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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地现在怎么了? [打印本页]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7 16:10     标题: 基地现在怎么了?

本来上基地来,看到的是进步的思想和活跃的思维以及宽松的言论环境
但是
最近看到一些帖子以及回复
觉得基地的宽容是不是有点点过了头
无论我们怎么变革
有些基本的人性,我想还是恒久弥新的
爱,宽容,理性,等等
但是好可惜
基地的某些人动辄就喊打喊杀
二个正常执法的警察被歹徒袭击致死
很多人就叫好
且不说警察日常的职能如何与我们息息相关
就是正常的人,也不至于这么冷血吧?
换了死的是自己的家人朋友怎么办?
歹徒杀害的就是自己的家人朋友怎么办?
基地的领导们
你们这样的纵容
恐怕与溺爱小孩子没有区别
不鼓励驴友理性思考或者行动
你们害的就是自己的理想与事业!


作者: 挥戈    时间: 2010-7-7 16:15

看到标题
跳过无视

有自己的准则就行
独善其身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7-7 16:16

用一个在茶馆的文化程度很高的同学的话讲,就是“当看到往法官头上泼硫酸人们都会叫好,这时,我们就会明白这个社会,知趣地退到一旁”(大意如此)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7-7 16:20

難道樓主就那么同情那幫為虎作倀的走狗?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7-7 16:22

因为基地越来越接近事件的真相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0-7-7 17: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c12zhao    时间: 2010-7-7 17:26     标题: 回复 6# ZZ583519196 的帖子

人民警察没有帮人民 杀了也好
作者: 阿中    时间: 2010-7-7 19:05

南霸天的狗被歹徒打死了,你怎么看。
作者: lollo    时间: 2010-7-7 19:10

LZ我的观点和你一样,淡定,本人(自认为)也逛了很久茶馆了,只有一点和他们意见相同,那就是共匪真的不行,没必要跟他们喊打喊杀,自己理性就行了

别人爱怎么喊是别人的事,喊喊又不会怀孕
作者: xx1975    时间: 2010-7-7 19:13

楼主一定是是五毛,老是对老百姓要求仁恕啊,以德报怨啊,居心不良
作者: roxxe    时间: 2010-7-7 19:38

楼主欢迎加入五毛阵营,哈哈,但凡有一点点良知的人,在这里都会被打成五毛。。。。习惯了就好。。。。不值得和一些走极端的人斗气。。。哈哈。。。带着娱乐精神来,带着看完小电影的满足而去。。。。
作者: qdpan    时间: 2010-7-7 19:55     标题: 为什么总是新驴才会如此大惊小怪?

nathen9911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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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10-2-1


茶馆的老驴个个都老神在在
作者: 66989    时间: 2010-7-7 20:01

楼主....稍安勿躁..大家是恨铁不成钢啊 ....从经验教训判断..无牌车..多多少少总能挤出点油水...这叫不怀好意
作者: zcb    时间: 2010-7-7 20:09

没有民众认可的政权无异于黑社会,它有义务保障你的安全,因为你交了保护费(税)!


这样大黑社会与小黑社会火拼,马仔被杀,有人欢呼也正常。 当然我不在欢呼者行列。


楼主看不惯,只是承认这样政权存在的合法性;而欢呼者认为这样政权是非法的,如此而已。


解读完毕!



[ 本帖最后由 zcb 于 2010-7-7 20:12 编辑 ]
作者: weigesang    时间: 2010-7-7 20:09

2楼+1   字数不够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0-7-7 20:22     标题: 俺在看世界杯,不看政治了!


俺踢球去了。
作者: landlord    时间: 2010-7-7 20:29

很容易理解,如果黑社会一直在干坏事的话,那么不能指望着别人会对他们的小弟说什么好话。
我也不觉得这种极端暴力是好事,一个或多个家族被毁了,但是当那些警察们摧毁别人的家庭时也没这么想过。
作者: nie2003    时间: 2010-7-7 20:31

可恶的没有灵魂的五毛党,只许当官的放火,就不许百姓点盏灯否?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7-7 20:55

引用:
原帖由 roxxe 于 2010-7-7 21:38 发表
楼主欢迎加入五毛阵营,哈哈,但凡有一点点良知的人,在这里都会被打成五毛。。。。习惯了就好。。。。不值得和一些走极端的人斗气。。。哈哈。。。带着娱乐精神来,带着看完小电影的满足而去。。。。


