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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二代”施暴,大学生惨死 [打印本页]

作者: kankaneryi    时间: 2011-1-24 16:08     标题: “官二代”施暴,大学生惨死

2011年1月17日晚,贵州省织金县下着纷飞的雪花,同学的一份热情聚会邀请,却成为当晚比白雪还白色的噩梦,葬送了我孩子的生命。
     
   
1月17日晚9点左右,我的孩子黎环宇(被害人)在家接到刘黔打来的电话便和在外读大学回来的同学何明、王斌4人相聚在回龙桥的小吃店,品尝家乡小吃,大
家正在高兴地畅谈时,“官二代”马坤(转业军人,织金县统战部副部长的儿子)和胡熠闯进他们的包房,他们曾经还都是同学,我的孩子黎环宇(以下称小宇)及
同学都没说什么,马坤大叫“你们大学生了不起吗?”在座的都没搭话,何明就把马坤劝了出去,之后胡熠就不断用语言侮辱刺激、寻衅滋事,小宇因不堪忍受对方
的无理挑衅就走了出去,到了小吃店门口,马坤冲上去打小宇,当时小吃店的老板叫他快跑,小宇没跑多远,谁知就被前方冲出来的许多人追打回来,紧接着马坤又
带人从后面冲了上去,把小宇打倒在地上并对小宇拳打脚踢,用砖头和啤酒瓶死命殴打,和小宇一同来的同学马上跑出来对马坤等人进行劝阻,他们不但不听还连劝
阻的人一起殴打,可怜我的孩子小宇被马坤一伙持续施暴了十多分钟后,110才赶到现场,只把那个打人者中的胡熠用警车送进医院,而把伤势最严重的小宇和其
他所有人用手铐拷上,一起带到太平警务室。深夜两点多小宇用微弱的声音打电话告知了我,他在太平警务室。我及时赶到太平警务室,请求见小宇,满口酒气的值
班警察(李世军《音》)和黄洪(警察,系教导员)拒绝我进入警务室,我在警务室的门口听到小宇请求小便,我说:“让孩子小便吧!”警务室的警察不耐烦地声
称:“我们知道!”站在天寒地冻中的我听到孩子多次凄惨的请求,非常着急,呼喊“给孩子小便吧!”,他们仍然无动于衷。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太平警务室
的警察从外面敲门,门才被打开,我挤身进去。我看到躺在地上的小宇,已小便失禁,裤子全湿了,转身回174队的家中给孩子取裤子,再次回到警务室,看到可
怜的孩子依然躺在地上,赶快给他换裤子,可是脱也脱不下来,警务室的警察仍然麻木不仁、无一人帮助我为孩子换裤子,裤子没换成,我又被警察叫到屋外,这时
我回头看到躺在地上的孩子呼吸急促,脸色发白,我心痛的请求警察先把伤势严重的小宇送去医院,警察不但不送,那个酒气熏天的警察对我提出就医的请求根本就
置之不理,我不停的讫求,名叫黄洪的警察强硬要求我抵押身份证,才准出去就医,万般无奈我抵押了身份证后,给120打电话,120车因冰冻路滑不能到达,
只好到警务室外等车找来了一辆出租车,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和我吃力地把孩子抱上了车,我急忙用手机呼叫孩子的二叔,他二叔在顺道的地方上了车,到医院门前,
地上结了厚厚的冰,我和他二叔一步一滑艰难地把小宇抱进医院寻找抢救室。从医院门口抬到了住院部,两人抬着高高大大、体重150多斤的小宇,实在是力不从
心,他二叔急忙去寻找担架,可怜的小宇冰天雪地里穿着湿漉漉的裤子,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只能仰天躺在冰冷的雪地上紧紧的抱住孩子,想把自己的
体温传递给孩子,我抱着孩子苦苦的等了20多分钟,他二叔找来了担架,这时方知急诊室就在医院门口。这样历经艰辛终于把小宇送进急诊室,经急诊手术治疗,
全力抢救,最终也没能挽救小宇的生命,不幸于2011年1月20日7时25分去世,卒年23岁。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以官二代为首的一伙人暴力致死而离开了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把无尽的悲痛留给了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的母亲和我,以及关心他、想念他的亲友!
      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小宇被警察在太平警务室强制滞留共计近4个小时,面对躺在地上的小宇,警察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及时帮助家属送小宇到医院;同时警察办案不力,态度恶劣,语言粗鲁,延误最佳抢救时机;警察酒后办案,严重违法《公安部五条禁令》之第四条。
      我的孩子死亡后,事过四天,凶手是否被缉拿归案,有关责任人员是否被追责,有关部门领导是否真正过问此事,到目前为止并无一人给我任何答复,有关凶手家属也没人对我给予任何精神安慰和经济资助,天理何在!正义何存!
      我在万分悲痛、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唯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办事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凶手,将凶手伏法,还死者公道,有关责任人员应该被追责,相关民事损害应该得到赔偿。最终使正义得以伸张,公平得以彰显,死者才能安息!
  
