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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你会拔出无声手枪射向发现你藏身洞的女孩么? [打印本页]

作者: 66989    时间: 2010-11-28 13:15     标题: [ZT]你会拔出无声手枪射向发现你藏身洞的女孩么?

[原创]你会拔出无声手枪射向发现你藏身洞的女孩么?



文章提交者:流星雨72 加帖


 


 


美国“探索”频道有一期节目描述了美军如何训练士兵如何对待《日内瓦公约》的问题,就是在特殊情况下要不要枪杀平民?


 


“探索”频道讲述了第一次海湾战争中的实际例子。在地面战争打响以前(1991年2月23日),美军派了8个人的小分队,深入伊拉克国土240公里处,监视一条通往南部科威特边境的重要高速公路。


 


这8个人,趁黑夜伞降到一个中情局情报显示的无人区。结果,当他们落地后,却听到了狗叫声。这8个美军队员顿觉麻烦大了。狗/娘/养的中情局的狗/屁情报。


 


这8个美军立即趁黑夜挖了藏身洞。天亮以后,2个小女孩跑过来玩,发现了藏身洞里的美军,女孩们吓呆了那里。美军也很恐惧,被女孩发现的这个美军手里有一把0.9厘米的消声手枪,还有一把MP5消声步枪。这个士兵迅速拔出手枪对着女孩。


 


女孩,楞住了好一会儿,就转身跑开了。这个士兵跳出藏身洞,一边追一边请示队长能不能开枪。队长事后说,他是个基督徒,自己有好几个孩子,只要他同意,两个女孩会立即毙命,他们自己潜在的危险也就消除了。他脑子里快速地搜索过去在基地所接受的训练,但找不到答案,就放女孩走了。


 


后来,又来了个老牧羊人。这个伊拉克老牧羊人首先发现了队长。四目相对一阵子后低头赶着羊群急速离开。


 


过后不久,几卡车的伊拉克军队和民兵赶来了。还有平民坐着拖拉机赶来看热闹的。


 


8个美军被迫投入战斗,他们必须挺到空中支援的到来。否则全部死定。


 


8个美军中有5个受过狙击训练,在500米开外露头的对手,很难避过打击。训练良好的美军交替迟滞着对方的进攻。


F16战机终于出现了,但20年前的GPS定位系统还没有现在这么完善。地面美军一边战斗着,一边用无线电通话配合反光镜指挥F16战斗员轰炸。地面美军都觉得有来无回,必死无疑了,于是要求战机使用子母高曝弹。一轮轰炸过后,美军跳出藏身洞解决距离过近的伊军,然后重新躲进藏身洞,引导F16战机进行第二轮轰炸。两轮轰炸后,8个美军再爬出来清扫战场。


 


开打的6个小时后,前来接应的美军直升机到达。8个美兵无人受枪伤和爆炸伤,可谓全身隐退。但潜伏的任务失败。这是发生在19年以前的一幕。


 


这里涉及到一个战争论理的问题。如果,第一个美兵结果了两个无辜女孩,那么他们自身就安全了,也能完成潜伏任务。而放过了这两女孩,却在客观上导致了数以百计的伊拉克人,包括赶过来看热闹的平民的死亡,或许还包括了那两个女孩和老牧羊人。可见,这是两难的选择。


 


记得几年前,据说国防部委托新浪军事做过一个调查,说82.6%的中国青年赞成在上级允许的情况下枪杀妇孺和战俘。其中有34.0%的被调查者选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开枪;有48.6%选择:只有在自己或同伴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开枪;只有3.8%的人选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对妇孺和战俘开枪;另有13.5%的人选择没有亲身经历故不能做出准确回答。


 


那么,当你面临选择,你会怎么样呢?