你丫真有良知,党妈妈喜欢你的良知

作者: hoffmann    时间: 2010-7-7 21:46

中国人有一种很装B的操性就是死者为大,不管生前如何怙恶不悛,只要一挺尸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既往不咎,一个向来冷漠自私见死不救为家常便饭的族群这时候居然摇身一变成了道德楷模。好个正常执法,楼主当时在现场吗,大半夜的在高速公路拦车本身就比较危险,我见过有交警晚上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当时路上还有雾结果车主刚出车门就被后面的车给撞死了,高速公路又不是闹市马路只要不堵车交警几乎无需任何作为,像这种半夜里拦车的交警我是见过不少,基本上都是找外地车的茬,说穿了就是敲诈勒索。退一步讲就算是正常执法,也因为这个穿着制服的土匪团体平日恶贯满盈欺压百姓,也不会得到任何的怜悯。基地不是道德重整会,那些装B说教的就不要出来献丑了。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7-7 21: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anhz    时间: 2010-7-7 22:07

引用:
原帖由 nie2003 于 2010-7-7 20:31 发表
可恶的没有灵魂的五毛党,只许当官的放火,就不许百姓点盏灯否?



四、滋生中国式腐败的若干传统观念

  当代中国,推翻封建王朝已过百年,传统礼制早已被多次革命所摧毁。但是,由于法治启蒙始终没完成,绵延数千年的礼制观念依然渗透在国人的血脉之中,形成了国人外“法”内“礼”的价值观念及行为方式。法治之“法”与礼制之“礼”,这是性质迥异的社会价值规范:前者是依存服务于平等契约社会的法治规范,与公民道德接轨;后者是依存服务于差等亲缘社会的礼纲规范,与儒家道德接轨。礼制规范中:上下身份讲“忠恕”,彼此权力责任不对等:君对臣有权无责、臣对君有责无权;左右身份讲“仁义”,彼此权益分享对等回报:弟兄互敬,来而不往非礼也。儒家道德,维护的就是礼制规范,先贤称之为“私德”。实际上,关于中西文化差异及国人有“私德”无“公德”等道理,梁启超等早已论述得非常透辟了。只是经当代“大师”不停地忽悠,加上彼此能指(“法”、“德”)相同,两者便被混为一体、雌雄莫辨了。这样,当代中国人、包括一些知识精英,自认为是现代公民了,脑后却盘着一条长长的传统“辫子”。只要从当代国人观念中,抓住这条“辫子”, 中国式腐败吊诡现象之成因便显露出来了。

  1、“州官能放火,我就敢点灯”——国人的公平观念

  国人“理直气壮”为从众腐败行为辩护之“理”,从根上讲,正是反对礼制不公的“造反有理”的“理”。封建礼制造成的贵贱、贵贱地位差别,本身就是不公的;否定这种差序制度当然有正义性。但是,此“正义”非法治正义,它不以“法”定是非,而是以“劫富济贫”为目标,因此,弱势者永远“有理”。问题是,由于缺少法治社会基础,“造反”的结果,只能是改变了造反者的地位而已,不公依然存在。换言之,国人否定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实不公,而非礼制本身;国人一直是在礼制内反礼制、用封建观念反封建。高呼“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农民造反了,目的也只是“取而代之”,自己当皇帝,绝生不出华盛顿那样卸甲归田的念头。国人即便当不上皇帝,也要回家打老婆、训儿子、行特权;而反对恶婆婆的小媳妇一旦熬出头,立马会变成恶婆婆;一些在律师帮助下讨回债来的农民工,转眼会潜伏起来让律师变成讨债人……。

  与此同理,今天许多国人“打倒贪官”,也主要是痛恨腐败导致的社会不公、贫富差距,如贪官有多少豪宅、包养多少二奶等等,而并非一定是捍卫法治正义。正因缺少恪守法治正义的信念,所以,当腐败现象难消除时,每个人都认为社会对己不公、都能为自己的腐败找到“正义”理由:“州官能放火”,为什么我就不能“点灯”!于是,反对大官用大权腐败的小官,会心安理得地用小权腐败;反对对手腐败官员的平民,自己也会托人结识腐败官员……。可见,国人反别人的腐败是真反,搞自己的腐败也是真搞。这便出现反腐败官员一转身就巨贪、反腐败学者自己搞腐败的怪现状了。

