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佳事件
2007年10月5日 - 2008年11月26日
2007年10月5日
20点30分,杨佳租骑一辆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遭遇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薛耀盘查。1
21点10分,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陈银桥和三四个民警以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拒绝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为由,将其押解到芷江西路派出所。2
杨佳给母亲王静梅打第一个电话。3
陈银桥和高铁军对杨佳进行审讯。杨佳拨打110投诉。4
吴钰骅接到上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和芷江西路派出所电话后赶至芷江西路派出所,听取杨佳的意见。向所内民警了解情况,审查当晚的执法录音和监控录像。
杨佳向吴钰骅索要证实被打证明,遭吴钰骅拒绝。5
杨 佳 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籍贯河北省冀县。
中专文化程度,未婚,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
1980年,出生于一个双职工家庭。
1993年,小学毕业,就读于交道口中学。
1994年,父母离婚,随母一起生活。
1996年,初中毕业后。
1998年,技校毕业。
无业。
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7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
薛 耀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陈银桥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王静梅 女,杨佳母亲,1955年4月13日生,北京市人。
家住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1单元152室。70年代末与杨福生结婚。
1994年离婚。
高铁军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吴玉骅 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民警。
芷江西路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163号
电话:021-56906596
1 盘查中,杨佳质疑执法的合理性,称“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
【链接】 http://www.china.com.cn/law/txt/2008-07/08/content_15972269.htm
2 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
公布的///录音文字中显示,杨佳当场出示了租车证明。
3 派出所录像显示:杨佳从进派出所的大堂开始,手中拿着电话,一直在打。
杨佳说;“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
杨佳母亲接到杨佳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知晓杨佳被警察殴打及后来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
4 杨佳在接受审讯时,称在派出所受到的殴打:高铁军“喷着唾沫跟他讲话”,
“抬进去以后五、六个人将我摁在地上拳打脚踢了两、三分钟,后来我坐在那里理包的时候那个巡警又当胸打了我两拳”。杨佳打110报警。
二审法庭播放了2007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内盘查杨佳的监控录像。但录像只有八分多钟。录像中杨佳与警察在大厅里争执,后来被警察强拉进了派出所内“工作区域” 。此后没有录像。警方称,工作区内没有监控录像。
【链接】 http://www.bullog.cn/blogs/lobsternz/archives/196562.aspx
上海警方通报称,当晚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
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警方对杨佳进行劝说疏导,一直到
晚上10点,杨佳的情绪基本平静。晚10点15分,杨佳接受警方的正常问询笔
录,笔录11点结束。民警笔录期间向租车公司核实,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
租用后,对杨佳予以放行。整个盘查工作于10月6日凌晨2点结束。
因为购买了第二天上午8点回京的火车票,杨佳在派出所的长凳上躺了一夜,醒来后直接去火车站乘车返京。
【链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807/0708_343_639246_1.shtml
5 杨佳在庭审中坚称的自已“07年10月5日在上海芷江派出所内,曾两次被上海警察侮辱殴打。”
杨佳说“不给解决,就继续投诉。”吴钰骅督察当晚还曾对自已说:你这么点事情搞那么大,你投诉就是了,最后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
【链接】 http://www.bullog.cn/blogs/lobsternz/archives/196562.aspx
2007年10月6日
02点30分,杨佳接受6个小时盘问后被予以放行。杨佳要求200元长途电话费的赔偿及书面责任认定回执,警方承诺2周后给予处理答复。
【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杨佳乘当日8点的火车返京。没有验伤。事后多次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6
6 杨佳说“当时两胳膊上有瘀青,后来回去发现背上也有”、 “表皮没有擦破”、“没有去验伤”。
【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2007年10月16日
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周英赴北京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 1、同意300元赔偿。2、责任是第一次处理时杨不配合在先,被投诉的警察没有错。杨拒绝接受处理结果。
【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周 英,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2007年10月25日
杨佳通过电子邮件向上海市公安局投诉。
计划将事件向媒体曝光,购买1000个信封,1000张邮票,1箱复印纸。
2008年3月15日
芷江西路派出所政协代表顾海奇前往北京开会,与杨佳、王静梅见面,同意1500元赔偿,但仍坚持是杨不配合在先,被投诉的警察没有错。杨再次拒绝。此后沪方警察再无联系杨佳。7
【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顾海奇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7 警方说杨佳要求赔偿一万元,杨佳说只要求赔偿电话费二百元,同时一定要给予一个书面调解,即给一个书面说法。
【新闻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王静荣根据听杨佳母亲王静梅描述后复述:“后来第二次又来,说没有回执,赔偿你1500块钱,杨佳说不行,我们要处理回执文件。然后,上海警察说,那你说私了怎么办?10000块钱行吗?杨佳说,你别跟我说这个,我们不是为了钱,我们就要回执。等于没有达成协议,他们上海警察又走了。”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kp5.html
2008年5月17日
绿野组织“郎八拉”,未报上名的杨佳前一天住在郎儿峪,17号一早在进山口等待汇合。历时13个小时,完成他最后一次的登山之旅。