         


在实战训练的时候,还讲到过一个例子。一个美军特战队,前去和某外国游击队合作。为了取得游击队的信任,美军使出浑身数解。但在一个问题上卡壳了。


 


抓到一个奸细,游击队要处决,美军阻拦,并给出日内瓦公约。游击队员个个有家仇“国”恨,就与美军闹翻了。这时,美军也面临两难选择:阻止游击队处决,就面临和游击队关系的破裂,导致任务失败,国家利益受损,但维护了日内瓦公约的尊严。如果,不阻止,或阻止失败,那么良心会受谴责,回到部队后还面临着要不要向上级坦白。



======================


 


看来愚笨的美军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战争伦理这个问题


 


这是2005年发生的放走牧羊人导致美军被包围的事件。


 


4名海豹突击队3人死亡,1人负伤后被救回。而且额外损失一架直升机,死亡16名官兵。


 


一、概要


 


 2005年6月底,在阿富汗库纳尔省山区由海豹上尉Michael Murphy所领导的“红翼行动”是美国海豹40年历史上最黑暗的日子,至今仍有许多没有解开的军事谜团。 红翼行动由海豹上尉Michael Murphy所领导的一次四人先期侦察和监视任务,时间是2005年6月底。这四名海豹当时携带的是轻便的塑料伞盔而非防弹MICH头盔。根据事先预定的行动计划四人小队任务是潜伏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境Kunar省Asadabad村庄西测外围的山区搜索塔里班武装一名高级指挥官的行踪,在确认发现该塔里班目标的动向再后由驻扎在Bagram空军基地的主力攻击部队进行攻击。


 


  四人小队由海军上尉Michael Murphy和三名海军中士Matthew Axelson、Danny Dietz以及小队中唯一的幸存者Marcus Luttrell组成,Luttrell还是小队的医官,退役前被提升为上士。当时Matthew Axelson和Marcus Luttrell作为狙击观察手,Danny Dietz负责无线电通讯,Michael Murphy统筹指挥。


 


二、过程


 


  行动开始时先由直升机利用夜幕的掩护将四名队员送至目标区域外围,再由队员自己进入潜伏地点。
  
不幸的是在进入观察位置后不久观察小队的位置即被三个当地的牧羊人发现,海豹们遇到了绿贝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遇到的相同的难题,是否要杀死这三个牧羊人。鉴于当时的形式海豹们很难做出决定,最后不得不采取了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三人的生死,四人中Axelson主张为了安全起见杀死三人Murphy和 Luttrell主张放三人走(事后Luttrell称之为他人生中犯的最大的错误),Dietz弃权。三个牧羊人获释后和海湾战争中被绿贝放走得伊拉克人一样马上背叛了他们对海豹的承诺,将海豹的位置告诉的当地的塔里班武装。塔里班武装立刻组织了150~200人的部队对海豹潜伏的区域发起进攻,除Luttrell其他三人先后阵亡,其中最壮烈的就属队长Michael Murphy。由于当时海豹们位于阿富汗山区地带遭遇围攻后求救信号无法通过海豹携带的无线电台发出,Murphy毅然爬出自己躲藏的掩体爬到山顶开阔处通过卫星电话向基地求救,期间多处中弹,最后倒在爬回掩体的路上。鉴于他的英勇行为去年十月年Michael Murphy被授予国会荣誉奖章,而越战之后另一位获得这个奖章的海豹Michael Monsoor就是那位为了救队友舍身扑向手雷的海豹三队队员。


 


  而负责行动的美军指挥部在收到Murphy的求救电话后派出了由2架MH47支奴干、2架AH64阿帕奇、四架MH60黑鹰组成的强大火力部队前去支援,不幸的是其中一架支奴干途中被击落,机上8名海豹以及8名160特种陆航团共16人全部阵亡。


 


  在放走牧羊人2小时后,海豹们发现他们被大约140名塔里班战斗人员包围。战斗中海豹队员利用居高临下的地形作为掩护奋起反击,但双方力量过于悬殊,在交火后不久Murphy便决定向基地请求支援,并计划撤退到相对平坦的区域利用村庄和地形的掩护撤退。


 


  由于四人小组的位置位于阿富汗山区,无线电信号接收很差。负责无线电通讯的Danny Dietz一直位于小队中地势比较高的位置,不停的尝试和基地取得联系但都没有成功。Dietz先后三次被子弹击中,身中5弹后仍坚持作战,直到第六颗子弹直接 击中他的头部后阵亡。


 


  Matthew Axelson最先胸部中弹,后来又在头部受致命伤害,在又坚持向塔里班武装人员射击了大约2个弹夹后阵亡。


 


