

多伊布勒-格梅林:一个德国外交部长的表态到底能不能促使中国政府做出改变,这还是个问题。当我们双方进行意见交流的时候,比如中国对德国的现状作出评价,或是德国对中国的人权状况作表态的时候,我们都不能把自己的角色和一个具有发号施令权力的警察身份混淆起来。两国之间的交流不应该是这样的。问题在于,构成国际社会人权理念共识基础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中包含一个《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至今都没有批准这部公约。因此,我们只能不断地敦促中国批准并执行这一公约。因为我们都知道,公民权利以及政治权利和其他的人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社会,包括中国,如果不能同时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不可能实现良好的发展的。

德国之声:中国人大没有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因此国际社会在针对中国人权的问题上,包括在这次针对刘晓波的判决上,只能是表达意见、发出呼吁?

多伊布勒-格梅林:即使中国批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际社会也不能采取更多的措施。中国毕竟是一个主权国家。人们只能呼吁中国领导层用理性去思考,让他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认识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建立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德国之声:一方面,西方国家必须要和中国合作,发展经贸关系;另一方面,它们也希望能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这是不是一个有些尴尬的局面?

多伊布勒-格梅林:可以这样说,当我们强调人权的含义时,我们会看到,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人权的另一方面,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中国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而我们希望促进中国人权的发展,并不是因为我们是西方国家,或者是因为我们不希望中国发展的好,而是因为我们坚信,只有这两方面的人权都能得到发展,一个社会才真正有前途,中国也不例外。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其实也是不少中国人心里想的。

采访记者:雨涵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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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法制国家的皇帝新衣

香港民主人士在12月25日在香港呼吁释放刘晓波

中国当局对独立中文笔会主席、政治异议人士刘晓波的快速重判受到德语媒体的同声谴责。《柏林日报》用童话"皇帝的新衣"隐喻说,"无论北京如何试图给自己的一党专政穿上现代法制国家的外衣,红色皇帝们仍然赤裸全身":
 

"刘晓波一案受到中国国家最高层的高度注视,所以只要他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伸张,中国就不是法制国家,也不会成为法制国家。毫无疑问,以胡锦涛为中心的共产党中央批准了对刘的判决。他们哪怕仅在外表上顾及一点法制,就能轻而易举地使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成为一个好样板。如果能从宽量刑,西方也会认为中国的人权和言论自由有了改善。

但是,共产党显然对此没有兴趣,而是利用此案展现其强硬的一手,对刘做出了迄今在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的最重判决。仅因为对中国的前途有一些思考就被判处入狱11年,对言论自由来说,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这一判决是政府开展的威慑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堵住批评人士的口。"

《南德意志报》发表社论指出,重判刘晓波是为了"以儆效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宣判当天不少人士聚集在法院外声援刘晓波,这说明中国已发生"细微、但明显的变化":

"这一新趋势并不仅限于刘晓波要求的民主宪政等传统政治抗争活动。勇敢的维权运动律师们为当局为所欲为行为的各类受害者伸张正义,他们自己也互相声援。最近重庆一名律师遭到关押时,北京的好几名同事前往当地,为他提供帮助。

中国公民的和平和暴力抗争在增多。由于害怕建造垃圾焚烧厂或化工厂,他们明知禁令仍然进行游行示威。因土地被剥夺,农民纵火焚烧警察局。互联网上,中国人表达他们对掩饰食品丑闻、司法错误和强行拆迁的抗议。

面对压力,中国政府这里或那里做出让步,间接承认错误,改进行政管理。但总的来说,这个党在与批评者交流、使这种交流进入建设性的轨道方面遭到了可悲的失败。对刘晓波的判决就是新的例子,它表明政府只能部分达到预期的成效,但不能起到威慑作用,愤懑不满和不再听命的现象在增加。在这场做样子的审判中,共产党指责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而实际上是党自己在颠覆国家政权。"

《维茨拉尔新报》在评论德国政府对刘晓波一案做出的反应时写道:"为了保持权力,北京这种实际实行专制的共产党政权采取这样的手段不足为奇。而民主政府的首脑默克尔总理只表示'遗憾',同时却强调中国当权者的'巨大进步',这就是玩世不恭了。刘晓波因要求尊重人权被投入监狱,柏林政府现在只是希望改判,难道就不能做更多的事吗?"

