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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网记者直击钱云会事件

转载: 神马都是浮云,唯天地良知永存
     
    浙江省乐清市,钱云会死了,死在额定载重量达10多吨的巨型工程车的巨型轮胎之下。这个曾担任过村长的5旬汉子,曾因多年上访被投入监狱的普通农民,终于为他的执着、坚持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血淋淋的生命的代价。

    一场公开的屠杀,在圣诞节的清晨上演。
     
    这一种血腥的罪恶,连耶酥也要双泪长流。这一种疯狂的恐怖,连上帝也要双股战战。
     
    这不是纳粹德国的奥斯维辛,这不是日寇屠刀下的南京,这是2010年的中国。
     
    这是一个血雨腥风的时代,这是一个罪恶横行的岁月。
     
    纵然是万分无力、彻底绝望,我们依然要忍着撕心的痛,吞着哗哗的泪,怒目回视2010。因为,我们要清晰深刻地记住每一桩罪行、每一种邪恶。每一滴血,每一滴泪,每一滴恨,我们都会收拾起来,存于心底深处。
     
    因为,我们坚信,没有任何罪恶可以永远猖狂。终有一天,我们会将这一桩桩罪恶,搬上正义的审判台。
     
    一.“李刚时代”的盛大来临
    有一个肩杠将星的女歌手,老是在反复鼓噪:“我们走进了新时代。”唱些什么:“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意气风发走进新时代。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那新时代!”
     
    坦率地说,我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已经很多年不知道“意气风发”是什么滋味了。我们时常品味的是“垂头丧气、心如死灰、恐怖战栗”。因此,我们真的不敢想象这个“新时代”,会是什么样子的“时代”。
     
    只有当“我爸是李刚”横空出世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新时代”,就是“李刚们的时代”。
     
    如果回顾车轮下的罪恶,人们应该不会忘记“张金柱案”。张金柱,官居郑州一公安分局局长之职。1997年夏,他酒后驾车在闹市区撞死一人,撞伤一人,然后疯狂逃逸,在很多市民围堵下,才被抓获。其后,新闻媒体包括央视《焦点访谈》等都对此案进行了广泛报道,以致举国关注。最终,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他死刑。
     
    这个案子放到今天,简直是不敢想象。一个公安分局的局长,竟然会因撞死一个人而被判死刑,在今日中国,这不是天方夜谭吗?撞死群众,打伤百姓,难道不是他们的重要职责、神圣使命吗?邀功请赏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判刑,竟还敢判死刑?
     
    当然,那个年代也不是什么光辉岁月。可是,其时纲常还没完全崩溃,礼教还未彻底沉沦。那个时候,最最起码,《焦点访谈》还会谈点“焦点”,还有人关注。
     
    应该是在2003年的“苏秀文宝马案”上,事情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当年,哈尔滨的权贵富婆苏秀文,仅因街头口角,就怒不可遏地驾起宝马车,朝与之冲突的当事人及围观人群撞去,造成1人死亡,10余人重伤。本来这是一起比“张金柱案”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为严重的案件,明显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情节理应求处死刑。然而,即使也是举国围观,群情汹涌,苏秀文仍仅仅是被判二缓三,根本不用坐一天牢。
     
    如果回顾这10来年的路,我们可以发现“苏秀文案”是一个标志、一个拐点,是一个制度彻底沉沦的标志,是一个集团公开宣示罪恶的拐点。苏秀文,这个一向飞扬跋扈的富婆,竟那么“意气风发”地,在哈尔滨的街头,碾着一地鲜血,撞开了一个新时代。
     
    那一年,是2003年,据说是某个“新政”的开始。
     
    人类社会所建立的任何制度,即使是野蛮血腥的奴隶制度,维系其生命力的关键就是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好的制度或制度的健康时期,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较为强大,坏的制度或制度的垂死时期,这方面的功能就很弱,甚至根本没有。
     
    从中国这60年,我们也可看到这种功能的起伏。前三十年,除了杀人就是放火,谈不上任何制度的纠错和自我净化。后三十年,则可以明显按每十年为一个阶段,分成三段。80年代,国家劫后余生,百废待兴,这个制度还具有较强的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民间谣传,在当年的“严打”中,即使是朱德的孙子,也因为轮奸等罪行被杀了头。可见,在功能相对相对正常的时候,如果威胁到制度的形象和生命力,这个集团也是不会为他们犯下重大罪行的同党兜底的。90年代后,则开始了堕落之路。当然到“张金柱时期”,也还是残存有一定的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而2000年以后,“苏秀文”则标志着一个制度公然的彻底的堕落,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已然完全丧失。“李刚门”的制造,则表明此刻正是群摩乱舞的高潮时期。“钱云会案”,则达到了高潮中的高潮。
     
    必须指出,同样死于车轮底下,“钱云会案”又与前述诸案有很大分别。“张案”、“苏案”和“李案”中,均存在一个从交通事故向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转化的过程,其间,犯罪者虽都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性质,但,是处于一种“激情”状态下的犯罪。这些案件中,汽车具有交通工具和杀人工具的双重性质。
     
    而“钱案”,则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其间,汽车就完全成了杀人工具。
     
    有人或会说,近些年来被拉下马来的高官也不少,中低级官员更是如过江之鲫,怎么会说纠错和自我净化功能完全丧失呢?其实,这些官员,不管是哪一层级,也不管是嫖娼、包二奶还是“写日记”等何种原因,他们的落马,都只能归咎于集团内部的纷争,与所谓公平正义无一丁点关系。但,像“苏秀文案”、“李刚门”等案例,则都以鲜血的名义表明,如果站在权贵们对面的是民众,而非权贵集团成员。那么不管这个涉事官员的官阶高低,即使李刚这样的副科级;也不管所犯罪行多么深重,即使是公开杀人放火,这个集团都会举全集团之力进行保护。正如他们一贯以来的德性,根本没有什么原则,也不会讲什么王法、道理,当然也就无所谓什么脸面了。
     
    当然,就像一池湖水一样,如果完全丧失了净化功能,等待他们的命运,也就只有死亡了。
     
    在“我爸是李刚”的时代主旋律中,众多公子小姐,那是尽情飞舞,姿意狂欢。宁夏的马晶晶马公子、湖南冷水江的曹博文曹公子,等等,把所谓衙门,当成了自家的菜园子,自由出入,自由“偷菜”,那是快活的很。
     
    陕西西安的药家鑫药公子,则充分展示了官家公子的不凡风采。年方二旬的他,一双弹钢琴的好手,杀起人来,竟也是那么优雅自如,那么从容不迫。而西安当局,竟也对这位新科杀手这样呵护有加,明知其杀人后,竟放任他回家逍遥。若不是媒体批露,指不定药公子要继续挥舞着一把染血的匕首,创作出什么宏大的交响乐来。当然,基于对这个国家本质的认识,对此案是否能得到公正处理,以及“杀人者偿命”这条基本法则是否还被承认,我等并不抱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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