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拆迁补偿的矛盾根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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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heherenzade
时间:
2010-9-17 14:22
标题:
中国拆迁补偿的矛盾根源是什么?
中国拆迁补偿的矛盾根源是什么?
这要分别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上的拆迁的不同情况。
1.对于城市土地上的拆迁。按照中国政府的法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因为,共产党政权长期不对城市土地使用者收取地租,所以,长期以来,城市土地上的屋主,实际上长期占有国家的地租收益。一旦拆迁时,由于政府只补偿土地上的房屋的价值,而不须补偿土地的价值(因为土地本来是国有,而不是属于屋主的),所以,拆迁即是意味着屋主失去地租收益。虽然这个地租收益本来就应当失去,但是,由于屋主相比拆迁前,确实有利益减少,所以,屋主当然会反抗拆迁,并认为拆迁补偿数额太低。
另外一个拆迁补偿矛盾,来自于拆迁补偿标准没有按房屋的当时的市场价来补偿,而是按照别的标准,如历史上的建筑成本。
换句话说,拆迁城市房屋,必然造成拆迁补偿矛盾。
那么,为什么中国政府长期来不对城市用地者收取地租?这是因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传统造成的。反正公家单位是国家的,国家收地租和不收是一样的。而且,即使是私人单位和个人用国家的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不须交地租的!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地租是一种剥削!地主收取地租,是对佃农的剥削!
读者可能会惊讶!这种荒唐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什么毒害了两代中国人,毒害了20亿中国人!
2.对于农村土地。按照中国法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具体来讲,是属于村民小组(以前叫做生产队)。如果政府要征用农村土地和拆迁农村房屋,应当补偿房屋价值和土地价值给农民。问题是,在征用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时,政府的补偿只补偿了房屋价值,和补偿了土地价值的一个极小的部分。这就是说,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失去了大部分土地收益,他们用房屋补偿款,在附近买不到附近的同样的城市房屋。附近的同样的城市房屋的价值,大多高于那个补偿款。因为,附近的同样房屋的价值,已经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60多年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使得拆迁矛盾出现。例如,基础政府,村民小组的领导,村领导,乡领导,县领导,等等很可能私自侵吞拆迁款项。农民实际的到的拆迁款,可能连那个上述补偿款都得不到!
拆迁矛盾的解决之道是,对城市土地使用者,收取市场地租,或者将土地私有化。用市场价来补偿。实行民主化和政务公开。还有,要象澳洲一样,不管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土地,都有政府或政府组织的专家定期评估土地价值,这可以为财产税和拆迁补偿标准打下基础。
此文于2010年01月19日做了修改
作者:
mouse1124
时间:
2010-9-17 14:29
个人以为主要是:政府收了地租做什么了,钱花哪去了?政府把钱拿了,但你没把它的用途去向公开出来,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作者:
lizhe5211
时间:
2010-9-18 19:06
标题:
共产党政府真是生财有道啊
吗了个查的,办个房照还收税,买房子的老百姓还要交税,简直就是明抢老百姓手里的钱,卖房子的交税很正常,凭什么我们买房子的还要交税,去死吧,共产党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9-18 20:00
中国拆迁补偿的矛盾根源是什么?
答:先进的拆迁力和落后的拆迁关系之间的矛盾。
作者:
twiter
时间:
2010-9-18 20:04
我本没有灌水的意思,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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