  指挥官Michael Murphy在战斗开始后不久就被击中胃部,受伤后他继续指挥小队进行反击。由于Dietz无法和基地取得联系,Murphy毅然决定爬出自己躲藏的掩体,爬到山顶开阔处通过卫星电话向基地地求救。虽然最终信号终于发出,但由于暴露在开阔地带的塔里班火力之下,Murphy又先后被击中胸部和背部,阵亡在爬回掩体的路上。


 


  Marcus Luttrell在战斗中被一枚在他身边爆炸的RPG火箭的弹片击中全身多处,震落到一个隐蔽的山谷失去知觉,但他也因此幸运地躲过了塔里班武装的追击,在艰难爬行很长一段距离从山上撤下来之后被当地另一个亲美一方村庄的村民收留。村民们不但没有告发Luttrell并在塔里班武装搜捕下保护了Luttrell,后来部落的长老将Luttrell手写的纸条送到了位于村庄外很远的海军陆战队前哨站。几天后,他被由游骑兵和特种部队组成的联合拯救部队成功救回。


 


  2008年,美国海军将一艘新近下水的导弹驱逐舰命名为“迈克尔.墨菲”号(USS Michael Murphy,DDG-112)以示对墨菲的纪念。


 


以上信息来自于百度百科,谢谢网友QWERT5758提供


作者: qdpan    时间: 2010-11-28 14:08     标题: 只有美国佬才这么死脑筋,认死理儿

 


咱们天朝只要祭出 中国特色和国情 就能无往而不利


神马人权和民主,都成为了帝国主义反华阴谋的浮云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0-11-28 14:15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11-28 14:11

“说82.6%的中国青年赞成在上级允许的情况下枪杀妇孺和战俘。“
”另有13.5%的人选择没有亲身经历故不能做出准确回答。”

前面一个答案和后面一个有区别吗?在上级允许的情况下,假如你就是当时的长官呢?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0-11-28 14:21

就事论事。
这个事主要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敢不敢"的问题。
说“要”的人,到时候也可能不敢开枪;说“不要”的人,到时候也可能因为怕死而开枪。
如果让我选择,如果我是士兵或前线军官的话,我会向上级问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我服从命令,不承担责任。(如果临时吓坏了,不能服从命令,那也没办法,毕竟我不敢实现保证到时候不会吓坏)
如果我是上级军官,既然搞轰炸或者炮击的时候,都难免伤及无辜,这种时候我当然不能让部下送死,我的命令就是:开枪。但是,如果法律(比方说国际法)对此明确禁止,另当别论。我会向有权反对国际法的那个人(比方说总统)来询问命令。
如果我是总统,那么我不会首先违反国际法,但如果敌人明显不遵守国际法,那么我方就有权在适当领域内便宜行事。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11-28 14:30     标题: 回复 4# nkpoper 的帖子

其实我觉得如果是我是上级(我说的是当时的那个队长,而不是最高上级,因为战斗是在很短的时间,不是等你用了几分钟请示玩上级后再做决定,估计你已经完蛋了)开不开枪不是取决于我,而是取决于那个小女孩,我既然已经用枪指着她了,她还要跑,我肯定会开枪的,她如果举起双手,然后等我把她控制住再向我的上级报告。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11-28 14: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0-11-28 14:43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11-28 14:30 发表
其实我觉得如果是我是上级(我说的是当时的那个队长,而不是最高上级,因为战斗是在很短的时间,不是等你用了几分钟请示玩上级后再做决定,估计你已经完蛋了)开不开枪不是取决于我,而是取决于那个小女孩,我既然已 ...
我的意思是事先请示上级:特种部队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何种程度上违反法律?
此外,控制俘虏是很难,小女孩更可能被直接吓跑,像惊马一样不受控制。
有一个案例,有一帮盟军士兵在纳粹控制区碰上一个德国军官,顺手抓了。这就很难办,最低限度,也得把那个军官捆个严实,然后当货物运走:双方都受罪。解决方案是:让那个军官发誓,绝对不逃跑。结果军官想也没想就发誓了,后来也确实没逃跑。
但这是文明国家之间的战斗,大家语言相通,习惯相近,双方是有道德底线的。你跟野蛮民族作战,不用说小孩很难控制(文明国家的小孩也很难控制),大人也不会和你合作的。这就跟救助日本伤兵反而被杀一样,伤兵当然不该死,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11-28 14:49     标题: 回复 7# nkpoper 的帖子

