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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觉得可以用们且无带表之嫌)犯罪了----我犯了准备反D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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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dddd111111
时间:
2010-11-12 21:17
标题:
我们(我觉得可以用们且无带表之嫌)犯罪了----我犯了准备反D罪
看不下去了----------准备上访罪”乃权力滥用
2010-11-11 02:30: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志灵(北京职员)
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农民唐封银被关进拘留所。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对此,当事人的妻子谭美淑大呼冤枉。“难道找记者犯法?我们也只是‘准备上访’就被拘留,如果‘上访成功’那还不是要判刑?”
不得不承认,一些地方对于群众上访越来越敏感,敏感到甚至要以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来应对。虽然我们之前也看惯了一些地方对上访行为过度敏感的乱象,比如说把上访人员鉴定为精神病、对上访者进行跟踪盯梢甚至强行遣返,还包括刚刚被曝光的陕西富平县公示上访者并视为具有普法效应的合法行为等等。但是,说到底,这些针对的都是已经上访甚至多次上访的人员,而永州又把打击范围扩大化了。
想想真挺恐怖,既然“准备上访”可以因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那么,我估计很多人都存在着随时被拘留的可能。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与别人发生冲突后,难免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你就等着瞧吧”的情绪,按照“准备上访”有罪的逻辑,这些“准备闹事”的人,是不是也涉嫌违法,面临着被拘留的命运?
活跃的人类思维,不可能总是一天到晚想“美好得无以复加”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开些小差,想一些阴暗甚至是违法的事情。但按照常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想法能转化实际行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能够被视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那就太离谱了。唯一能够对此作出合理性解释的是,权力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有效的制约,为了维护自己的所谓“尊严”和“政绩”,可以任意解释法律、创设罪名,对不服从者进行打击报复。可见不受约束的权力总会变着花样滥用它。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5版)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作者:
genius0828
时间:
2010-11-13 10:26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貎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
蒋氏大戚,汪然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徒,饥渴而顿踣,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又是永州!
又见永州!
以上是唐代著名诗人柳宗元的名文《捕蛇者说》的原文,反映的是统治者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对人民的压迫、剥削。然而当今永州各种令人发指、不寒而栗的暴行屡屡见诸报端,这难道还是巧合吗?还不引起社会、统治者的思考吗?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谨记!谨记!
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1895~1911,还能再撑十六年吗?
作者:
fanjimin1071
时间:
2010-11-13 10:39
我准备~~~,算了目前还没准备,一不小心再把我弄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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