2008年6月4日
杨佳在“聚友”myspace.cn 其“非常地妖”博客空间上记述了17日“郎八拉”的经历。日志标题为《5月17号传说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8。
8 发表时间为2008年6月4日19时58分。杨佳记录了5月17日与众山友跋山涉水的户外运动经历,并表示这是自己从“结伴”开始户外越野以来最辛苦的一次,“累P了的感觉好过瘾,下周再有这样的活动还参加,争取一直保持在头队。”注明“累P的征兆就是容易出现幻觉”。
【链接】 http://blog.myspace.cn/e/401288829.htm
2008年6月5日
杨佳在“非常地妖”空间里上传了最后一组照片,摄于京西石景山区双泉寺,寺门右侧的石碑,刻《重修翠微山双泉寺记》,上有“万古流芳”的字迹。
【链接】 http://photo.myspace.cn/1306709784/photo/1685730
2008年6月12日
杨佳第二次抵沪,花500元钱购买一辆新捷安特自行车,到上海景点旅游。入住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德保旅社”111房间。9
9 杨佳说“讨说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第二次是来旅游的,一心不能两用,来旅游时就不会去讨说法。”
【链接】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在上海芷江西路165号一家旅馆的薛姓老板的眼里,杨佳是位“懂礼貌、老实、本分”的人。旅社的服务员说,杨佳住的房间“很干净,没有一点垃圾”。
薛老板清楚记得,入住的前一天,6月11日上午八九点左右,杨佳来这里看房,当时他推着一辆新自行车,没有锁。她让杨佳把车子靠门放。这里的单间标价是68元/天,薛老板答应给他40元/天,两天交一次房费。
第二天,杨佳又推了另一辆新自行车来登记入住。薛老板问他:“你这车咋不对呢?”杨佳回答说:“昨天的车子被偷了。”
入住期间,杨佳都会准时交房费。旅馆晚上12点要锁门,杨佳从来没有在12点以后回来过。
走的时候,杨佳还很有礼貌地对店老板说:阿姨,再见。薛老板后来才听芷江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说,杨佳那些天几乎每天都去派出所。
杨佳案发后一个小时左右,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就来到该旅馆调查,民警告诉店老板,杨佳刚杀人,审问得知,杨佳住过这个旅馆。案发一周后,上海市公安局民警也到此旅馆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链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rwzk/20080721/gj/200808040012.asp
2008年6月23日
杨佳回京10。在“非常地妖”的博客空间上写道,“在外地几个星期,博客保持原状。今天回北京一趟,顺便看看”。
【连接】 http://wwwcn.myspace.cn/1306709784
10 杨佳称“行李带得太多了,要送回去” ,乘火车返回北京。
2008年6月25日
杨佳最后一次登陆“非常地妖” 。
2008年6月26日
杨佳第三次抵沪,服务员李秀英、李金英安排下,入住位于大统路西侧、长安路北侧的长安路33号 “梅园招待所”202一2房间。距离闸北分局五分钟路程。
李秀英,女,上海市梅园招待所服务员。
李金英,女,上海市梅园招待所服务员。
2008年6月28日
16点,杨佳以“行天下”的网名上网求购防毒面具,留下上海滁全经贸有限公司员工陈舟手机号。
陈 舟,男,上海滁全经贸有限公司员工。
2008年6月29日
16点,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营业员江玉英出售给杨佳一把鹰达牌料理刀。
江玉英,女,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营业员。
2008年6月30日
11点,杨佳预约去陈舟处提货。
下午,杨佳从陈舟处购买 “3M”牌6800型防毒面具一副。
2008年7月1日
上海警方通报称:9时40分,一男子持刀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捅向多名民警和保安,5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另有4民警和1保安受伤,正在接受救治。该男子后被民警当场擒获。犯罪嫌疑人杨佳,男,28岁,北京市人。
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张建平四人失血过多身亡。
民警徐维亚、李珂二人送至医院不治身亡。
民警吴玉骅、王凌云轻伤。
民警李伟、保安顾建明轻微伤。
9时45分,李伟、孔中卫、林玮、容侃敏、陈伟、黄兆泉、吴玉骅将杨佳当场抓获。
10点40分,谢有明接到闸北检察院的电话,开车赶至政法大楼。谢有明被简单告知上午发生的袭警案件,嫌疑人杨佳拒绝接受警方审问,要求要有律师到场。
11点,闸北公安分局特别审讯室,谢有明律师与杨佳会面,谈话持续到13点。
杨佳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接受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侦查讯问。
13点15分,东方网刊登《歹徒持刀闯进上海警局 捅伤多名民警被擒获》。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1/n257856939.shtml
16点,上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www.police.sh.cn上对袭警案做出通报:“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2小时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中断。
3小时后,网站恢复正常,“歹徒为报复民警,实施行凶行为”的官方通报已从网站撤下。
17点25分,中国新闻网刊登《上海一歹徒因报复冲入警局袭警致5死5伤》。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1/n257864724.shtml
21点28分,新华网发布案发现场图片《上海发生一起恶性暴力袭警案件 嫌犯当场擒获(组图)》
【链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shxijing/news/200807/0701_3940_628139.shtml
倪景荣,男,47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
左颈部砍伤达9厘米且颈动脉、颈静脉多处血管破裂,失血过多身亡。
方福新,男,47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
左胸创口达16厘米并贯穿左胸左肺,在送治途中死亡,死因为“右下肺叶贯通伤,失血性休克”。
张义阶,男,56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
左腋创口达11厘米深达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伤口,失血过多身亡。
张建平,男,48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民警。
左肩创口达21厘米、左胸创口达13厘米、右胸创口达18厘米、右腋创口达7.5厘米,3处刺伤深及胸腔。经医院多个小时全力抢救后宣告死亡,死因为“右下肺叶膈肌肝脏贯通伤,失血性休克”。
徐维亚,男,48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
左面颊创口达14厘米、前额创口达5厘米;右胸及腹部多处刺伤,其中右乳下至剑突处为18厘米、剑突至脐处28厘米;右肘关节创口8厘米、右膝关节创口12厘米,伤重不治身亡。
李 珂,男,49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科技科民警。
胸腹部受到重创。右胸创口达5厘米、右腋创口达8.5厘米、右胸创口达2l厘米,上述3处创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别划伤,因伤重不治身亡。
