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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摩是城市交通状况恶化的罪魁祸首 [打印本页]

作者: 荆楚    时间: 2010-11-11 11:07     标题: 禁摩是城市交通状况恶化的罪魁祸首

禁摩是城市交通状况恶化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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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


 


笔者曾经写过《笑谈城市禁摩》一文,虽然属于“笑谈”,但发上摩友论坛后,竟让论坛管理者视为洪水猛兽。对该文删之、锁之、下沉之。有的地方甚至封了笔者的IDIP


 


受到如此不公正对待后,我就吸取“经验教训”,就正儿八经地说说这个话题吧。


 


据统计,全国有一百多个大中城市禁摩。这些禁摩城市的交通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恶化了。


 


个中缘由,其实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禁摩,迫使人们购买占地、占道、费油、高排放的汽车,从而更使得交通更加拥堵不堪了。


 


事实是,禁摩迫使人们购买汽车后,人们外出办事或办公,一辆汽车,就占去四辆摩托车的路面。交通状况焉有不恶化的?


 


有人说,禁摩是为了提升城市品味。这完全是扯蛋。


 


世界著名大城市,都没有以禁摩来提升城市品味的。相反,禁摩是对纳税人平等行路权利的野蛮剥夺,是强权对路权的肆意侵犯。禁摩不但没有提升城市品味,反而使城市品味大幅度下降了,使城市成为强权侵吞民权的丛林世界。


 


有人说,摩托车不安全,事故高发。这完全是没有统计根据的主观武断。我都懒得驳斥了。


 


有人说,禁摩获得了市民的热烈拥护。这完全是以说谎为“职业特长”的喉舌媒体的妓者的旷世谎言。


 


禁摩使市民行路的选择性更狭窄了。造成了市民生活的诸多不便,绝大多数市民都不欢迎,甚至恨之入骨。


 


写于民国99年(2010-11-11)上午


作者: 冉星    时间: 2010-11-11 1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jrwww    时间: 2010-11-11 12:05

摩托车不安全,事故高发。确实有理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11-11 12: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eacedog    时间: 2010-11-11 12:25

写这玩意儿的人,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被悄无声息突然杀到的电动摩托撞过吗?如果没有,就没有切身之痛,然后闭嘴!
作者: accessdiver    时间: 2010-11-11 13:21

百分之一百二十同意,官府就是先禁摩,然后等车卖得差不多了,再部分禁车.我这里已经发动P民讨论要不要收拥堵费,P民被官府肆意玩弄而不知.
作者: chengshilaji    时间: 2010-11-11 14:38

俺以为是,城市规划失败是主因,交通建设也是一塌糊涂。
归根到底“制度”是罪魁祸首。
作者: pkoko    时间: 2010-11-11 17:00

城市规划造成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就只能以这种怪诞的方式来缓和罢了~
作者: lalateng    时间: 2010-11-11 17:42

看看台湾,看看日本,看看香港,禁摩不对,不管也不对,监管有道,才有理,无牌无照可以上路就是危险
作者: haodaa    时间: 2010-11-11 18: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martgps    时间: 2010-11-11 21:46

车有其道,人遵其道,是关键.
现在不但是限摩,还限自行车,限慢速的电动自行车,是走火入魔了
作者: allcatzoo    时间: 2010-11-11 22:21

2B的政府+一群脑袋长在有家屁股上的人=禁摩
作者: lalateng    时间: 2010-11-11 22:44

步履日本,规矩很多。就拿骑自行车来说吧,跟中国大不一样。就慢速骑个破自行车,连喝酒也不准。有些地方的交通警察逮住酒驾自行车者,最高能罚款5万,折合人民币4000多块。

    在日本,买自行车不但很贵,想扔掉旧自行车还得花钱。骑自行车条条框框很多,首先是晚上骑自行车不准不带车灯———日本的自磨电车灯精巧玲珑,那么贵的东西,还不被贼瞄上?谁想安在车上脑子不是被驴踢了才怪。但是在日本,我倒是常看到售价昂贵且崭新的自行车半夜搁在路边没人管。有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某留学生夜晚回家,在路口被派出所巡逻警察截住,理由是他的自行车锁是新换的,要求回派出所上电脑审核资料配合调查。最后例行手续调查完毕,道歉送归。

