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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登整版广告 怒吼谁不政改谁下台 - 新闻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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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大
时间:
2010-11-14 11:52
标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登整版广告 怒吼谁不政改谁下台 - 新闻直通车
从 牛博山寨 编辑推荐 作者:(author unknown)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12日在香港报章刊登全版广告,批评北京法院构陷赵连海,践踏人民宪制权利。公开呼吁政改由法治开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刘梦熊的文章以「非法的法、无罪的罪」做标题,批评北京大兴区法院重判赵连海,是践踏中国公民宪制权利,背叛共產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亦侮辱良知。他指,毒奶粉事件是有关部门监察不力。但法院把受害人由原告变被告,用司法腐败压制民眾合理诉求以掩盖行政腐败,损害人民根本利益。他最后写道﹕「赵连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当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连一个疼爱子女的好父亲、一个见义勇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时,任何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被迫著发出最后的吼声﹕政改应由法治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刘梦熊过往经常发表支持中央政府言论,曾经指六四事件有很多真相也未清楚,不应该那麼快就要求平反,亦不应该形容是「屠城」。今年初又猛烈抨击公民党和社民连发起五区请辞,是企图搞「港独」。
非法的法,无罪的罪原文:
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结石宝宝之家」创办人赵连海被关押一年后,前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所谓「寻衅滋事罪」重判两年半。这宗判决,是对中国公民宪制权利的践踏,对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背叛,也是对人类良知的侮辱,必须全民共斥之,全国共讨之!
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赵连海作为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无论在街头接受记者采访,或是受害人家长周年聚会,或是为被强奸女访民鸣冤,要么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要么是打抱不平的公义之举,与所谓「寻衅滋事罪」风马牛不相及!法院构陷乃「非法之法」,赵连海所犯乃「无罪之罪」!
执政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核心一条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有关部门监察不力,让三聚氰胺奶粉流毒全国,坑害了数以千万计「祖国的花朵」,单是因此患上肾结石婴孩就有三十万之众,这是明显的行政缺失;如今,法院竟将受害人家长由原告转为被告,以司法腐败压制民众合理诉求来掩盖行政腐败,完全是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违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
赵连海冤案有如反面教材,就是当某些地方的司法黑暗到连一个疼爱子女的好父亲、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市民都容不下时,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政改应由法治始,谁不政改谁下台!
作者:
lizhe5211
时间:
2010-11-14 12:04
标题:
我操你妈共产党,你没救了,共产党,你那死妈克思喊你回家吃饭了
共产党,你那死妈克思喊你回家吃饭了
作者:
山登绝顶我为峰
时间:
2010-11-14 12:13
说了不算,算了不说
从起家到现在,靠的就是言而无信和谎言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0-11-14 12: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er25668
时间:
2010-11-14 12:50
gd 没救了 gd 没救了 gd 没救了 gd 没救了 悲哀啊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11-14 13:30
怎么基地里的五毛和帶干糧的不出來為狗插襠噴糞?
作者:
陈钦勇丶
时间:
2010-11-14 14:18
驱除鞑虏 恢复中华,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0-11-14 14:25
天怒人怨~~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11-15 14:48
在香港登广告有个屁用
作者:
gz_ss
时间:
2010-11-15 20:38
其实登个空白的版面更加可以表达--任何语言文字都无法表达
作者:
sprfly
时间:
2010-11-15 21:50
保护家人
相助路人
关注世人
作者:
laoduan6608
时间:
2010-11-15 22:16
:@
作者:
88414
时间:
2010-11-15 23:26
共狗非下地狱不可。
根据王朝周期,这个靠暴力起家的反人类组织、反宇宙邪教,也不可能万年执政的!
请老天爷收走胡匪老狗。
作者:
guzi
时间:
2010-11-16 01:39
一声叹息,无能为力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0-11-16 16:48
非法的法,无罪的罪,什么时候能够兵变啊?
党为什么要指挥枪,就是他们心里一直明白,他们是非法的最黑最恶毒的毒瘤!
他们知道枪的威力,
他们怕枪
所以他们要指挥原本应该属于我们的枪
,
作者:
一生如戲
时间:
2010-11-16 20:17
标题:
我今天上了个1984网站.
我今天上了个1984网站,谁知我们的党又给他风了,只想说一句话,草泥个妈,老子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但是我不反祖国.因为中共不能代表天朝,中共只能代表他妈地社会主义的高干子弟.如果老邓活过来,一定会被李文宣活活地在死一边.
作者:
纵队司令员
时间:
2010-11-16 20:26
有罪的人包庇着,无罪者甚至受害者被重判,行将倒悬啊!!!!!
作者:
chenwentuol
时间:
2010-11-16 20:37
引用:
原帖由
simonliu751
于 2010-11-15 14:48 发表
在香港登广告有个屁用
在大陆这能登报吗,你也不想想 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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