王凌云,男,27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右肩背、右胸等部位受捅刺受伤。
顾建明,男,48岁,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保安员。
因杨佳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缝合4针。
李 伟,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民警。
右侧面部受伤。
孔中卫,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
截止2008年7月5日上海“7.1”袭警案受伤民警升至5人,而不是此前报道的4人。增加者为闸北公安分局纪委一孔姓领导,即孔卫中。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6/n257974317.shtml
林 玮,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民警。
容侃敏,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陈 伟,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黄兆泉,男,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纪委干部。
谢有明,男,上海市闸北区名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
谢 晋,男,上海市闸北区名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
主 任:谢有明
组织形式:合伙所
办公电话:021-63536558 手机:13916598722。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长安路1050弄3号202、203室
邮政编码:200070
电子邮件:mingjianglaw@163.com
2008年7月2日
京华时报刊登《北京男子上海袭警5死续疑犯性格孤僻喜爱读书》【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2/n257868177.shtml
广州日报刊登《上海公安局网站官方通报撤下“报复行凶”说法》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2/n257875952.shtml
郏啸寅,网名“大胆刁民”,上网发布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文章。帖子称,“因杨佳在被闸北分局留置盘查中遭殴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损,无法生育,故而报复杀人”。
郏啸寅,男,1986年6月17日生,江苏省苏州市人。
2008年7月3日
京华时报报道《上海袭警案牺牲民警升至6人疑犯母亲被调查》,报道称,“7月1日晚上,上海袭警案疑凶杨佳的母亲被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截至记者昨晚发稿为止,调查还未结束。从杨母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后,多名刑警进入派出所。北京警方拒绝透露关于杨佳家人的任何消息。”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3/n257899900.shtml
艾未未在新浪博客上发博文《08.07.03 杨佳,一个孤僻的人》。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av7f.html
艾未未,男,艺术家。
2008年7月4日
上海警方将杨佳袭警案相关卷宗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2008年7月5日
14点,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正式委托对杨佳进行精神鉴定。
15点,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主任管唯同其他3名专家到看守所对杨佳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鉴中心[2008]精鉴字第205号《鉴定意见书》。正式鉴定报告显示: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管 唯,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主任。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200063
电话:021-52361148
2008年7月6日
新京报报道:“之前,媒体报道称,杨共刺伤警民10人。昨天得知,杨共刺伤11人,增加的这位受伤警察是该分局纪委领导孔中卫。有关人士称,孔的腹部当时被划伤,不过目前无恙,仍在单位处理此案。”
【链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guonei/2008/07-06/021@082802.htm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看了新京报报道《上海袭警案受伤民警上升至五人》后,发表质疑博文《袭警案中有领导受伤,为何拖了五天才公布?》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6/n257974317.shtml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liuxiaoyuan
24点郏啸寅被上海警方带至苏州市葑门派出所。
刘晓原,男,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手机:13121662783。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北京西客站北广场对面)A512室,邮编:100038
电话:010-86869595,63990626,63990627
传真:010-63990628
苏州葑门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里河新村
电话:0512-65191145
2008年7月7日
10点,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公安局三位副局长朱影、程九龙、江宪法11出席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链接】 http://news.ifeng.com/photo/news/200807/0707_1397_638584.shtml#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称,网上流传的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遭警察殴打致残是谣传,传播谣言者已经被逮捕。
【链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7/0707_17_638306.shtml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对7月1日恶性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链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807/0708_343_639116.shtml
上海警方给郏啸寅家人送达编号沪公告字2008第1号刑拘通知书,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
朱 影,男,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九龙,男,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宪法,男,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 上海市福州路185号
投诉电话-监察室 :021-63215703