“控制俘虏是很难,小女孩更可能被直接吓跑,像惊马一样不受控制”

没错这才是重点,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因为那些企图用专制统治人民的国家是不对他的人民进行怎样面对战争方面的正面教育,他们只教育他们的人民战争的恐怖,所以让他的人民恐惧战争,恐惧分裂(因为会导致内战),恐惧外来者进入。就像现在的大部分中国人一样。

[ 本帖最后由 typee 于 2010-11-28 14:55 编辑 ]
作者: 金色笔记    时间: 2010-11-28 15:33

当然开枪了,又不是去做善事,还管什么人命不人命 的。美国人很矫情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10-11-28 17:44

如果我是当地民众,我是绝对不会举报的,如果遇到的是美国大兵,我会举手投降不乱跑。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10-11-28 17:45

如果我是某某大兵,我是绝对不会射击的。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0-11-28 18:03

就是因为如此美军才能战无不胜。
作者: Ballear    时间: 2010-11-28 18:38


我喜欢这个图
作者: gunnergao006    时间: 2010-11-28 20:28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0-11-28 18:03 发表 就是因为如此美军才能战无不胜。


 


终于看见明白人,,,奥巴马说过,赢得一切不是靠先进的设备等等其他,靠的是精神和信念


如果,美军杀了,久而久之,那信念动摇起来,神仙也找不回霸主地位了


作者: gudingzhi    时间: 2010-11-28 20:55

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的。别把人想得那么高尚,只要是人都一样的,
作者: Spirit_Cycle    时间: 2010-11-29 01:35

同意楼上,其实又是一个担责任的问题。问上级领导,也就是说我在执行命令,责任的问题不在我。出了事我的责任也比较小。所以等地方的武装部队来了,只能打了,伤及无辜也就成了可能的事情。所以,这个时候就是开枪,行动是有目的的,如果打不成目的,其它的一切白说。这几个牧羊人不死,告发你,你说这是我的决定,我担着,可你的兄弟们呢,来救你的人呢,他们的牺牲是由你的决定引发的。
作者: 紫蓝弯刀    时间: 2010-11-29 03:30

有点无语,美军士兵的纪律性也太高了。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10-11-29 07:59

内心黑暗的人,总把别人也拉到它这样的水平上。
作者: bai_lj    时间: 2010-11-29 13:40

电影看多了。
作者: tonyfree    时间: 2010-11-29 14:52

就没有非致命性武器先控制起来吗?应该能做出来,执行这种任务时可要求携带这种武器。
作者: satanla    时间: 2010-11-29 16:03

人性和黨性的區別。說開槍的,我只能說你很有黨性。
作者: sendohkai    时间: 2010-11-29 16:40

伊拉克陆军没有配备喷火器呀
米国二战时就用那个清楚洞穴里的日军了
话说还算人道?
作者: old_camel_1    时间: 2010-11-29 16: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0-11-29 16:59

引用:
原帖由 lc1203 于 2010-11-28 22:41 发表
这狗屁事儿得先看一下美国的“国情”,美国人在重大利益下总是会“先开火后问话”但等事情过后,人权啊,法律啊的就都来了。事后总会有人倒霉。
就拿这事儿说吧:开不开枪当然要问长官,长官说打,那好回去后我上报 ...
 
是滴。所以,这个事的关键就在于:要事先有预案,不能让士兵去承担责任。
如果预案是:无论如何不能射杀无辜,那么就算是我当士兵,死了也认了。毕竟士兵因为服从命令而送命的机会很多,这个不算什么。叫你冲锋你不也得冲么?这种事在总死亡率上,根本不算什么。

作者: 一团和气    时间: 2010-11-29 19:37

当你有权力决定别人生死的时候,你考虑的是什么?

或许我永远是一个失败者,我选择不开枪
作者: wenzhawenda    时间: 2010-11-29 20:24

 


引用:
原帖由 sunmoon2008 于 2010-11-28 17:44 发表 如果我是当地民众,我是绝对不会举报的,如果遇到的是美国大兵,我会举手投降不乱跑。


你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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