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贤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十年,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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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二两年零四个月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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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庭审中辩护律师是四川马小鹏与王伟律师,律师辩护中多次法官打断,而刘贤斌所写的自我辩护词被法院收走后,庭审中只让刘贤斌说了几句话,没有给刘贤斌最后陈述机会。参加今天庭审旁听的有二十一人,其中19人是当局安排的,只有刘贤斌夫人陈明先与刘贤斌的大哥两位是真正旁听者。
刘贤斌于1968年8月25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男,汉族,出生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中国人权活动人士、作家和《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 1987年他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积极参与了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64屠杀后,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
就刘贤斌审判问题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中共中央:
在经历九个月的关押后,刘贤斌先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子明天就要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了。
刘贤斌,男,汉族,1968年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1989年积极参与反官倒、反腐败、争人权的学生民主运动。64屠杀后,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
1993年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继续从事民主活动,并努力思考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1998年开始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的组建活动,并因此于
刘贤斌二度走出监狱大门后,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继续心系民主、心系中国。刚出监狱不久,便将目光投向了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2008年12月,刘贤斌参与了《零八宪章》的讨论修改工作,并成为《零八宪章》的首批签名人之一。与此同时,刘贤斌在2009年与2010年上半年撰写了多篇文章论及民主化改革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刘贤斌先生对民主人权活动的关注和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执着终于再次惹怒了四川地方当局,
屈指算来,这是刘贤斌被中国地方政府第三次逮捕入狱了,这一年,刘贤斌才42岁……!
我们认为,刘贤斌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人权个案。远的不说,仅就执政党和中国政府都引以为荣的“改革开放”年代来说,这种因言获罪的案例就很多,如魏京生、王丹、刘晓波等——这类案例的背后实际上牵扯到这样一个事关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命题,那就是——执政党该如何面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间智慧和不同意见问题。
毫无疑问,有着七千万党员的执政党在十四亿“人民”里,只是一个绝对的少数。在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的问题上,执政党有着自己的政策和主张,但居于党外的十多亿“人民”肯定也蕴藏着大量的有益于这个国家的“政治智慧和主张”,如何统合执政党和民间的政治智慧呢?在这个问题上,执政党的几代领袖都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还特别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41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认为,无论执政党的“革命经验”总结,还是前述宪法条文的相关规定都是好的,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些“好”的东西在现实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甚至为维护既得利益,执政当局会利用国家公器对不同意见人士进行压制和打击,从而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源,而且导致大量的国家悲剧和社会矛盾的出现。
执政党必须明白,民主是一种不可抗拒的世界性潮流。无论是齐奥塞斯库、萨达姆还是本阿里、穆巴拉克都已经被民主的浪潮所淹没,既就是正在做垂死挣扎的卡扎菲也必然会被民主的潮流所淘汰。而就国内形势而言,正是由于拒绝民主化改革,中国社会才滋生了众多积重难返的问题,如腐败的加剧、两极分化的严重扩大、官民矛盾的严重对立、动荡性事件的日益增多等等——当“维稳经费”超过国防经费的时候,不仅执政党面临着重大的执政危机,而且整个国家和社会都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我们认为,要解决这种危机和挑战就必须进行民主化改革。对于执政党来说,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宪法第35条所许诺的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尊重宪法第41条所规定的人民享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妥善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间智慧和不同意见问题。
我们不希望大量的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源被无限期的浪费下去——更不希望中国社会的内部撕裂无限期地发展下去从而影响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也因此,我们不愿意看到刘贤斌的悲剧无限期地上演下去!
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刘贤斌对于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有着非常深刻的爱情。为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和进步,他曾经数度铁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他的言论和作为反映了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情怀。现在,四川地方当局再度以言加罪,又要“审判”刘贤斌了,又要将刘贤斌推向苦难深重的监狱了,这不仅引起了我们对于这个国家的深度忧患,而且也触发起整个民间神经的深深的创痛……!
就在遂宁地方当局对刘贤斌先生执行逮捕不久,便引发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抗议,中国大陆各省市、香港、美国等地迅速组建了几十个“我是刘贤斌关注团”,法律界人士还在北京组建了“营救刘贤斌法律后援团”,海外的中国民主党还展开了营救刘贤斌的“黄丝带行动”,不仅如此,从2010年的
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逮捕刘贤斌不得人心!
前不久,执政党总书记在有关“社会管理”问题的一次讲话中强调说:“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既然执政党总书记希望“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并以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那么遭到普遍抗议的刘贤斌被捕案就应该得到公正的审判!
为了体现中国宪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严肃性,为了宪法35条有关“言论自由”的神圣性,也为了落实执政党总书记“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的讲话精神,我们特别建议中共中央责令四川地方当局不要再犯审判刘晓波的错误——我们认为任何对刘贤斌先生的再度判刑都将是无法原谅的罪行,都将受到历史的审判和未来的追究。我们不希望遂宁地方当局冒天下之大不韪,再次将刘贤斌先生送往监狱,我们要求通过法庭审理当庭宣布刘贤斌无罪释放,归还刘贤斌先生以中国公民的所有权利和自由,并给予刘贤斌先生以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我们也在此顺便提醒四川遂宁中级人民法院,
【零八宪章】论坛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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