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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独立的原因——不干涉新疆,不援助中共,不占领东北!

外蒙古独立的原因——不干涉新疆,不援助中共,不占领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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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末,同盟國為爭取蘇聯對日本宣戰,美、英兩國在未通知中國以及其他盟國之下,於1945211日與蘇聯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國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稱“雅爾達密約”)。其中規定:“外蒙(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應予保持。”1945年史達林曾对蒋经国说过:“老實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軍事的戰略觀點而要這塊地方的。”[6]“倘使有一个军事力量[7]从外蒙古向苏联进攻,西伯利亚铁路一被切断,俄國就完了。”[8][9][10]这也是他坚决要求外蒙古独立的主要原因。但美國總統羅斯福曾面請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謂在維持外蒙現狀之下,中國仍有宗主權。[11]當時中國政府亦認為中國具有對外蒙古之宗主權。[12]


 


 


雅尔塔会议中的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8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之后,苏联在和中国谈判成功之前,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中蘇在就外蒙古問題舉行談判時,史達林堅稱外蒙今日已是“人民共和國”,故其現狀,即是獨立。[13]談判開始時,中方堅拒承認外蒙獨立,史達林則稱,外蒙問題如無法獲致解決,則條約不能訂立。[14]談判中,蔣經國對史達林說:「我們的國民一定不會原諒我們,會說我們“出賣了國土”;在這樣情形之下,國民一定會起來反對政府。」史達林回答:「倘使你本國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會提出要求。今天,你沒有這個力量,還要講這些話,就等於廢話!」[15]為繼續取得同盟國對中國戰區的支持,以及避免苏联援助中共和在东北驻军不撤走,19458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做出妥協。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的授权下與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宋子文拒絕簽字,并辭掉外交部長一職,最后該條約由王世杰簽字。[16][17]同日,中蘇兩國外交部互致照會,其中中國外交部長王世杰對蘇聯外交人民委員部莫洛托夫部長照會節選如下:


 


茲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上開之聲明,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簽訂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批准後,發生拘束力。


 


對此,杜魯門給蔣中正打電報說:“我請閣下執行雅爾達協定,但我未曾請閣下做超過該協定之讓步。”指蔣中正拋棄了中國對外蒙的宗主權。王世杰回國稱該條約可保中蘇三十年的和平,于是824日立法院在孫科主持下,以95人贊成,4人反對(以起立方式表決)通過《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8]1020日外蒙舉行公民投票,中國政府派雷法章前去參觀。雷法章奉蔣中正之命,「不與外蒙當局進行任何交涉」;關于投票,雷法章「只宜細心觀察,但不得干涉或發表任何聲明」。外蒙人民「在政府人員監督之下,以公開之簽字方式表示贊成與否」,[19]投票結果顯示,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但聯合國所派之觀察員不承認此次投票。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年-1992年)19461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國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194510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2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從此,中國失去了對外蒙的宗主權。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徽(1960年-1991年)曾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的蔣廷黻認為: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五十年前大清帝俄同盟條約太相同了。條約及換文,就全體看起來,是極有利于蘇俄的,簡直可說是片面的、不平等的。蘇俄如嚴格遵守這條約及換文,于蘇俄只有利而無害。任何公平的研究員,不能避免這個結論。」[20]


 


雷法章事后对外蒙“公民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21]中華民國政府曾於1947827日於聯合國安理會開會時表示質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華民國代表蔣廷黻發言稱:「吾人認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過份簡單的歷史,當適當時機來臨後,我國政府有從事進一步觀察之權利。」


 


關于蔣中正的國民政府放棄了對外蒙的宗主權,顧維鈞這樣寫道:「我仍然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在莫斯科的代表團認為非得向蘇聯做出超過需要之外的讓步不可。即使從英國的觀點來看,中國在外蒙問題上是能夠不讓步的,美國的國務卿貝爾納斯也持有同樣的看法。這是貝爾納斯在19459月從莫斯科來參加五國外長會議時在倫敦對我說的。然後他問我為什麼我們做出了不必要的讓步,他指的是蒙古。我雖不理解為什麼這樣做,但覺得這個評論進一步證實了艾登(英國的外相)對我說的話是有理由的。我對中國在莫斯科所采取的立場自然是極感失望的,我設想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公開當年我們的重慶政府為什麼決定不惜任何代價與蘇聯締結這個條約的全部理由。」[22]


 


1949年经国共内战中华民国政府败走台湾。1950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废除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53年中华民国政府援引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在《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中正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願負其全責。這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蔣還稱,放弃外蒙古「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絕非謀國之道」;蔣中正還表示自己「對總理、對革命、對國家和人民應該引咎自責」。1952年,中華民國向聯合國控告蘇聯。聯合國大會以25票贊成,9票反對,24票棄權通過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譴責蘇聯。是為「控蘇案」。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訂后,中國政府一向恪守該條約產生之一切義務,[23]但蘇聯卻屢次背信,不但在東北強奸中國婦女,還劫掠工業設施,價值達80億美元,超過德境三倍;[24]并支持中國共產黨。[25]194910月蘇聯公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并與之建交。蘇聯屢次違約,但國府卻「為顧慮美國關系,遲未采取行動」[26],直至1953220日美國總統艾森豪對國會正式否認雅爾達秘密協定的存在,國府才于223日宣布《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225日,外交部正式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27]

我永远不会相信一个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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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即支持外蒙古独立。早在1939年12月,毛泽东所著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书的第一章即明确提出,“正北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33]。后中共也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但是这只是默认,在法律上确认的确实是国民党所谓,毕竟那时共产党还没有合法地位,他的意见没有法律意义。
我想说的是,当时中共和苏联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而想要阐述的是国民党是在什么情况下放弃外蒙古的。并不是为中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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