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面对警察的“敲门”,我们怎么办?(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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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hl198
时间:
2010-11-2 08:41
标题:
面对警察的“敲门”,我们怎么办?(转载)
秦兵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都主张法治,律师、记者、企业家经常面临着风险,怎样在警察敲门的时候和警察构建和谐,应该成为律师、企业家和记者的基本技能。
从
98
年到现在我大概经历了
7
、
8
次,甚至
10
次之多被警察抓的事情。最长的一次被滞留的时间是
12
个小时,短的有
2
、
3
个小时,
经历了很多我们以前在文学作品中才能看到的恐惧,才能体会到那种兴奋。
所以,更加感受到我们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说说我的最近的一个案例。大概是
2009
年
10
月
6
日
晚上,正在办公室开会,突然我太太就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两个警察敲门,我听到这种情况,立刻将手机打到免提,全体律师一起讨论,警察到当事人门口,应
该怎么办?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立刻让我太太跟警察要工作手续。我太太就隔着门问警察,先拿出工作证,警察一般都能拿出工作证一闪。我们律师说,光闪工作证
不行,我们必须拿出进门的法律文件,如: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等。警察又在门外一闪拘留证,这个时候基本上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因为在那种情况下,
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紧张的,搞不清楚拿什么东西,必须拿着照相机在门里面拍一下展示的拘留证。这时候警察就勃然大怒、踢门,说就抓个人还用这么麻烦吗?我太
太说,你只要不出示证据,就不给你开门。警察说,你要是不开门,我就在走廊里大喊,让你的所有邻居都出来,知道秦兵犯了什么事。我太太说,你就尽管在走廊
里喊,你要是喊不出来,我给你打电话把邻居叫出来。警察一看我太太这种态度就说,你等着,到时候把谁谁抓起来,你别到我们这边求情。同时,我们立刻给北京
市公安局的
110
打电话,很快
110
也来了两个警察。警察相互之间就问,该不该抓、该不该进门、有没有带手续,最后
110
来的两个警察也跟我太太说,人家带了全部的手续,你们必须开门,该带走谁必须带走谁。我太太说,既然他带了全部的手续,隔着门给我看看,
110
的警察说不能看。我们公民有怀疑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宪法保护我们的权利。然后,我们派了
5
个律师到我家去,律师成立一个小组,每一个人盯一个警察,把我们的律师证给他们看,要求他们出示要带走秦兵的法律文件,僵持了
10
几分钟,中间的恐吓威胁等。后来,几个警察到楼梯口去商量,几分钟后,听见警察下楼的声音,律师开始追,
4
名警察跑到车上,一溜烟就没影了,我们怎么都追不上了。
第二天,我们律师就开始查警号,最后查到警察的警号,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出示
到我们家抓人的文件,什么也不出示,并坚定的告诉你秦兵是一定要被抓走的,让他尽快来自首。去自首要有立案通知,最后什么也没出,自首也没自首成。过了一
个月,公安局的政委到我们家去道歉,当时警察可能犯了
A
、
B
、
C
、
D
、
E
、
F
、
G
项错误,我们这次显然是有不当的地方,请多多谅解。他认为面对被警察抓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那两个小时,大部分人坚持不住,一般警察一敲门大部分都开门了,人可能就被带走了,有可能最后关了
12
个小时后救把你给放了,但在看守所被暴打一顿、不让吃饭和喝水,那个折磨会让人产生心理阴影,大部分人是经受不起得,到了看守所里面被迫写很多的证言,不得不签字,但是只要一签字就不用想出来了。
总结了一下面对警察抓人时,处理比较好的一些操作。
一、
门最好是开孔的
,屋内和屋外的人可以共同交流,但是屋外的人始终都进不去,只有观察孔不行。
二、
家里还有录音笔、照相机和录像机,
因为在那个现场双方会有很多语言交流,录音笔可以将双发所有说的话都录下来,照相机和录像机可以将法律文件录下来。
三、
家里一定要备一部分现金,而且现金要带足,如果人要是被带走,我们的律师要始终坐车跟着这几个警察。
维权的核心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律师也是经济人,他不知道要有多大的风险。
四、
警察敲门是先不要开门,先核实工作证、身份证和其他法律文件,上面一定要注明就是你们家的人
。警察有时候执行一次职务身上带着很多证件,千万不要以为他拿出拘留证就是拘留你的,有可能是拘留别人的,只不过闪你一下而已。
五、
一定要有个熟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
,建议找个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因为不能保证律师一定会去,他能给你安排好几个律师过去。
六、
打
110
,让
110
的警察核实一下在门外警察的身份,律师只要到了一定要在屋里把授权委托书写好。手续完全合法,否则律师被认为妨碍公务。
程序的合法性非常重要。
七、
假使被拘留,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见律师,如果有被殴打的经历,写笔录的时候一定要在前面先写,刚才第
XX
好踹了我一脚,如果不让你写,就不写后面的
,
只有这样人民警察才会越来越和谐。警察抓人和审人的共同原则是骗,先说点别的事,一点警惕性都没有。我们一定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要积极行使我们
拒绝和不合作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共建一个公民社会。只要你坚持,他们就会知道,在北京还有这么一批人不害怕警察的,这样我们大家的权利就都能得到尊重。
作者:
wer25668
时间:
2010-11-2 08:59
执法者 不懂法 百姓还能有好吗!!!
作者:
阿尔斯兰
时间:
2010-11-2 10:10
成本和技术含量都太高了!
作者:
为了五斗米
时间:
2010-11-2 10:42
秦兵好象专业打房产官司,也受此礼遇?
作者:
斯莱普尼尔
时间:
2010-11-2 11:23
兲朝的这些东西,算是法律人吗?
由此推论,兲朝有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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