  2、“有了权,就有了一切”——国人的权力观念

  礼制中,凡权力,都是“上”对“下”的绝对特权。有了权,就有了权辖范围内的一切,就可为所欲为、言出“法”随。尽管今日“公仆”之“公权”本质上非昔日“官爷”的“特权”,但由于官本位制度缺陷及法治信仰缺失,国人对“权”的观念并未改变,“当官发财、光宗耀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些古今“醒世名言”的流行便是证据。国人对“官”仍是既畏惧又欣羡、既憎恨又顺从,骨子里,还是极度崇拜。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当大官,全家荣耀、全乡光荣、全县共荣。只要当过一届市长,就是终身市长,退休变成老头,还是“老市长”。“市长是我同学(哥们、战友)”,这是酒席上最牛的宣言,会让全桌人肃然起敬。

  一些人习惯用阶级分析法把腐败官员与平民百姓对立起来,这是不正确的。“官”来自“民”,社会有什么“官念”、官场上就有什么官员,这是鲁迅早阐明的道理。一些人千方百计考官、买官、跑官,甚至以博士教授身份争官,看重的就是“权”背后的“势”、“威”、“名”、“利”。他们一旦当官,必将“公权”视同“私权”,拉帮结派、徇私舞弊、权为己用、利为己谋,甚至连传达都换上自己的“关系”。这样的官,要是不贪,反倒是不可思议的。许多官员大肆索贿,不仅为敛财,更为“考验”部下忠诚度并享受被“朝拜”的感觉。文强坦言:谁送钱,记不得了;但谁没送,却记得清清楚楚!

  贪官必有淫威,所以,国人可痛骂八杆子够不到的巨贪,却绝不骂管着自己或自己有求的小贪。讨好而不得罪“现官”,是国人一贯处世原则。官员的孩子,从上幼儿园起,便会受到特别关照;一些官员秘书、亲戚甚至“山寨局长”都能打着官员旗号轻易谋利或行骗。为贿赂“权力”谋取私利,国人会使出浑身解数“投其所好”:爱钱的送钱、贪色的送色、好文物的送文物,办法多的是。国人不信世上有“不吃腥的猫”、不爱财的官:咱们的“神”都能贿赂、“鬼”都能收买,何况这肉身官员了(这便出现中国老太向美国移民官当场送钱、当场被捕的“纽约故事”)。那些暴发户托人办事时,总会甩出一句:哥们,钱不是问题。这样,一面是相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贪官,一面是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刁民,再加上众多趋炎附势者铺路、搭桥,一桩桩非法交易便谈成了。当然,巨贪们也由此一路顺风地走上了“黄泉”路。分析一下典型案例就会发现,如果没有拍马者助力,那些高官的脑袋可能还在项上呢!

  3、“孩子摔了跤,首先打板凳”——国人的责任观念

  封建礼制中,凡属责任,都由“下”对“上”无限承担。由于“礼法”维护的是权贵利益,护法自然是“肉食者”的责任了,百姓从来都是被强制担责的。这种强加的责任,当然不会内化为素质,由此便形成了梁启超所说国人凡事“责群不则己”,不承担或尽量推卸责任的习性。当年在文革中无论做了多少恶,一句“万恶四人帮”,就都变成受害者了。此传统延续下来,除非有强制要求,今日多数国人仍是不愿承担护法责任的——“枪打出头鸟”,凭什么我出头维权,成功后利益均占?明哲保身的结果,是姑息养奸,今天受害者是他人,明天就轮到了自己。众人皆不制止甚至纵容参与腐败,腐败者便愈加猖狂——这和某些地区小偷变明抢是同样的道理。腐败者愈猖狂、国人受害愈严重、怨气便越重,责任的板子便统统打到了“体制”上。“体制”当然有责任,但这并不能减轻公民个人的责任啊!

  中国的孩子跌倒了,大人打板凳;板凳无语,孩子消气了。自己被腐败了、甚至参与腐败了,都怨“体制”;“体制”无语,自己便“正义”了。国人沿循这种逻辑思维是正常的,因为我们根本无法理解真正的公民责任是怎么回事。国内某些城市重复车检、且以车检为名乱收费,司机们年年骂、却年年照交费。在一些非洲国家,华人正是因此成为当地官员、警察和黑社会轮番敲诈对象的。学界一些“著名学者”,一面与学术腐败共舞,靠抄袭剽窃炮制泡沫学术盗名窃利,一面也把责任推到“逼良为娼”的学术体制上,自己装出一副“良家妇女”的样子。这种表演看着便叫人恶心!目前的学术体制反学术不假,但它正是在自觉“为娼”学者们的鼎力支持下,才得以存续并强化的。退一步说,这个体制问题再多,也没糊涂到允许你抄袭呀!

