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钓鱼岛以及相关问题
一,钓鱼岛是否是中国的领土,此中国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
争议:你认为是,我认为否。
我给出的主要证据在于实际控制,宣示主权是算不得数的。中华民国政府到现在还宣示南京是它首都,巴勒斯坦也宣示它的首都是耶路撒冷,但是,这些是不作数的,宣示不代表控制,北京当局和以色列当局就不答应。
二,如果一国是靠非法手段(比如胁迫、欺骗或者战争)取得领土,那这领土能算是它的领土否?
我认为,只要占有这块领土的时间足够长,那就是它的领土。时间会令一切非法的变得合法。
三,保钓人士的行为是否合理。
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相信那是中国的领土。
四,保钓人士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认为不合法,因为目前钓鱼岛是在日本的实际控制中,需要遵循日本的法律,而保钓人士侵入了日本的领土。
五,成都、武汉、西安等地的反日游行我是否支持。
不支持。一,这些反日游行除了反对日本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外,还绑架了其它的很多因素,比如反对日货、历史仇恨等;二,反日游行只是当局选择性正义的运用,理由如下:
1,在中国游行示威,根据现行法律,需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未得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皆为非法;
2,此次的反日游行未得批准,违反现行法律;
3,当局未对此次活动进行制裁;
4,08年,西藏游行示威,未得批准,当局制裁了;
5,09年,新疆游行示威,未得批准,当局制裁了;
6,09年,湖北石首游行示威,未得批准,当局制裁了;
7,08年,抵制家乐福事件,未得批准,当局未制裁;
8,根据以上罗列,在所有游行示威未得批准的情况下,当局只会制裁对它不利的,而不会制裁对他有利的游行示威;
9,故曰选择性正义,即他需要你是正义的时候你就是正义的,需要你是不正义的时候你就是不正义的;
10,撞船事件发生于9月7日,而9月18日并未发生游行示威。故,此次的游行示威有转移刘晓波获得诺贝尔获得和平奖视线之嫌疑。
六,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目前并不可行。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放在30年前是可行的,那时候中国刚从人灾人祸中走出来,刚刚走向国际社会,需要减少国际摩擦,这种暧昧政策确实起到了不错的效果。而如今,面对日本和中国都已是事实上的大国,这种暧昧的政策已成累赘。中国不愿意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领土所有权,日本也不愿意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所有权,大家各自表达,争议已经没法搁置;并且钓鱼岛是在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日本也不会大发善心给邻国分一杯羹,所以,共同开发只是个谎话而已。手淫强身,意淫强国。
七,《尖阁密约》展示的问题
中日《尖阁密约》北京当局承诺阻碍保钓人士出海,说明,中国已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权,也即领土主权,虽然二者不能划完全的等号。但是,中国当局在国内依然宣布钓鱼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说明,当局对外虽已“丧权辱国”,但是对内还想保持“天朝自尊”,仅此而已。
八,一个推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领土是国家的组成部分,当一国领土被侵犯的时候,人民有权保卫领土。
此推论在两种情况下不成立:
1,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
2,被侵犯的领土不是这个国家的领土。
九,当前的首要任务:真正做这个国家的主人。
十,如果要示威游行保卫领土,先搞清楚保卫的是否是我们的领土,保卫别人的领土那叫侵略。
十一,怎样才能做国家的主人。
1,争做这个国家的主人,关键在于争;
2,换个国家生活,做那个国家的主人。
3,争的话如何争?答案是不晓得,我也正在摸索。
朝南生草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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