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就是權力的分配,現代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追溯至十七世紀英國著名政治學家洛克。三權分立即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權組織形式,防止任何一方濫權,也避免獨裁者的產生。英國史學家艾頓勛爵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地腐化」(Power tends to corrupt,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說明了權力分立的重要性。現代西方民主國家,例如美加,也是因為有「三權分立」才不會出現亂局。他們的聯邦制度,州省的自治程度很高。除了全國性的聯邦法律,州省也有自己的法律。
中國的政治權力過度集中於黨的領導層,形成「寡頭獨裁」、裙帶資本主義、「我爸是李剛」等屢見不鮮的現象,談不上有何 “checks and balances”(互相制衡),更不要說被中宣部操控,淪為扯線布偶的傳媒監察的「第四權」了。三鹿奶粉出事後,傳媒不能報道,就是因為中宣部「不能讓一篇報道毀了一個產業一個品牌」的指令。在中共的統治下,前四種權力都旨在打壓公民社會的第五權。有毒的制度,最終把毒奶粉的受害兒童的父母也關進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