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违宪者国之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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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0-11-8 13:04
标题:
违宪者国之贼也
作者:木然
对于苏联解体的原因,中国人有各种各样的走马观花、隔靴挠痒式的解释。有人说苏联败在了科技革命上,这种观点来自于马克思的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力量的当代分析;有人说苏联败在了腐败上,这种解释来自于对中国自身腐败的反省之后加之于苏联,当然也可以认为是对苏联腐败反省之后加之于中国;有人说苏联败在苏共领导人的公开性、人道主义身上,责任在领导人,这种解释是寻求超凡领袖而不得的失望甚至绝望;有人说苏联政治体制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结果,这种解释是对逃避责任的民族主义的泄愤说法;有人说苏联败在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上,这种解释反衬了中国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的矛盾与冲突;有人说苏联败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上,这种解释对中国的政治触动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照抄照搬苏联的,中国不改革,也是死路一条。
上述任何一种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这些解释都是基于中国的视角对于苏联解体的解释,而不是解体之后各个国家自身对苏联的解释,这种解释反映着中国人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和焦虑,无非是借力打力、指东打西和指桑骂槐之法。伴随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焦虑,不同的利益集团和依附于不同利益集团的知识分子会不断地对苏联政治体制进行不同的解释,这种解释会伴随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始终,也会影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走向、战略、策略与步骤的选择。苏联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子,苏联的失败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巨大的包袱,苏联解体之后各个国家走上民主之路也成了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重大压力,就是中国的政治家也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地,何况中国的毛泽东时代并没有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留下可以继承的正面遗产,毛泽东制造的政治灾难不但形成了一大批秋后要算账的现实反抗力量,这让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家也不得不面对公开历史的困局:即公开历史会失掉执政的部分合法性,不公开历史也会失掉部分合法性。甩掉中国的历史包袱和苏联的历史包袱都需要勇气、决心、高超的政治谋略和政治智慧。
近期对苏联又有新的解释,这以近期《求是》一奇文《舆论失控:苏联解体的催化剂》为代表。这种解释是权宜之计、功利主义的、献媚和献俗的解释,它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事实。文中说“苏联解体对于西方来说是一场胜利,但对于利害切身的俄罗斯人民则是一场空前的国家灾难。苏联演变和解体的原因很多,‘新闻改革’、舆论失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文中还说:“新闻改革是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公开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扼腕的是,这种新闻改革走上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背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原则的邪路,最终导致舆论失控。”
看来是俄罗斯人民被中国代表了,这话要是放在俄罗斯,已经去世的前总统叶利钦也会被气活,他死了不会答应,气活了也不答应。活着的普京总统不会答应,就是现任的梅德韦杰夫总统也不会不答应,俄罗斯人民更不会答应。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及其解体之后的各国政治民主、经济繁荣、文化进步,这可圈可点的事实如何可以称为灾难呢?民主化、公开化不是戈尔巴乔夫的创造,民主化来自马克思恩格斯,他们在《共产党宣言》说:“无产阶级上升统治阶级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恩格斯说:“资产阶级共和国是无产阶级统治的现成形式。”公开化来自列宁,列宁说:“离开公开性去谈论民主是幼稚可笑的”。在权威面前咋还成了可笑的侏儒了呢?
如果谈马克思的新闻观,马克思的新闻观是新闻自由观。马克思说:“自由报刊的本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刚毅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页以下只注页码)而受检查的报刊的特性,“是不自由的固有的怯懦的的丑恶本质,这种报刊是文明化的怪物,是洒上香水的畸形儿。”新闻出版是个人表达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形式,它尊重理性,“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与世界联结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使物质斗争上升为精神斗争,并把精神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观念化的一种获得体现的文化。自由报刊是人民在自己面前的毫无顾虑的忏悔,大家知道,坦白的力量是可以使人得救的。自由报刊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审视是智慧的首要条件。自由报刊是国家精神,它可以推销到每一间茅屋,比物质的煤气还便宜。它无所不及,无处不在,无所不知。自由报刊是观念的世界,它不断从现实世界中涌出,又作为越来越丰富的精神唤起新的生机,流回现实世界。”