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log.sina.com.cn/s/blog_62b973eb0100fqyl.html
媒体不应这样报道“湖北荆州事件”
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名大学生为抢救落水少年身亡,媒体、学校、政府以及社会舆论都对他们给予了极高评价。
然而有二个问题我想应该提出来弄明白。
一是据媒体报道,大学生人梯断开后,江面乱成一团,“来源:荆楚网),说明就在少年落水的附近,仅100米以外就有会游泳的人可以对少年施救,为什么大学生们不呼救?
二是大学生不会游泳,竟然用搭人梯的办法救人,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水里面拉手手是很滑的,非常容易被水冲散,他们这样做,是否太草率、太没有安全意识了?
如果这想想两个问题,我们对大学生们的壮举应该就要客观一些。我们还会说“他们是英雄吗?”再想想悲痛欲绝的家长,我们还会大力倡导这种舍己救人吗?我们的社会提倡人们在没有自卫能力的情况下去见义勇为,是不是太不尊重公民的生命?
我是一位大学生的母亲,事情发生后,我给儿子发了条短信: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抢救落水少年身亡,自己不会游泳却去下水救人,媒体宣传是不负责任的,你千万别学。
做为一位母亲,我对媒体起了愤怒,做为一位新闻工作者,我对媒体的专业精神起了质疑。
一是媒体对事实的报道有遗漏。少年落水的附近,仅100米以外就有冬泳队员,这个重要的情况是报道中不经意才带出来的。当时少年是否有大人看管?他们是失足落水还是在冬泳?有没有目击者?
二是媒体引导舆论失当。媒体本应为老百姓说话,设身处地为公民着想,记者应该想想,假如我是陈及时等三同学的母亲,我会要他们这样去做吗?倡导这种危险的举动有违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孩子,千万别去这种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