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出来混是一定要还的,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7-7 18:47 标题: 出来混是一定要还的,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核心提示: 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在二审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资料图)
华龙网7月7日10时42讯(数字记者 高霞)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其死刑已通过最高法院复核。今天,文强将迎来自己一生的最后时刻。
让我们看看文强的昔日表情,就此送别这位罪大恶极的著名官员。
ps:权力不受制约害死人,文强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
[ 本帖最后由 黄河水 于 2010-7-8 11:44 编辑 ]
作者: oyeah8088 时间: 2010-7-7 19:14
不知道是不是有啥内幕。
这大官,就这点事儿,就给整死了。。。 太少见了。
作者: yujiefish 时间: 2010-7-7 19:19
不枪毙不行啊!!他可是会乱说的,枪毙了死无对证就好了
作者: leegalex 时间: 2010-7-7 19:27
说整死了你们就信啊?谁看见他行刑照片了?
作者: killer97 时间: 2010-7-7 19:38
这逼早该死了,现在的社会啊
作者: popo2009 时间: 2010-7-7 19:51
文强死不足惜,不过最让人痛恨的是做成类似事件接二连三的制度。
作者: 破碎没有 时间: 2010-7-7 20:43
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作者: 海棠朵朵 时间: 2010-7-7 20:44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死了
作者: lwj44 时间: 2010-7-7 20:59
杀人灭口啊
作者: WANLIFEIDU 时间: 2010-7-7 21:06
比文强更可恶的是让文强横行十几年的制度
作者: etu 时间: 2010-7-8 00:25
不错,领导满意群众高兴。关键是领导可以睡好觉了
作者: mango 时间: 2010-7-8 01:26
很淡定啊。拔出萝卜带出泥。不杀很可能说出另一个真相。这叫赶尽杀绝。不留后患。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2:13
引用:
原帖由 leegalex 于 2010-7-7 19:27 发表
说整死了你们就信啊?谁看见他行刑照片了?
你要看什么?鞭尸?死尸?
给你看了,那你又会说中国不注重人权了
即使在美国,行刑也不会公开执行
咱们以前不就是公开枪决吗,以后为了尊重死者及其家属,才取消的。
不要那么阴暗嘛,动动脑子,文强,可能让他活吗?
作者: radica 时间: 2010-7-8 05:43 标题: 靠
我靠 长得真像王八 只是活不了一万年
作者: wxxlcao8 时间: 2010-7-8 06:14
死的,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自有后人论断
作者: ltkj999 时间: 2010-7-8 06:55
可怜的人,官太小了。
作者: zxcv16888 时间: 2010-7-8 08:20
有点突然,总有种他整容后然后出国的感觉
作者: yujl 时间: 2010-7-8 10:11
哪里都有腐败,文强不是第一个,继续清理
作者: Xinghang 时间: 2010-7-8 10:24
总的有人顶罪啊!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7-8 10:27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0-7-7 18:47 发表
时间:2010-07-07 | 来源:华龙网 | 评论共29条 核心提示: 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在二审 ...
“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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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晚,文万琴接到重庆市有关方面的通知称,“文强想见你们”。
文万琴是文强的大姐。7日凌晨5时许,她乘坐重庆市公安局安排的车辆赶往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7点多钟的时候,她见到了文强。
和文万琴一起去探望文强的,还有文强独子文伽昊。文伽昊去年8月文强案发后被重庆警方带走,文万琴曾多处寻访而不知其下落。文万琴称,文伽昊在今年6月2日被警方释放,目前暂时居住在一名亲戚家。
这场见面只持续了10分钟左右。文强的家属此前并不知道这场见面之后,文强将被押赴刑场。
目前当地没有公布有关文强被执行死刑的其他细节。《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当地获得未被官方证实的信息是“采用注射死刑方式”,但行刑时间无法得到确认。
有关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后,当地有人在中共重庆市委门口拉起“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等横幅,并在重庆市最繁华的解放碑地段的高楼上挂出“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腐败的重大胜利”等条幅。
黑警时代的终结
文强案是重庆市自2009年6月以来的“打黑”行动中的标杆性质的案件。该案也揭开了当地警方部分要员及警员与黑社会组织之间的勾结及关联。
迄今为止,当地没有公布已经打击的涉黑警员的数量,有媒体此前公布的数据为700多人,但此数据未获当地警方确认。
文强的死去,意味着当地黑警时代告一段落。
民众来到重庆市委门口打出横幅。昨日,文强被执行死刑,重庆市民纷纷来到市委门前、解放碑四周打出横幅,拍手称快。渝华明 摄
■ 相关新闻
文强刑前嘱儿好好做人
会见儿子和大姐10分钟,劝儿子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昨日,文强二审辩护律师宣东介绍,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
昨晚,宣东介绍,他最后一次见文强是5月20日。次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宣东回忆,当日与文强见面时,其表现出非常强的求生欲望。宣东介绍,当时文强说判决结果让他很无奈。
宣东说,在5月20日见面中,文强还说了一句“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
昨晚,宣东介绍,上午10时许,他接到了文强大姐文万琴的电话,称他们并未接到行刑通知。宣东称,文万琴在电话中称,见面时她和侄子并不知道文强即将被执行死刑,文强本人也没有提及。会见时间总共约十分钟左右,三人抱头痛哭。
昨晚,文强大姐文万琴介绍,6日晚10时接到专案组通知,称要找其去见文强核实一些问题。
文万琴称,7日早晨5时50分,警方将其接到了重庆市五中院。7时左右,见到文强,文强表示很意外,说自己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文万琴说,文强对儿子说,想把判决书给儿子看,还给儿子写了封信,但不知道会见到家人,所以没带出来。文强嘱咐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等。
会见10分钟后,文强被带走。9时,文万琴接到朋友电话,得知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门口,还能看见人们放鞭炮庆祝的痕迹/网友供图
重庆群众打出条幅:“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网友供图
文强被执行死刑后,市民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拉横幅 /网友供图
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重庆市委门前,记者看到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这张照片是文强被执行死刑前4小时拍的:

文强在监狱内

[ 本帖最后由 黄河水 于 2010-7-8 13:03 编辑 ]
作者: yanlibing 时间: 2010-7-8 11:58
台上冠冕堂皇的人还有多少啊!!!!
作者: pig927 时间: 2010-7-8 12:21
共匪60年怪状~~~~~~~~~
作者: jjyy1971 时间: 2010-7-8 13:20
出来混的,可不是都一定要还的
作者: qfqfwan 时间: 2010-7-8 13: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10-7-8 14:09
文二哥挂了,还有更多的文二哥站起来
作者: ggnarsil 时间: 2010-7-8 14:48
挂横幅的不是演员么
作者: tuy000 时间: 2010-7-8 15:08
无毛贴!!!
作者: 12736 时间: 2010-7-8 16:16
且卒保帅。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只要政治上正确,不要站错队,一切都好办。
作者: zzzmmm627 时间: 2010-7-8 16:35
召唤枭首示众。
作者: 874s 时间: 2010-7-9 08:06
这货的悲剧告诉我们,做贪官也要有权有势,没权没势的你贪了还会被更贪的叫出来吃枪子
作者: S119 时间: 2010-7-13 15:00 标题: 谁挂的横幅,真的是P民?
即使是,如此庆祝也充分证明广大愚民的劣根性,,,,,
都鲁迅笔下的看客
但是你们可看懂了?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0-7-13 21:36
扒了马甲还是龟孙子一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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