公安热线:021-24023456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 址:中山北路555号
电 话:021—56702000
11 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江宪法昨天说,对于杨佳的投诉,“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
江宪法说,督察支队曾分别于2007年10月16日、2008年3月15日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坚持要求开除盘查他的民警等。最终,“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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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8日
新闻晨报报道《上海袭警嫌犯与律师会谈一度称凶器为捡拾所得》报道中,谢有明律师称杨佳一度否认被警方夺下的作案凶器是自己所持有,只承认凶器是自己在21楼捡到的和纵火的犯罪事实。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08/n258007713.shtml
2008年7月9日
网友搜索到杨佳以“非常地妖”为名在聚友中国站点注册的个人博客。
新华网报道《袭警凶手疑似博客曝光 最后上传照片均为墓地照》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10/n258056787.shtml
2008年7月10日
上海警方对杨佳袭警案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10/n258072582.shtml
2008年7月11日
杨佳接受公诉机关讯问,在笔录中就其持刀对方福新、倪景荣等实施加害的事实均作了供认。
2008年7月13日—14日
杨家姨妈王静荣连续两天到大屯派出所打听王静梅的下落。12
王静荣,女,杨佳的姨妈。
大屯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1 楼
电话:010-64949248
12 派出所宋警官告诉她,王静确实曾被警方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但王静调查结束后便自行离开派出所。宋警官告诉王丽,她可以到王静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寻找,如果还没有结果,可以向警方报王静走失。
【链接】 http://www.blogchina.com/20080720575057.html
2008年7月14日
郏启宏收到上海警方编号为沪公刑字2008第18号逮捕通知书。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46条,涉嫌诽谤罪,故对其批准逮捕”。
【链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5/200810/1013_2579_828027.shtml
郏启宏,男,62岁,江苏苏州人,郏啸寅父亲,家住在苏州市沧浪区里河新村宿楼的一楼。
2008年7月15日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锁、孔建受杨福生委托到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会见杨佳。被拒未果。
【链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7/0717_17_657727.shtml
杨福生,男,杨佳父亲,北京一家影院的电工。70年代末,与王静梅结婚。1994年二人离婚。
熊烈锁,男,1968年9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
所专职律师、主任,手机:13501216976。
孔 建,男,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811室,100029
电话: 010-82254581,51260620
Email: xlsuo@263.net
2008年7月16日
10点30分, 律师熊烈锁和同事孔建受杨福生委托到上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
14点55分,检察官约见熊烈锁,时长30分钟。解释不批准会见理由,并出示7月15日杨佳“只愿意接受母亲聘请的律师”的笔录。
-2008年7月17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沪检二分刑诉[2008]1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佳犯故意杀人罪。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17/n258206728.shtml
南方周末报道《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
【链接】 http://club.news.sohu.com/r-zz0382-107144-0-0-0.html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的警官接到投诉后,回复熊烈锁,沟通结果,检方以杨佳已聘请律师为由,拒绝熊烈锁会见。
14点20分,王静荣持王静梅照片来到大屯派出所向警方报走失13。
13 昨天(7月18日),杨佳的姨妈王丽打电话到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侦支队,询问有无王静的消息。对方称此事属于查找走失人口,建议她向闸北分局治安支队了解情况。王丽打电话到闸北分局治安支队,被告知,在北京报走失,就应向北京警方了解情况。王丽说,昨天下午3点多,她致电北京大屯派出所,曾接待她报案的彭警官称,因不知道上海警方哪个部门了解情况,所以目前还无法和上海警方联系,但会帮忙查找,如有消息会通知她。当初将王静带至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的是上海警方,王丽询问这些警察属于上海公安的哪个业务部门,得到的答案是派出所内“好像没人知道”。
【新闻链接】 http://www.blogchina.com/20080720575057.html
2008年7月18日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刘子龙致上海公检法系统一封公开信,就上海市公安及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提出质疑。
【链接】 http://www.fatianxia.com/people/12062/
刘子龙,男,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电 话:0577-25132481
传 真:0577-25132480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1502房至1504房
2008年7月19日
从上海市律师协会获悉,谢有明和谢晋律师专程赴京会约见杨佳母亲,杨母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19/n258245405.shtml
2008年7月20日
南方都市报文章:《杨佳母亲行踪成谜》
【链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7/20/content_520368.htm
2008年7月23日
10点,上海闸北袭警案中六位牺牲民警追悼大会在龙华殡仪馆举行。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23/n258322539.shtml
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就杨佳案向北京、上海两地有关部门寄出实名举报函,提出杨佳之母可能被绑架,并提醒法院对杨佳辩护律师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
李劲松,男,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号中裕世纪大酒店 A512室,100038