摘译:王羊

责编:叶宣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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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刘晓波案引来一致抗议

法庭外的安全人员解下对刘晓波表示声援的黄丝带

圣诞节期间,中国政治批评家、中国独立作家协会笔会荣誉主席刘晓波被重判囚禁11年。消息传来,尽管节日期间德国大多数印刷媒体不出版新刊,但各报网络版一致发出了抗议之声
 

《日报》的评论把这一判决称为"司法丑剧":"这一切使人极为不安。它应该唤醒所有天真的人,不能相信共产党高级干部做出的保证,说什么党一心要使中国平稳地转变为法制国家。只要认真看一下,就可以看到,目前发生的事情正好相反。一再提出的论点,如所谓'中国太大、太复杂,所以不能承受更多的民权'等理由,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与干部们在国外维护中国形象时的说法自相矛盾的是,打压在中国并没有减弱。在许多地方,中国法学专家和民权人士过去几年通过艰难斗争取得的进步正受到威胁或者正在经历倒退。

例如,共产党又把许多没有学过法律的党的战士安插到诸多重要的司法部门。律师只要认真对待工作、代理棘手案件,就会受到压力。过去几年,许多律师失去了执照,受到迫害和干扰,新规定缩小了中国律师处理案件的空间,要突破这些规定,需要很大勇气。

同时,中国政府及不断壮大的民族主义中产阶层发出了越来越强的声音,他们说外国批评中国政治是'干涉内政',但刘晓波不是'内政',他做出努力只不过是要以和平方式使自己国家的执政状况变得更好、更公正。

对他的判决是一项罪行,是那些想巩固权力和地位的共产党领导人犯下的罪行。他们剥夺刘晓波11年的人身自由,因为他写出自己的看法,呼吁进行讨论。所以,他们要以儆效尤。对这种倒退到斯大林主义的做法无论如何都不能美化辩解。"

刘晓波一案,表明中国的独裁建立在践踏人权之上。但西方政治家不敢正面谈这个问题。"这是《世界报》题为"西方应对中国展现骨气"评论的开场白,评论在列举了西方政要和经济界人士在政治上对中国"磕头"的事例后问道 :

"现在应该怎么办?没有中国参与或与中国顶着干,任何国际问题都不能解决。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应该低声下气地乞求这个国家的当权者。中国也需要伙伴,尤其需要欧盟和美国。与所有独裁国家一样,中国的体制也不稳定,巨大的社会矛盾和少数民族受到不公平对待等问题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使这一体制崩溃的导火索。

中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环境遭到污染。德国政府和一些政党的基金会应该中止那个骗人的'法制国家对话',即使这样要放弃一些到中国旅行的机会。相反,应加强对中国国内外反对派的联系,因为他们、而不是政治局,代表了中国的未来。我们从自己的历史中应该学到了这样的经验。"

 

摘译:王羊

责编:叶宣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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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评论:经济现代化伴随的并不同时就是民主改革



刘晓波被中国司法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这是同时向中国国内对北京政府持批评态度的所有人以及其它国家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经济现代化伴随的并不同时就是民主改革。
 

刘晓波,中国最知名的异见人士之一,他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被控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司法当局举证他的罪行是他要求这个国家实现更多的民主化和言论自由。一年前,也就是2008年12月,刘晓波和300多名中国知识分子以及普通公民发表了“零八宪章”。即便是在民主化程度还相当低的中国,刘晓波获刑11年还是相当重的刑罚。共产党中国无疑想以此表明,今后他们会怎样对待那些批评一党制和独裁统治的人士。 

对刘晓波作出的判决也是对其它一些不平不满的警告。这一判决应该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因为刘晓波作为著名的文学教授和评论家,只是因为使用中国宪法赋予给他的权利而受到惩罚。西方世界应该这样来理解刘晓波获得的刑罚,那就是:尽管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共产党并没有打算放松对内的控制。而这种趋势事实上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就已经显现出来。 

刘晓波案的判决不仅印证了这种趋势,还表明了这种发展趋势的力度。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这是中国法院在最近10多年做出的最重判罚。有独立信息源估测,中国官方屏蔽了超过3000多个互联网网页,这其中就包括德国之声的网页。在中国被关进监狱的记者数量为24人,居世界之首。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是过去3年内被判刑入狱的。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对政府持批评态度的人士被当局冠以“偷税漏税”或者“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 

中国国家权力机构特别是把目标对准了少数勇敢且独立的批评人士和试图把司法真正法制化的律师。把这一切联系到一起观察,那么就形成了一个日趋保守化的中国政府形象。这个政府不会因为签署了国际公约或者迫于其他国家的压力而改变确保国内稳定和秩序的做法。不少人原本期待,随着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和越来越密切的国际联系,中国会变得更为尊重人权。对于他们来说,刘晓波获刑的这一天无疑是令人难过同时也是让人感到沮丧的一天。 

作者:Adrienne Woltersd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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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会射箭的熊 的帖子

呵呵,一个毒贩子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中国的民主之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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