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说现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即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非爱性掠夺。
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父母儿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譬如夫妻和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对话:
“你看看,我就为了娶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怎么怎么样,所以你要对我如何如何……”
不少母亲也经常会对孩子说:
你看看,自从生了你以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变老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是为了你,你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呢……
另外老师也可代表国家对你说:国家培养了你,你又不好好学习,将来不能做大的贡献,你对得起国家吗? 总之,都可以说,你既对不起任何人,又对不起自己,还对不起自己的民族、国家以及全人类等。
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为非爱行为,因为,它是以一种爱的名义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
虽然有人认为“非爱行为”符合灵魂医学soul medicine理论中的人生三定律中的平衡稳定定律以及生存发展定律,按照人生三定律之平衡稳定定理,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对当事人双方都能得到人生平衡,否则,任何一方都会不安的,这极有利于人类自身健康发育成长以及社会良性进步等。
超出法律范围外的,我想不应该仅仅是“非爱行为”,应该是犯罪行为吧,除了法律的强制约束,还有行为道德的规范,所以都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但是对于非爱的接受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也极有可能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处于青春叛逆期尤为严重。
有一本写如何为人父母的书,作者是一个英国的心理学女博士。她在书的开头说了一段非常好的话。她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你就越成功。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距离和独立是一种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也应该保有。 什么是因爱成恨,就是因为“非爱行为”的实施方对于被接受方的程度超出了被承受方的限度,而导致的严重失衡,双方的心理都严重失衡,付出不但没有回报,反而是强烈的抵触和逆反举动,只能是得不偿失。孔子也曾教育过我们,过,犹不及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事都要有限度,要达到这种平衡,不能生硬的让对方服从你的所谓的好的意愿,双方都要调试各自的期望值,对彼此的性格特点都要有充分的了解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否则,这个天平,永远都是倾斜的,不可能达到平衡。
当然,这些个道理,估计跟小白的父母也很难讲得通,毕竟活得现实的人占大多数……
再补充一点个人感慨
引用:
本科的时候,小白爸跟小白说,千万不要谈恋爱,女孩子要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和职业生涯规划。
……
本科毕业了,小白妈跟小白说, 你年纪不小了,不能再拖了,尽快找一个身高在180以上学历在硕士以上存款要够得了首付收入要还得起房贷户口只能是京沪家里最好没兄弟姐妹的男人。
原来女人最大的人生追求和职业生涯规划就是嫁个有钱有势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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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0-4-26 15: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