电话:010-86869595,63990626,63990627
传真:010-63990628
2008年7月29日
原定于下午开庭的杨佳袭警案并未如期进行。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730/n258463016.shtml
2008年8月26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C101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杨佳袭警案,没有当庭宣判。此次庭审并不对外发放旁听证并谢绝媒体入内。
【链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8/0827_17_748289.shtml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副检察长袁汉钧、代理检察员陈宏、倪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佳及其辩护人谢有明、谢晋,证人林玮、顾海奇到庭参加诉讼。
新华网报道《“杨佳袭警案”今日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 (组图) 》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826/n259216039.shtml
袁汉钧,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杨佳袭警案副检察长。
陈 宏,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杨佳袭警案代理检察员。
倪 伟,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杨佳袭警案代理检察员。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200070
电话:021-56700000
2008年9月1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C101法庭审理杨佳袭警案,审判长王智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新华网报道《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杨佳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901/n259309428.shtml
王智刚,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佳袭警案审判长。
2008年9月5日
杨佳父亲杨福生委托熊列锁、孔建两位律师去了上海。上海市看守所以其没有经过二中法院同意,不具有一审判决书为由,拒绝安排会见杨佳。两位律师电话联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智刚,王智刚称判决书已送达给杨佳母亲,不能再给判决书。
2008年9月9日
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杨福生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杨佳一审判决书。
下午,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程海与杨福生到上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看守所以种种理由不予会见。
程 海,男,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9月10日
继9月3日,艾未未使用联邦快递分别给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和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发出杨佳案申述快件;4日,通过北京市大山子邮政局,给王胜俊发出挂号信函(号码XA14473243511)和京城邮政特快专递(运单号ET509585555CN);5日,寄出京城邮政特快专递由最高法院16收发章接收,上述快递均遭法院拒收。10日10点,徐烨、路青、赵赵、郭克四人,前往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关于杨佳案写给大法官王胜俊的申请书被拒后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递信,被强行扣押至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至傍晚解禁释放。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azsv.html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0p2.html
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 ,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
地址:丰台区永定门幸福路18号
2008年9月12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杨佳上诉。
新华网报道《上海袭警案”案犯杨佳上诉 二审已获立案(图)》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0913/n259544313.shtml
2008年9月23日
8点,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律师接到上海律师协会的电话,通知会见杨佳14。
8点30分,杨佳与翟建签了授权委托15。
南都周刊报道《杨佳律师:没见过这样放松的杀人疑犯》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0/150716488867.shtml
翟 建,男,1957年4月出生。
1978年,考入上海复旦大学分校政法系。
1983年,获法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
2002年11月,创办上海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14楼G/H座,200081
电话:86-21-56711718 手机:13301989696
传真:86-21-65871868
14 上海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在电话里透露:一审宣判死刑后,杨佳提出上诉,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准备为杨佳安排新的辩护人,上海市律师协会想到了翟建。.
15 杨佳 “知道母亲没有人身自由,也知道父亲请了北京的律师,但他表示不接受” 。杨佳接受指定律师的条件有四个,一是专业律师;二是身体条件好;三是诚实坦率;四是普通话要好。
【链接】
http://news.21cn.com/zhuanti/domestic/shanghaixijing/2008/10/20/5341289.shtml
2008年9月25日
翟建二见杨佳。会见中,杨佳提供了他阿姨王静荣的电话。16
16 翟建称“觉得杨佳精神有些异常:在派出所挨打,伤得并不重,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来上海旅游,突然想起来了,就搞出一个惊天动地的事情,这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链接】 http://www.bullog.cn/blogs/xianshiqi/archives/196063.aspx
2008年10月6日
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递交了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
下午,翟建和吉剑青去见杨佳,向他说明了要从精神病的角度辩护。17
17 翟建把一篇《 试论司法精神病学中“偏执性精神病” 》的文章拿给杨佳看。
经过做工作,杨佳表示理解,保证在法庭上不呛起来,但他要发表自己的意
