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中国外交部:警方与记者应相互尊重//茉莉花 [打印本页]

作者: 红灯记    时间: 2011-3-1 20:28     标题: 中国外交部:警方与记者应相互尊重//茉莉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1/5/2n9g5.html

大陆外交部:警方与记者应互重(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黄季宽北京1日电)

北京警方强力阻挠各国媒体2月27日在王府井采访的问题,今天成为大陆外交部记者会焦点。面对各方媒体隆隆炮轰,发言人姜瑜一再重申中方立场,并表示警方与记者应相互尊重。

大陆外交部的例行记者会很少超过一个钟头,但今天却破天荒的开了一个半小时,从下午3时起直到4时30分左右才结束,全场共有近40人次提问,绝大多数都是质疑中方为何阻挠媒体在王府井采访,甚至粗暴对待、扣押记者。

对于不断的提问,轮值的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坚持中方的立场,并且把2月27日发生的情况称为“事件”,令人颇感意外。

姜瑜的主要论点是,根据中方的537号令,外国媒体在中国大陆采访需征得被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而2月27日当天,在没有发生任何事的情况下,大批媒体未经申请同意就长时间聚集繁华的王府井步行街,严重影响正常的秩序,警方是依法进行疏导。

姜瑜的说法包括:“外国记者在中国应该尊重并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近期北京市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外国记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没有改变。”“希望记者是从报导新闻出发,而不是从制造事端、制造新闻出发,应能理解和配合 (中方的有关规定)。”

姜瑜还具体的指出,“在王府井地区拍摄和采访,根据王府井步行街的有关规定,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审批,擅自进行采访拍摄,造成人员聚集的,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由王府井地区工作人员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过,姜瑜也对一些媒体当天的遭遇表示同情,并说“不管在任何地方,警方都应该适当的或最小程度的使用警力来完成任务,记者也应该最大程度的理解警方,配合警方,如果大家都本着这样的态度,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就会少发生冲突事件。”

然而姜瑜的这些说法显然难以获得在场外国媒体的认同,因为在她表明上述态度之后,记者还是不断质问,甚至与姜瑜进行争论。

最后姜瑜表示,媒体可以在会后书面提交问题,她会认真研究,把记者的所思所想转达北京市有关部门,这才结束这场马拉松式接力表达不满的记者会。1000301




[ 本帖最后由 红灯记 于 2011-3-1 23:15 编辑 ]
作者: 红灯记    时间: 2011-3-1 20:31

227王府井事件 大陆指媒体必须要“合作”(央广)



针对2月27日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的集会活动,中国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警方提供合理导引,记者必须理解与充分合作。”她表示,记者们必须与警方“合作”,并尊重大陆的法律。

多名外国记者27日要进入王府井拍摄采访,却遭到警察的阻挠,甚至殴打。

姜瑜在记者的追问下说,外国记者在中国大陆采访,应该尊重大陆的法规。据她了解,27日当天,外国记者没有获得申请,就长时间在王府井拍摄,扰乱秩序,警方是依法疏导人群。对于是否有记者被殴打,姜瑜说,警方会依法调查。

姜瑜并说:“如果警方与记者双方能够谨守规矩,相信应该能够将爆发冲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美国和欧盟驻大陆代表们2月28日相继谴责北京警方对外国记者的粗暴行为。



作者: qweyxl    时间: 2011-3-1 20:40

互相尊重有吗?
作者: wension    时间: 2011-3-1 20:41

中国大陆居民的合法权利的表达居然需要国外媒体的帮助,真可悲。。。。
作者: chengshilaji    时间: 2011-3-1 21:39     标题: 这就是外交部的水平?

外交部管不了公安部,这个得找“周永康”,或者胡49.外交部就是擦屁股的。

请问,记者采访哪一个了?有什么证据能说明记者去长安街就是采访去了?

难道只要是记者的身份就不能拿着相机上街吗?只有长安街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连个“茉莉花”都不敢说,胆怯到了什么地步,何以“大国”的身份站到那里胡搅蛮缠?

既然说是严重拥堵,那好,请拿出平日人流量,和那天的“拥堵”做对比,看看哪个的警察多,还在抢相机,打记者?神马叫“严重拥堵”?北京那天不堵车?警察呢?

那么既然承认了不适当的警力,那什么是不适当?什么是适当?对于不适当是否有相关的处分措施?请不要这样躲躲闪闪、含糊其辞。(这也是五毛们的一贯伎俩)大国风范哪里去了?

既然谈到了尊重(如果您们还知道什么是尊重),那么,您们的ccav屡次的播放美国的警察“暴力殴打嫌疑人”的影像----不过是向躺在地上的人踢了一脚。那么,是否可以将您们声称美警的“野蛮暴力”与您们的“不适当”做个比较?看看哪个更野蛮、更暴力!相互尊重一下嘛。大不了,让记者与警察的相互不尊重的方式交换一下,不就扯平了?相互尊重一下嘛。

看来此次事件已上升为较为严重的“外交事件”了,否则,“tg”怎会如此苦口婆心的狡辩呢?

以后,“匪警”对外国人肯定要收敛的多,但是对国人的“愤恨”肯定变本加厉。诸位,小心了。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1-3-2 05: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lrzhang    时间: 2011-3-2 07:15

连个“茉莉花”都不敢说,胆怯到了什么地步,何以“大国”的身份站到那里胡搅蛮缠????是心里虚呀!
作者: 無恥下流    时间: 2011-3-2 08:21

姜瑜這bitch每次讓記者提問時右手的那個手勢特別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
作者: wwb007001    时间: 2011-3-2 09:19

接着为暴政辩护吧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54.244.168.166/)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