  4、“违章逮不住,那叫本事”——国人的法律观念

  尽管今日之“法”本质上非“王法”,但国人膜拜权力、漠视责任的传统观念,却必然导致了对法的实用主义态度。在一些官员眼中,“刑不上大夫”,立法的目的就是治民。《士兵突击》中的七连长,他定的规矩自己却忘掉了,就因为它原本是约束战士的。典型例子是某些交警:上岗严查别人违章,下班自己却开车违章。而在百姓眼中,法是强加于己、约限自己利益的,当然更不会自觉守法了。这样,无论是官是民,国人都不敬畏法律,更不会信仰法治。当法利于己时,国人会非常重视;当法约束甚至影响自己利益时,国人就会像对马路上的红灯一样,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国人对其公然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忌惮,有时反而像孙悟空偷吃蟠桃一样感到骄傲呢!

  从官的角度讲,行使特权,就是为显耀自己的特殊身份。现在官员出门不能鸣锣开道了,于是,弄辆警车,也照样威风。地方交警、公路收费员必须牢记当地政要的车牌号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前不久,某地三局长乘一警车牌照轿车被“收费”了,局长们便大打出手。局长震怒的原因当然不在区区5元费用,而是你小小收费员竟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

  某些官员敢公开违法且自豪、百姓就敢偷偷违法且同样自豪。于是,能从监狱中“捞人”的,那是大“牛人”本事;敢酒后开车的,那是小“牛人”本事;老老实实守法,那只能表明你没本事,甚至会遭人斥责。某作家从美国接受法治精神回国,空旷马路上遇红灯自觉停下,结果后面的喇叭一起怒号连带一句京骂。在国人眼中,老实守法,绝对是傻X!当然,真正“牛人”,则是违章、违法而未被逮住的主。他们中有的已成为职业的腐败“肩客”,某些地方政府“跑部钱进”,有时还需依靠他们。在各种聚会上,常遇这种自吹其本事的“牛人”。可悲的是,尽管“牛人”违法侵犯的恰恰是其他公民的利益——譬如,酒驾者可能撞倒我们的亲人——但这不妨碍利益被损害者对其鼓掌!在此类场合中,我从未见到一个人(当然也包括本人)对其“鼓倒掌”的。

  违法行为,任何国家都不鲜见;但如此违法不当事、反以为荣者,却绝对鲜见于法治国家。北欧一留学生的房东只听广播不看电视,一问方知,她停止交费了。留学生说,你就开机看一会,反正没人知道。女房东听后,瞪大眼睛,半晌没说出话来。中国法官曾向美国同行请教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方楞是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有位教授在课堂上大讲“美国人傻”时举例:自己在美国“买”一台摄像机,给亲戚录完后便“无原因退货”了。当我听说此事时,自己脸上竟感到火辣辣地红!

作者: weigesang    时间: 2010-7-7 22:52

内森  你就是因为太善良了才被sylar干掉的
作者: adccwwc    时间: 2010-7-7 22:56

我觉得人们之所以对公职人员受害表现出兴奋,可能是因为“正义倾斜”。当某个特别恶的力量占绝对优势时,正义感会显示出特殊的偏激性。
作者: ken999liumhnet    时间: 2010-7-7 23:49

对政府机构、人员的腐败行为的深恶痛绝,对司法不公的气愤,使我们产生了对政府机、人员的痛恨感。所以当我们看到公职人员的死时,我们就会产生一种畸形的愉悦感,所以我们鼓掌欢庆。但所有这些都是错误的,因为这是盲目的、泄愤式的非理性的反应。而中国之所以让人失望,除了GCD的独裁外,我们自身的这类惯性也是一个原因。民主社会不是靠颜色革命就可以建立起来的,它需要大量的具有民主思想及法制思想的民众的支持,这才是现中国真正需要的东西。
作者: ycel520    时间: 2010-7-8 00:10

像这种狗东西 杀了不可惜 活该!
作者: chuiseuil    时间: 2010-7-8 00:23

LZ我的观点和你一样,淡定,本人(自认为)也逛了很久茶馆了,只有一点和他们意见相同,那就是共匪真的不行,没必要跟他们喊打喊杀,自己理性就行了

别人爱怎么喊是别人的事,喊喊又不会怀孕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1:46

引用:
原帖由 cc12zhao 于 2010-7-7 17:26 发表 人民警察没有帮人民 杀了也好


我不知道你的论据从何而来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1:48

引用:
原帖由 ZZ583519196 于 2010-7-7 17:13 发表 我想问楼主,是谁在维持这个流氓政权?