见,“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链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5/200810/1021_2579_840244_2.shtml
2008年10月9日
翟建接到了上海高院的通知,10月13日开庭。得知法院不准备再做司法鉴定。当天晚上,翟建把开庭的消息通知了王静荣。
2008年10月10日
翟建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建议在开庭时,邀请部分精神病诊疗专家参加旁听,庭后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从而决定是否对杨佳的精神状况重新鉴定。
2008年10月13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第五法庭公开审理,杨佳不服一审判决上述案,没有当庭宣判。18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季刚、郭菲力、代理检察员金为群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杨佳及其委托的辩护人翟建、吉剑青,鉴定人管唯到庭参加诉讼。
季 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杨佳案二审开庭指派检察员。
郭菲力,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杨佳案二审开庭指派检察员。
金为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杨佳案二审开庭代理检察员。
吉剑青,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杨佳案二审开庭委托辩护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30层
电话:+86 21 5878 5888
传真:+86 21 5878 6218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200002
电 话:021-6308000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5号
电 话:021—64152000 200030
18 新华网
《杨佳袭警案13日上午二审 其父与阿姨旁听(图)》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1013/n259989132.shtml
扬子晚报
杨佳袭警案的二审之所以备受各界瞩目,是因为此前一审法庭虽然审判了杨佳,但程序却被指违反司法公开原则,甚至有言辞激烈者认为是对杨佳的“暗杀”。因为“杨佳袭警案” 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理应公开审理,而所谓公开审理,就是对社会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旁听,但一审时武装人员密布在法院周围,媒体和公众都被拒之门外。较之一审,昨天的“杨佳袭警案”二审显然要远为公开和透明。
【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4/1410871.shtml
新民网
10月13日9时30分,杨佳袭警案二审开庭。新民网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杨佳在上午的庭审中,对案发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全部表示“不知道”,包括案发时监控录像中的人他看后也表示“不记得”。
【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3/1409745.shtml
中新网
上海10月13日电(记者 陈静)“杨佳袭警案”二审今天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庭审刚刚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在今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杨佳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杨佳是否曾被殴打、一审中有证人未出庭是否具有法律论据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庭审从上午9:30时开始,持续至近18:30时。
【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3/1410450.shtml
广州日报
杨佳称,2007年10月5日晚,当他被警察盘问带回派出所之后,曾遭受警察两次非法殴打,在多名警察一起殴打了他一通之后,两名警察又单独殴打了他一次,当时身上有明显伤痕。不过,并非像一些媒体曾经报道的那样生殖器被打残。
针对杨佳的说法,法庭出示了杨佳被带到派出所期间的8分钟的录像。录像中没有警察殴打杨佳的镜头,不过,明显可以看出几名警察强制性地将他拉到一个办公区。
【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8/10-14/1410587.shtml
2008年10月20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五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杨佳涉嫌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审判长徐伟,代理审判员翟崎、孟猛。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新华网报道《杨佳袭警终审裁定驳杨佳上诉请求 维持原判(图)》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1020/n260130415.shtml
【链接】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http://www.bj580.com/html/yitongzixun/20081019/215.html
徐 伟,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杨佳案二审审判长。
翟 崎,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杨佳案二审代理审判员。
孟 猛,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杨佳案二审代理审判员。
2008年10月23日
中国刑事法学界3位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杨佳袭警杀人案的审理谈了自己的看法。
赵秉志称“案件起因对杨佳的量刑没有影响”。
储槐植称“要正确认识精神病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陈卫东称“杨佳袭警杀人案审理做到了程序公正”。
新华网报道《刑事法学界权威专家谈杨佳案审判》
【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1023/n260208224.shtml
赵秉志,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
科学研究院院长。
储槐植,男,北京大学教授。
陈卫东,男,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2008年10月24日
杨福生将起诉翟建的诉状递交到北京东城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翟建停止对自己的诽谤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由为翟建在二审结束后曾表示,杨福生对他的辩护表示满意。
北京晨报报道《杨佳父亲起诉二审辩护律师因其称自己满意辩护》【链接】 http://news.sohu.com/20081025/n260236466.shtml
2008年11月7日
翟建在接受采访时候称“谁说我不是旗帜鲜明,(杨佳被)打了没有?打了!”