    日本某地警察本部对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条例如下:

    骑自行车者必须遵守交通信号;骑自行车不得走马路;骑自行车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骑自行车不准打伞;骑自行车不准同时带两儿童;骑自行车不准听音乐;骑自行车不准饮酒;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骑自行车不准打电话;骑自行车不准2人并排行驶;骑自行车不准夜间不带灯;骑自行车不准逆行;骑自行车遇见行人避让同时不准快速;不准13岁以下者骑自行车上街;未满18岁者骑自行车必须带安全头盔。违者处5万元以内罚款。

    在东京京都神户大阪名古屋奈良等地,日本人的自行车都在人行道上行驶,过马路还得走人行横道,麻烦不?与邻居骑自行车回家的老头说起,他狐疑地盯着我,不停挠头,对我的提问颇显不屑,只是哈哈笑。

    怪不得日本的自行车卖不动啊,只有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去碰这个麻烦的交通工具。

这是转自一个从日本回来的人文章,监管的重要

PS:反日分子不要来砖,师夷之长以制夷不是我的观点,我只是说事,呵呵
作者: papageno    时间: 2010-11-12 11:22

引用:
原帖由 peacedog 于 2010-11-11 12:25 发表
写这玩意儿的人,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被悄无声息突然杀到的电动摩托撞过吗?如果没有,就没有切身之痛,然后闭嘴!


文章里提到的城市禁摩禁的是汽油动力的摩托车。

你提到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快噪音低是另外一回事,那是禁电。。。。

按你那逻辑,凡是被汽车撞过的行人,就都应该支持禁汽车了?

文章讨论的是路权。


作者: lkblade    时间: 2010-11-12 12:47

我们这没有禁摩,交通也恶化了。这个不同意楼主的观点。交通是个综合问题,要说罪魁祸首,个人觉得还是国民素质问题。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0-11-12 14:26     标题: 楼主牵强附会

交通恶化不能归结于禁摩,绝对是城市道路规划有问题。就算你不禁摩,有钱的照样去买汽车,你不能说是因为禁摩,就逼迫人家去买占地多的汽车,这是强盗逻辑;因为禁摩,所以人家就只能坐公交车,那是不是又节约了道路呢?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0-11-12 14:35

特别是广东等地,禁摩绝对减少50%的刑事案件,摩托车因为机动灵活,给罪犯提供了绝佳的交通工具。城市有必要禁摩,而农村应该鼓励摩托车
作者: lkblade    时间: 2010-11-13 12:36

依照楼上的逻辑,男人都擅掉,女人都缝死。杜绝强奸案。
作者: 荆楚    时间: 2010-11-13 18:27

引用:
原帖由 lkblade 于 2010-11-13 12:36 发表 依照楼上的逻辑,男人都擅掉,女人都缝死。杜绝强奸案。
哈哈,这句话比因噎废食形像准确多啦。
作者: 29312    时间: 2010-11-13 19:01

当摩托车对独裁政府无利可图时,他们就会禁的,它哪里有汽车这个饽饽香呀?又好抓,又好管,又好加税
作者: wangxiang6523    时间: 2010-11-13 19:30

支持 禁摩给我们生活带来太大的不便
作者: 308647    时间: 2010-11-13 20:17

车子越来越多,路却不见长,不堵才怪
作者: 荆楚    时间: 2010-11-14 10:09

引用:
原帖由 308647 于 2010-11-13 20:17 发表 车子越来越多,路却不见长,不堵才怪


禁摩迫使人们买汽车,不堵才怪呢。


作者: 荆楚    时间: 2010-11-14 10:10

刚才看了一个胡紧套访法的视频,法国太落后啦,城市摩托满大街跑。
你再看咱中国多先进啊。官员看着摩托车不顺眼,一声令下,禁摩!
作者: jinze52    时间: 2010-11-14 13:01

就是~骑摩托抢包比开汽车抢包方便,省事,可行性高,机动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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