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共对于文革记述里有两个经典段子:
在1964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讨论“四清”问题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劝毛可以不必参加,刘少奇则在毛讲话几次插话打断,毛泽东后来一手拿着党章,一手拿着宪法,到会场兴师问罪:“一个不叫我开会,一个不叫我讲话。为什么剥夺党章、宪法给我的权利?”毛泽东随后对陶铸夫妇说:“有人就是往我的头上拉屎尿。”余怒未消的毛在一个月后对到毛住处拜访的刘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一个小手指头就可以打倒你。”
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揪斗时,手持宪法严词抗争:“你们怎么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些愤怒的抗议在当时根本无济于事,却给一个民族留下了永远难忘的痛苦记忆。
然而在那之前,老毛曾经,看下面这个帖子吧
毛泽东 宪法讨论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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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也说过“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
然而,就是这样两位视法律为儿戏的人,到了无奈之时,也会寻找《宪法》保护自己,实在是当代中国近代法制史中的最大的两则“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