反问一句,是谁在维持你的安全?


是你自己?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1:49

引用:
原帖由 landlord 于 2010-7-7 20:29 发表 很容易理解,如果黑社会一直在干坏事的话,那么不能指望着别人会对他们的小弟说什么好话。我也不觉得这种极端暴力是好事,一个或多个家族被毁了,但是当那些警察们摧毁别人的家庭时也没这么想过。


警察摧毁谁的家庭了?


我倒是看见2歹徒摧毁了警察的家庭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1:54

引用:
原帖由 hoffmann 于 2010-7-7 21:46 发表 中国人有一种很装B的操性就是死者为大,不管生前如何怙恶不悛,只要一挺尸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既往不咎,一个向来冷漠自私见死不救为家常便饭的族群这时候居然摇身一变成了道德楷模。好个正常执法,楼主当时在现场吗, ...


你在现场吗?


你怎么知道那2个警察是在为私欲而非公利做事?


照你的说法


警察不做事倒好了,真正有责任的警察才会半夜查车,没有责任心的早睡觉去了


就算退一万步讲,警察在找黑钱,在创收,但是这可以证明杀死警察是正义的?


从你的言论看,唯一可以证明的是你自己心理黑暗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8 01:56

引用:
原帖由 ycel520 于 2010-7-8 00:10 发表 像这种狗东西 杀了不可惜 活该!


你就有本事在这里吼几句


有本事你也杀个公职人员我看看?!


 


作者: zhy1919    时间: 2010-7-8 03:25

客观、公平、正义、还原历史真实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10-7-8 05:13

贵州安顺枪击案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官方的版本是: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新闻报道陈述的民间版本是:在完全没必要开枪情况下,副所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人射杀。

  贵州警察杀人案中“击毙”两村民的派出所副所长张磊。

  14日,被贵州警察连开五枪打死两名村民中郭永志的母亲抱着9个月大的孙子,在灵堂前痛哭流涕。

  1月12日,贵州警察杀人案发现场。(图片由当地群众提供)
http://xm.goodcar.cn/10/0118/000083360.shtml
作者: wey1971    时间: 2010-7-8 08:44

有些不懂楼主的平和
作者: wey1971    时间: 2010-7-8 08:47

忘了说了,当年要不老毛等拿起菜刀之类的东东,我们能有现在的“新中国”吗
作者: wey1971    时间: 2010-7-8 08:48

引用:
原帖由 nathen9911 于 2010-7-8 01:48 发表

反问一句,是谁在维持你的安全?
是你自己?
看来你一直认为你是安全的。你觉得你说话自由了吗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7-8 0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angyiping    时间: 2010-7-8 09:52

https://64.182.117.65/viewthread ... xtra=page%3D1%26amp;filter%3D0%26amp;orderby%3Ddateline%26amp;ascdesc%3DDESC

看看这个帖子,看看中国的警察,不要说是个别人!
作者: hhhman    时间: 2010-7-8 10:32

引用:
原帖由 cpu2ddr 于 2010-7-7 16:20 发表 難道樓主就那么同情那幫為虎作倀的走狗?


应该不是的,只是处于人道吧~ 不管他再怎么坏,一条生命的消失 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一个人杀了人,我们为了讨公道把这个杀人犯抹杀了,乍看之下确实是见义勇为,替天行道~


但是实质上我们和这个杀人犯做了同一种事情,严格来说我们也是杀人犯!


所以我很不欣赏那些因为赫赫战功就被称做英雄的人,我更认为那些救助了生命的人才应该被称做英雄!



