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大学毕业之后要比在大学期间更重要。在 1980年代后期我就开始参与一些翻译,比方说比较法律,美国有一本书是我在1988年翻译的。然后到了 1990年代,我又主持翻译了哈佛大学一位著名学者哈罗德·伯尔曼(Harold J. Berman)的《法律与革命》,讲西方法律的传统。我觉得在这样一个翻译精读的基础之上,自己有些观念慢慢的愈来愈清晰,愈来愈明确,然后跟西方的交流也愈来愈频繁,大家去思考甚么叫做法律社会,最基本的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甚么叫清晰、甚么叫统一,为甚么司法应该独立,这都在1990年代慢慢变得愈来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