南风窗报道《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07/110716608630.shtml
2008年11月10日
10点33分,王静荣给刘晓原律师打电话说有王静梅的消息。
11点08分,刘晓原发表博文《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13点30分,艾未未、赵赵及《南方都市报》、《南都周刊》、《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与王静荣在刘晓原所在亿通律师事务所见面。
18点48分,刘晓原发博文《杨佳姨母来到律所,详细说了王静梅的情况》。
【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bfzu.html
2008年11月11日
艾未未博文,根据10日王静荣自述录音整理《08.11.11 王静荣回忆见王静梅》。至此发关于杨佳案博文共计40余篇。
南方都市报文章《杨母“失踪”全记录》
【链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1/content_624443.htm
2008年11月12日
南都网文章《杨佳母亲失踪谜团:进精神病院系大屯派出所所送》。 |
【链接】http://www.nddaily.com/comments/focus/200811/t20081112_906617.shtml
|
2008年11月14日 |
南方都市报文章《上海警方婉拒公开杨佳案细节,理由是不属于政府信息,而杨母下落则不属职权范围》。
【链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4/content_628126.htm
2008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签发刑事裁定书。核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
2008年11月23日
15点,王静梅从安康医院被接出,乘飞机被警方带往上海。20
20 王静梅:“11月23日上午,医院领导问我想不想见儿子,我当然想了!他们就着手安排,给我拿来了合身的衣服,换掉我身上的病号服。当天下午,医院领导,还有居委会的人,就陪我坐飞机去了上海。”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4日
王静梅到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到杨佳,司法人员不允许他们谈案情。21
王静梅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面见杨佳案的审判长徐伟。
14点,王静梅与陪同人员一起坐飞机返回北京,回到朝阳区慧忠里小区家中。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147号(原华德路117号)
21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儿子杨佳。她称,“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见儿子的时间非常短,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王静梅称,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下了1000元钱,托狱警代收。随后,应她的要求,她又在饭店见到了杨佳案二审的审判长徐伟,询问了案子的情况。王静梅告诉徐伟,由于一审二审自己都缺席,希望回去写点材料,以有利于杨佳案的审理。
王静梅在准备材料申诉。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5日
19点,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徐法官和蒋法官,向王静梅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该文签发日期是11月21日。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裁定核准杨佳死刑。22
裁定书中写道,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刑终字第131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杨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本裁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在七天之内就要执行死刑。
【链接】 http://news.163.com/08/1126/11/4RM0GHI30001124J_2.html
22 王静梅电话称:“最高法的死刑复核已经下来了。” 7点左右,来了两个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达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该文签发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准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 “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6日
7点19分,京华时报,《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死刑 7日内执行》。
【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26/content_10412607.htm
10点59分,新华网,《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26/content_10414593.htm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上午九时在上海以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
艾未未工作室 整理 2008.11.27
https://docs.google.com/Doc?docid=0AYqvsKb092NHZGdzcTNueGhfNzQzZnZwNGdtZ2Y
杨佳案谁说了什么 杨佳说 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 杨佳博客“非常地妖”交友目的一栏“社交,约会,认真交往,交友”。 户外登山,徒步越野,摄影,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 杨佳博客“非常地妖”兴趣爱好一栏中介绍自己。 5月17号传说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 “郎八拉”,郎儿峪-妙峰山-水池-白屋-大风口-阳台山-北尖-萝卜地-大觉寺-寨口隧道-杨坨-香峪-新望京-瞭望塔-水库-翠微山-八大处。这就是传说中的“郎八拉”。 其实这是绿野INFO组织的一次活动,我没报上名,和领队商量跟队到大觉寺,视体力能跟多远跟多远。这是本人从“结伴”开始第一次户外越野以来最辛苦的一次活动,以前总听说别人走线时累P,这回总算体会到自己也累P的感受了,所以作一小记与各位山友分享。 几天前就听说绿野要组织“郎八拉”,距离超长,当时没在意,认为这难度不会有太多人走。上周一报名的帖子刚出,名额就满了,再看名单里竟然有几个“实力一般”的熟人,所以就和领队商量,前一天住在郎儿峪,17号一早在进山口等待汇合。