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作家冉云飞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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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de1818
时间:
2011-2-24 19:50
标题:
作家冉云飞被刑拘
[
本帖最后由 dede1818 于 2011-4-21 12:42 编辑
]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2-24 19:57
标题:
支持 冉云飞
2011年2月24日,四川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冉云飞实施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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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专制政府势不两立
:@
作者:
红灯记
时间:
2011-2-24 19:59
到底有什么证据,会拘留他
他没参加任何组织啊
作者:
dede1818
时间:
2011-2-24 20:00
的确让人很愤怒,都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对一个书生这样搞
作者:
cst590
时间:
2011-2-24 20:20
记得冉匪在《荐碟》电视节目中的笑貌。
又一个好人受难啦!
作者:
caimingbai
时间:
2011-2-24 21:28
很佩服冉云飞
作者:
lddcm01
时间:
2011-2-24 21:35
作者:
273566639
时间:
2011-2-24 21:40
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如何颠覆国家呢?如果一个国家这么不牢靠那不要也罢.
作者:
当然海飞丝
时间:
2011-2-24 22:03
引用:
原帖由
273566639
于 2011-2-24 21:40 发表
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如何颠覆国家呢?如果一个国家这么不牢靠那不要也罢.
+1
作者:
hlrzhang
时间:
2011-2-24 22:05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莫须有罪名!!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1-2-24 22:15
这世界越来越疯狂了~~
作者:
bz_bf
时间:
2011-2-24 22:26
因言治罪,何以服众?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2-24 22:27
标题:
刘小波:很关心四川作家冉云飞先生的“命运”
-发表时间: 2011-02-20 09:32
刚在一“思想群”里看到一则消息:凯旋(515958075) 19:21:02:今日下午四点半冉云飞妻王伟披头散发跪在四川作协大院家门口哭诉,质问警方拘押冉云飞是何罪名,要求他们放人。有群众围观,警车二辆警察五六人旁立。有女警上前要王起来被她拒绝声称不见冉回家就跪到底。
我问:这个消息属实么?无人回答。
虽震惊,犹不敢确信。“墙内墙外”搜索了一下,并无冉先生获狱的(可靠)消息。如果确实:至于为什么抓捕冉先生?他们不会告诉我的。我只是觉得:时代进步了,国家机器也要跟着进步,而不能如真正的机器那样跟着老化,更冥古不化,更无人性。
我与冉云飞先生并无过往,只是在网上偶尔看到他的文章,文笔辛辣,但并非企图野蛮推翻“制度”之人,从其文中,犹见忧国忧民的情怀、及:做人的傲骨。在中国,让我尊敬的作家不多,冉云飞先生便是其一。
腰椎很痛,心也跟着沉痛。倘然冉先生被抓捕属实,那么:在中国特色的土地下,真的再难以听到真实的声音了。疯狂的屠刀倘然挥舞起、指向了人格独立的作家,那么:本民族更大的悲剧还在后面。
倘然一个整体上哑语的民族,也就罢了。不能再动用武力去消灭一两句鼓噪的声音,如是,势必在历史上留下黑暗的一笔,以及:莫名荒诞的丑闻。
先说这么多,已经无力再去多说什么了。冉先生自嘲:自己的文字是“废话连篇”。我也一样的,与冉先生一模一样。在一个不让说真话的国家,如果因为“网路写作”获罪,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唯有一双黑色的眼珠眺望夜空。
目前止,我依然不相信这则消息是真的。这太可怕,太可耻了。
作者:
N.CH
时间:
2011-2-24 22:27
TG给意见分子提了一个醒:管你们上不上街,抓的就是你!
SO...
作者:
xp1999
时间:
2011-2-24 22:39
有时候,成为“领袖”是需要进几次监狱的。
作者:
煎饼加果子
时间:
2011-2-24 22:55
因言获罪,这是什么世道,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 共产党遵守了吗?
作者:
touxin
时间:
2011-2-25 02:17
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更严重!!
作者:
touxin
时间:
2011-2-25 02:18
我们有必要为冉匪做点什么
作者:
tjfcxf
时间:
2011-2-25 07:13
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证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1-2-25 07: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温柔的慈悲1
时间:
2011-2-25 09:02
凡是说真话的,大多都是颠覆国家罪,而且罪名很快成立,真服了天朝。
作者:
黄粱一梦
时间:
2011-2-25 09:29
冉土匪实际是个温和的自由派学者,只是写书 评论而已,可惜这样被和谐
作者:
cd111
时间:
2011-2-25 13:53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2-25 13:57
标题:
快讯:冉云飞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刑事拘留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2月24日 综合报道)
据网友Twitter留言,冉云飞已经被刑事拘留,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已经于今天下午(2月24日)送到家属手中。
名词解释: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响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颠覆政府为目的而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足以构成本罪。
犯此罪的,可并处没收财产。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犯本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罪也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区别:
1、行为方式不同。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组织、策划、实施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则是煽动群众的方式。
2、犯罪的故意不同。
颠覆国家政权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2-25 15:11
标题:
瞎折腾的是共党,已经把中国折腾得山河破碎,满目疮痍
满清时大兴文字狱,最后控制住人们的思想了吗,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中共在刻意地大规模培育敌人,中共在迫不及待地为自己掘墓。
作者:
flymonkey
时间:
2011-2-25 16:27
麻痹的,刑法里这些莫名其妙的罪名真是让这帮孙子活学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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