(第179页)(详见拙文:《自由是媒体的基本伦理》,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如果说党性原则,党性的最高原则或最神圣性原则就是人民性原则。自从逯军说“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受到民间甚至受到传统媒体的批判后,很少有人公然在理论和实践上挑起党性与人民性的对立,何况意识形态强调的是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性,而不是对立性。邓小平在五十年代就说过,党只是一个工具,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传统媒体的党性也必须与人民性为依归,不能与人民性对立。既然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那么党性的实质就是人民性,如果党性和人民性发生矛盾,人民性排在第一位,党性放在第二位,甚至以放弃党性来捍卫人民性,这才符合邓小平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含义。一味强调党性原则,就是要把党放在与人民性相对立的位置,自觉地成为逯军的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的理论版,表面上讲党性实际去背叛党性,由党性变成“党棍”。
想当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中国有句俗语说:鞋穿在自己脚上合不合适只有自己最清楚。美国人搞民主,美国人高不高兴美国人最清楚,苏联解体的原因,解体之后的各国官员和人民最有发言权。那篇奇文中点到了俄罗斯,就说说俄罗斯,他们的说法更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2000年2月,普京竞选总统时引用了俄家喻户晓的一句名言:“谁不对苏联解体感到惋惜,谁就没有良心;谁想回到过去的苏联,谁就没有头脑。”也就是说,谁想回到过去的苏联社会主义体制,谁就没有头脑,因为苏联社会主义体制,就是一个专制的体制。
普京说过去百年来的“共产主义尝试”已经“失败”,失败的原因就是苏维埃政治、用意识形态搞经济,即苏联社会主义专制体制。普京在发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说得清清楚楚:“在即将过去的这个世纪里,俄罗斯有四分之三的时间是在为共产主义原理而奋斗的标志下生活的。看不到这一点,甚至否定这一时期不容置疑的成就是错误的。然而,如果我们不意识到社会和人民在这一社会试验中付出了那种巨大的代价,那就更是大错特错了。主要的错误是:苏维埃政权没有使国家繁荣,社会昌盛,人民自由。用意识形态的方式搞经济,导致我国远远地落后于发达国家。无论承认这一点有多么痛苦,但是我们将近70年都在一条死胡同里发展,这条道路偏离了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他还说,“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所遇到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继承了苏联式的经济所付出的代价。”
苏联社会主义专制体制导致了苏联的悲剧并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2004年普京曾公开表示,苏联社会主义体制是“全民族的重大悲剧”,其间“大多数公民一无所获”,当时存在的问题“本可以在一个国家框架内在新的基础上加以解决”。2005年,普京在发表国情咨文时也指出:苏联社会主义体制是“20世纪最大的政治灾难。” 普京说:“首先应当承认苏联解体是20世纪地缘政治上最大的灾难,对俄罗斯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悲剧,我们数以千万计的同胞流落在俄罗斯土地之外,苏联解体就像流行病一样也波及到俄罗斯自身。人们的积蓄化为乌有,曾经的信仰不复存在,许多部门机构或被解散或是匆忙地进行了改革,而国家的完整因恐怖主义的影响和随后的妥协而遭受损害。寡头集团完全掌控着大众传媒,它们只为自己的小集团谋取利益,而普遍的贫困开始被视为正常的现象。但要知道,所有这些都是在经济急剧下滑、金融动荡和社会瘫痪的背景下发生的。”2005年5月,普京在接受德国电视记者采访谈到苏联解体时还形象地说,这确实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剧,“我们在泼水的时候,连同孩子一起倒掉了”(《百年潮》2006年第11期)梅德韦杰夫在2009年的国情咨文中也说:“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我们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令这个几乎是文盲的农业国一跃成为当时最具影响力的工业强国……然而,由于社会封闭、集权统治,我们所取得的地位成就难以维持。令人遗憾的是,苏联一直是个以原料供应见长的工业巨头,无法经受住来自后工业社会的竞争。”
表面看来,普京对苏联的看法有一个转变,实际上他的转变只是对具体措施看法的转变,对过去的一些合理因素的肯定,这是历史主义的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但是,他对苏联的社会主义专制体制的评价一直没有变,如果变了,他完全可以和俄罗斯人民一道在俄罗斯重建专制体制,可他和他后来的总统及俄罗斯人民建立的却是民主制度。专制制度在苏联解体之后的各个国家都成为历史。从二位俄罗斯总统的言论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是“苏维埃政权”、“社会封闭”、“集权统治”、“意识形态”才给俄罗斯带来了巨大的悲剧。苏联解体带来的灾难,是“地缘政治”的灾难,但对于解体之后的各个国家、对于俄罗斯来说,都因此逐步走出低谷,步入文明的轨道,苏联解体是巨大的福音。步入文明的轨道的重要助动因素,不是舆论失控,而是舆论放开,新闻自由。
把舆论失控看成是苏联解体的催化剂,其实质是为了把党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粗暴地干涉言论自由的人权、干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这一点,除了既得利益集团答应之外,有两大群体不答应,一个是党不答应,另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答应。因为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就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好不容易搞成个维护公民权利的宪法(虽然不太健全,但有比没有好),有哪一个公民会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去选择做臣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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