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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胡温不是东西,还是专制制度不是东西

中国之人与欧美并无差异,都要解决民生、民权问题,都可实行共和宪政,民族低劣之说实为种族主义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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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表达的是这个制度下的最高统治者要为目前的局面负主要责任,制度只是其帮凶。
我的看法是,这两者责任的界定要在法统范围内看,前东德曾经命令士兵对企图翻越柏林墙的人可以开枪,两德合并后在审判开枪的士兵时,并不是所有开枪德士兵都有罪,士兵开枪是执行命令,执行命令并没有错,但是开枪杀死人的人还是被判有罪,理由就是命令你开枪,但是命令没有说一定要打中。
这其实就是对体制内人和制度责任的界定,制度内人的责任要看他是否做了超越法统规定的事,至于制度本身就涉及到人的天赋人权等一些普适价值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制度本身没有明确这些价值,那这部分的责任就应该是制度的问题。但是对一国制度的审判就涉及到主权和人权的关系问题。一家之言,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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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权与主权还想说一下,美国1999年空袭南联盟,直接起因就是南联盟境内存在种族灭绝问题,这可能是二战之后第一次有一国因其国内人权问题而遭到外国武力干涉。美国的口号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但是回想半个多世纪前,纳粹德国在入侵捷克斯洛伐克苏台德地区的时候,其借口也是该地区德国裔受到迫害。二战之后各国痛定思痛,才定下一国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是发展到现在这一原则已经越来越成为各独裁政府的护身符,因此美国在南联盟出兵,才会得到主要国家的支持(除了中俄),但是问题是国际间使用武力并不像一国国内那样会受到各方制衡,国家之前并没有一个有强制力的仲裁机构,目前唯一合法的就是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但是有很多时候连这也会被绕开,比如伊拉克战争。到最后,对一国国内的人权问题是否使用武力很可能会发展成仅仅依靠国家实力而非公理,因此人权与主权关系问题还需要有一种更合适的制度,甚至需要各国政府让渡一部分国家主权给国际组织,但是这一步恐怕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实现。有点扯远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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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也倾向于人权高于主权,但是盟国撤出德国,伊拉克民选政府这两件事其实都是建立在占领军为西方盟国的道义而非法理基础,将来我们也无法保证每一次这样的占领都会是正义的。因为一般来讲一国政府只是对其国内选民负责,并以其国家利益为国与国关系的基础。目前的情况就好比在国与国关系上期盼出现美英这样的“明君”,才能保证被占领国能实现自身的民主化而不是殖民地化。而这种幻想已经在一国国内的政治中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就算有一时的明君,而没有制度保证,将来也会被异化。

[ 本帖最后由 yilingxue 于 2010-6-13 15: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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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太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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