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河南规定案件被网络热炒 将对公安机关追责 [打印本页]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6-19 14:20     标题: 河南规定案件被网络热炒 将对公安机关追责


河南规定案件被网络热炒 将对公安机关追责

2010-06-19 08:18:34 来源: 河南商报(郑州)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新发生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引起网络热炒的案事件等,将被严肃追责。

  新华网6月19日报道  案事件被网络热炒、新发生的刑讯逼供案事件,公安机关将被追责。省公安厅定10条“铁规”,明确十种情形将严肃追究责任。

  昨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今后,公安机关凡发生下列十种情况之一的都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发生影响重大的案事件;二是发生被省委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督察督办的案事件;三是新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四是引起网络热炒的案事件;五是新形成的信访案件;六是新发生的刑讯逼供案事件;七是新发生当事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事件;八是监所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九是发生违规使用涉案车辆款物的;十是发生民警严重违法违纪的。

(本文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张毅力)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0-6-19 19:22

作秀,忽悠老百姓滴
作者: startagain    时间: 2010-6-19 23:10

嘴上这么说,到头来还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者: wxlab    时间: 2010-6-20 14:46

死人无所谓,引起网络热炒才是要严防的
作者: 凯比丁    时间: 2010-6-20 16:39

引用:
原帖由 wxlab 于 2010-6-20 14:46 发表 死人无所谓,引起网络热炒才是要严防的


高见


作者: 901070723    时间: 2010-6-20 17:37

王八朝真是无奇不有
作者: jky25024    时间: 2010-6-22 22:53

发文件忽悠了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54.244.168.166/)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