  
                                                            受害者父亲:   黎成俊
                                                            受害者母亲:张丽娟
  
                                                                     2011年01月23日















死亡后的惨状













学生证
















围观原帖: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157631.shtml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1-1-24 16:35

你不要发帖了,没有什么大用!


1.等待时机,直接和他们同归于尽;


2.要不用你儿子的命换钱。


二选一,别无他法



[ 本帖最后由 bj88488848 于 2011-1-24 16:37 编辑 ]
作者: lll123lll    时间: 2011-1-24 17:36

就这世道,没钱,没势,没人,没精力,单干搞不倒几个,群攻极易被瓦解,宣传被屏蔽。
先接收和解,弄到钱,然后用钱雇几个人,摸清对方行动路线规律,确定行动时机后自己就国外旅游吧。
作者: 宇宙沉淀    时间: 2011-1-24 17:58

首先搞清楚对方是谁!然后用钱找杀手帮忙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1-1-24 18:11

引用:
原帖由 lll123lll 于 2011-1-24 17:36 发表 就这世道,没钱,没势,没人,没精力,单干搞不倒几个,群攻极易被瓦解,宣传被屏蔽。先接收和解,弄到钱,然后用钱雇几个人,摸清对方行动路线规律,确定行动时机后自己就国外旅游吧。
这个方法更可取,向你学习!!!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1-1-24 18:14

引用:
原帖由 bj88488848 于 2011-1-24 16:35 发表 我更正:帖子你还是要发帖,虽然没有什么大用! 1.等待时机,直接和他们同归于尽; 2.要不用你儿子的命换钱。二选一,别无他法


见3楼兄弟的建议,他的比我的提得好!


作者: leapriri    时间: 2011-1-24 18: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zila    时间: 2011-1-24 19:25

发帖在这里没什么用,在网易稍微好点。
作者: 最新驴友    时间: 2011-1-24 19:46

逐级反映,多渠道反映。尽快请律师,收集必要的证据。
作者: 当然海飞丝    时间: 2011-1-24 19:56

 

3L是个办法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1-1-24 20:05

看不见图片!
作者: kankaneryi    时间: 2011-1-24 20:18     标题: 回复 11# 黑总统 的帖子

老黑用的chrome?
chrome好像是看不到图
作者: TMT    时间: 2011-1-24 21:55

引用:
原帖由 lll123lll 于 2011-1-24 17:36 发表 就这世道,没钱,没势,没人,没精力,单干搞不倒几个,群攻极易被瓦解,宣传被屏蔽。先接收和解,弄到钱,然后用钱雇几个人,摸清对方行动路线规律,确定行动时机后自己就国外旅游吧。


这个方法最为实际。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11-1-25 15:31

纵观过去的一年,综合这个帖子发生的事情,国人的脑子有些进水了,出了什么事情还他妈的说违反了宪法几条几条,违反了什么什么法律几条几条,违反了什么什么条例,你他妈的不知道他们要是讲法律讲条例还能把你祸害成这样吗,对方是流氓,你也有些傻逼劲头,自己不想办法解决企图靠什么法律什么条例,你就是个猪头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1-25 17:10

非常不错啊。。。。
引用:
原帖由 lll123lll 于 2011-1-24 17:36 发表
就这世道,没钱,没势,没人,没精力,单干搞不倒几个,群攻极易被瓦解,宣传被屏蔽。
先接收和解,弄到钱,然后用钱雇几个人,摸清对方行动路线规律,确定行动时机后自己就国外旅游吧。

作者: wenzhawenda    时间: 2011-1-25 19:18     标题: 回复 2# bj88488848 的帖子

顶你,说多了没用,听众耳朵都起茧子了
作者: wenzhawenda    时间: 2011-1-25 19:20     标题: 回复 3# lll123lll 的帖子

这个计划好
作者: 遥远的传说    时间: 2011-1-25 20:15

唯一的选择,以暴制暴,3楼的曲线复仇方法 可取
作者: 龙马MARS    时间: 2011-1-26 11:09

投诉个毛,是我的话直接找个枪干了他报仇,学学杨佳,大不了一死,当然也可以靠他们赚钱,反正GD的一贯做法就是花钱摆平,如果看钱淡的就直接搞死他。
作者: 呼吸自由空气    时间: 2011-1-26 12:45

引用:
原帖由 最新驴友 于 2011-1-24 19:46 发表 逐级反映,多渠道反映。尽快请律师,收集必要的证据。
这样做是最好的,尽量走法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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