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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救 [爱枣报:第834期]

回复 1# daujingh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daujingh 于 2011-1-26 10:56 发表 本文关键词: 司法, 天价过路费, 春运,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莫斯科机场爆炸, 限制公车 十篇新闻十分钟,美好一天轻松开始。爱枣报,和火车票一样重要,今天是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1] 无药可救据新华网消息, ...

中国的司法进步是有目共睹的,转一条微博做结尾:





@zhangjialong: 前些年一直在呼吁进行司法改革的贺卫方教授:我对目前的法治现状感到绝望,谁现在再给我提司法改革,我就想拔起手枪。就像当年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说过:谁在我面前提到文化,我就拔起手枪。 ...




贺教授怎么现在才反应过来?


想起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 ——纪念扬·巴托契卡》中描述的后极权社会法律特征


引用:


  这位观察者的唯一印象也许是我们的法典并不比其他文明国家逊色,除了某些奇怪章节,譬如宪法中规定永久性的一党专制,对超级大国邻居的热爱等等,这部法典与其他国家别无二致。不仅如此,如果观察者有机会研究警察与司法程序的形式方面和文字记载,就会发现大部分情形刑法的普遍规则得到了遵守;被捕者在规定期限内受到起诉,拘留者亦是如此,起诉程序循规蹈矩,被告亦有律师,等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理由:他们都依法行事。可是事实上他们却残暴无端地毁灭了一位青年的生命,也许仅仅因为他或她秘密影印了被取缔的作家写的小说,也许因为警方蓄意捏造证据(对此从法官到被告,人人皆知)。可是这一切都隐藏在幕后。从审判记录上看,伪证不见得就一目了然,而且有关的章节并不正式排除对影印禁书进行起诉的适用性。


  换言之,起码在某些方面,法律条文不过是假象世界的一扇橱窗而已。那么它存在的理由何在?跟意识形态存在的理由一模一样:为现制度和个人之间搭起一座寻找借口的桥梁,使个人更容易进入权力结构,为权力的任意要求服务。这种借口把个人引入骗局,让他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在维护法治,不让罪犯侵扰社会(如果没有这种借口,招聘新一代法官、检查官和审判员的工作必将困难重重)。然而,作为表象世界的一侧面,法典不仅欺骗了检查官的良心、欺骗了公众、欺骗了外国观察者,也欺骗了历史本身。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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