[ 本帖最后由 hhhman 于 2010-7-8 10:35 编辑 ]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10-7-8 14:19

用一个在茶馆的文化程度很低的我的话讲,就是“当法官(校长、院长、局长等某某长)贪污腐败玩女人时人民无权干涉时,这时,我们就会明白这个社会,知趣地退到一旁”(大意如此)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7-8 14:47

小龙人找到妈妈了?
作者: tuy000    时间: 2010-7-8 15:15

引用:
原帖由 hoffmann 于 2010-7-7 21:46 发表 中国人有一种很装B的操性就是死者为大,不管生前如何怙恶不悛,只要一挺尸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既往不咎,一个向来冷漠自私见死不救为家常便饭的族群这时候居然摇身一变成了道德楷模。好个正常执法,楼主当时在现场吗, ...


死人不能整了,只整活人才有意义,我朝传统


作者: 平安劍客    时间: 2010-7-8 16:30

当訴求不能达到时,将转成愤怒的残忍
作者: landlord    时间: 2010-7-8 19:55

引用:
原帖由 nathen9911 于 2010-7-8 01:49 发表

警察摧毁谁的家庭了?
我倒是看见2歹徒摧毁了警察的家庭

啊,这样的例子还用得到一一列举吗?自己在坛子呆这么长时间了,应该看到不少了吧?
而且我说的意思是因为他们作恶太多了,而且他们手中的权势也很大部分用来谋私利,最其码我接触的警察大多都这样,亲身经历过所以有体会!
也许是你运气好,遇到的都是好警察。

作者: landlord    时间: 2010-7-8 19:58

不是我说,这个小龙人难道是选择性失明?如果警察在大多人心目中是好的话,那怎么会招来这么多的叫好声?
还记得杨佳吗?
我们是需要理性,但对这种叫好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7-9 11:12

最近基地这样的帖子出现挺多了。看来共匪加大了河蟹力度,大家警惕。
作者: nathen9911    时间: 2010-7-10 23:19

引用:
原帖由 simonliu751 于 2010-7-9 11:12 发表 最近基地这样的帖子出现挺多了。看来共匪加大了河蟹力度,大家警惕。


有理性的就是共匪?


你的逻辑思考能力为0


鉴定完毕


 


作者: idealist2009    时间: 2010-7-11 00:54

23楼正解。赞同中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7-11 17:15

引用:
原帖由 nathen9911 于 2010-7-11 01:19 发表

有理性的就是共匪?
你的逻辑思考能力为0
鉴定完毕
 



你丫也太敏感了吧?我有说你是共匪吗?你丫自己暴露的倒是快哈!

作者: yf19880107    时间: 2010-7-11 21:41

诚如楼主所言,我们在反对的同时该想想为什么反对,不要然自己成为简单的重复
作者: clnj267869    时间: 2010-7-11 23:39

任何事情都要从两方面看待,看到放在台面上的,也要看到台面下的,可惜在这个社会上台面下的人们总是看不到而已,哪里都有好人,哪里也都有坏人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7-12 08:15

中国5千年所谓的文化宣扬的中庸、圆滑完全被共产党发挥的淋漓尽致!搞得中国一切都是模糊的!
作者: sendohkai    时间: 2010-7-12 08:26

他们选择为一个邪恶的独裁政府充当国家机器
我就不会同情他们
作者: 天涯浪客    时间: 2010-7-12 14:05

哈哈。。。带着娱乐精神来,带着看完小电影的满足而去。。。。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0-7-12 19:05

引用:
原帖由 sendohkai 于 2010-7-12 10:26 发表
他们选择为一个邪恶的独裁政府充当国家机器
我就不会同情他们


说对了。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做独裁政府的走狗一种职业,他们自己选的。

作者: tuy000    时间: 2010-7-12 19:08

为了无毛钱,什么干不出来,这就是5000年文化的精髓所在!!中国人就是牛逼!
作者: 蜗牛漫步    时间: 2010-7-13 11:19

LZ要知道屁股决定脑袋是合理的,但有些人呢,只要屁股坐稳了,脑袋什么的都是浮云啊浮云~~~~~~~~~~~~~~~~~~
作者: wzkryq    时间: 2010-7-13 18:35

俺对LZ的言论不敢苟同,正是由于基地的包容才能有这样的效果,当然你可以对被杀的交警表示同情,但你没有权力要求所有人和你一样,有人幸灾乐祸也属正常.你同情有你的理由,同样幸灾乐祸也同样有理由.这就是真正的基地,你要求基地的领导者禁止幸灾乐祸者的言论,估计你差不多也属于独裁者了.你有你说话的权利,别人同样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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