山边的住宿条件不算太好,凑合可以住。坐公汽到郎儿峪住一晚和包车的费用持平,还有个主要原因,就是17号一早可以晚起。 16号傍晚坐357到高崖口,顺公路走20分钟到旅店。17号早上7点10出发,走40分钟到进山口,四批上山的队伍过后,8点35分两辆依维柯载着40多人的队伍到达,本以为会下车集合照合影,哪知道一下车领队就快步向前示意队员登山开始,要去厕所的去厕所,不去厕所的上山,等那些去厕所的出来时,头队已走出一段距离,速度确实比较快。 一开始跟着中队的速度爬升,这个速度已经是我平时上山的两倍,到大磨盘用了半个小时,到小垭口用了一小时20分钟,T恤已湿透,休息了两分钟,开始向山顶爬升,这时到下山,一直处于后队。到达全程最高点用时两小时,马不停蹄,向阳台山行进,11点到达白屋,上回从郎儿峪-凤凰岭到这里是接近下午两点,没走大风口,从白屋顺山脊路前往阳台山,后队已拉开距离,不认路时间耽搁了一会儿,11点半到达北尖,这时已明显感觉到疲惫,体力接近“生命极限”,上山只能慢慢往上迈,和前队时差至少一小时。回头看看,两个山头不见队友,看来是最后一个了。14点左右到达萝卜地,问上山的人见没见到大队人路过,回答说看到了,跑步下山速度飞快。唉~~~~,快就快吧。下到茶棚第一次坐下来休息5分钟,下到大觉寺15点20。 以前下到大觉寺都是下午5点,正想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坐车回家,也因为前面的路不认的,没带光源,没法走隧道。这时又下来两个队友,说可以坐车到杨坨然后上山,感觉还可以坚持坚持,就一起找个小卖部补了点水,一块钱买了四个馒头,包里有吃的,懒的拿呀。本来说是要去坐车,可又走到了铁路,刚上铁路桥正巧遇到两个“实力一般”的熟人,他们都走得到八大处,我也可以。 五个人一起沿铁路走半小时到隧道,怕有火车经过速度加快,只用了半小时就走出隧道,幸好多带了件衣服,隧道里的温度很低。在杨坨上山时呼叫领队,前队已到“新望京”,在山上泉水处补水略作休息,向“新望京”行进,这时我的脚已磨出水泡,速度明显放慢,一步一咬牙地坚持走了一个多小时。 17点30分左右,我和在“结伴”认识的“将军”速度较慢,决定在后面慢走,其他人继续赶路。这时只有一个念头--往前走。大约40分钟后达到“新望京”,上山时就已经起雾,山上风大很冷,还想在“新望京”吃热汤面的,结果大雾中走出两条没栓的狼狗冲我们俩狂吠,在草坪休息十分钟后顺防火道前往瞭望塔,后来证明这是错误的,防火道绕来绕去太长,浪费体力。但是天已快黑了,改在“猴子爬”下看不清路。 19点半左右达到挂甲塔,根据近20次的户外活动经验,估算剩余体力只够下到山下,呼叫领队从挂甲塔下山(其间有过一个坐车到八大处拍张照回来说走到了的卑劣念头,因为没有到八大处的车所以未实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08年6月4日 杨佳博客“非常地妖”博文《5月17号传说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 非常地妖: 在外地几个星期,博客保持原状。今天回北京一趟,顺便看看。 2008年6月23日, 杨佳从上海返京。在博客“非常地妖”里留言。 还没呢。 2008年6月12日,杨佳入住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 “德保旅社”,共12天。在老板眼里是一位守规矩的房客,从无拖延房费。询问其找工作情况,他总是寥寥数言。 南方网《南方周末》 明天不用住了。 2008年7月1日9点,杨佳从梅园招待所退房。临行前对招待所老板说。 南方网《南方周末》 督察办公室在哪儿? 7月1日9点40分,杨佳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有人听到他大声喝问。 你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 上海闸北公安局21楼,督察支队2113办公室,一支枪对准杨佳,杨佳开口。 有些屈辱,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我宁愿犯法。 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次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 2008年7月18日《南方周末: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 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2007年10月5日20点,上海。杨佳租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遭到巡逻民警薛耀的盘查。杨佳对盘查表示抵触。 不给解决,就继续投诉。 审讯结束,离开上海芷江派出所前,杨佳向吴钰骅索要被打证明,遭拒。 请问你是不是律师?证件我能不能看一下? 7月1日上午,在闸北区政法大楼二楼特别审讯室,谢有明见杨佳。杨佳向他提出第一个问题。谢有明把律师证交给杨佳。杨佳看完后说声谢谢,把律师证递还谢有明。 你是负责哪方面的律师? 杨佳问谢有明第二个问题。谢有明回答说,很多方面都做过。 那你为我来,要收多少钱啊? 杨佳的第三个问题。谢有明说,我不收钱,是免费的。 你为什么免费? 杨佳反问。谢有明告诉他,考虑他首先没带那么多钱,加上这是突发性事件,政府有规定嫌疑人可以免费得到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律师到场,也是杨佳的权利。 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我有哪些权利? 谢有明说,可以申请律师在场,拥有现行法律上规定的所有权利。 买买东西。 谢有明问杨佳,入住梅园招待所后到7月1日案发,期间那些天是怎么过的。杨佳回答。 一要专业,二要身体好,三要能和他做坦诚的交流,四是普通话要好。 杨佳在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向其介绍律师翟建的身份之前,对新律师提出了四点要求。 行,我相信你。 9月23日上午,翟建来到上海市看守所。听完翟建的自我介绍,杨佳对翟建说。 你给我做辩护,能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杨佳向翟建提出问题。 行,我就委托你。 杨佳签好委托书,交给翟建和吉剑青。 我对判决结果看得不重要,我只是讨个说法: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 9月25日上午,翟建和吉剑青再次见杨佳。首先问杨佳:“这个上诉状是不是你写的?”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再问上诉状为何没提要达到的结果时,杨佳的回答让翟建惊讶。 没有,绝对没有。你怎么这么说? 10月5日凌晨两点,杨佳离开了派出所。杨佳没有去验伤,他的解释是,伤得不重,两个胳膊上有淤青,回去之后才发现背上也有。在看守所,翟建问:你的生殖器有没有问题?杨佳反问道。 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10月6日,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递交了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当天下午,翟建和吉剑青去见杨佳,向他说明了要从精神病的角度辩护。经过做工作,杨佳表示理解,保证在法庭上不呛起来,但他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爸给我请律师,我是知道的,拒绝也是我自己的决定。 是的,在我中专毕业之前,他是给钱的,在毕业以后,半年内也是给钱的,后来就不给了。 起码我没有拿到过。我妈住院的时候,他给过我妈钱。给多少不清楚。 我以为他知道。我想他应该知道。 我和你们两个律师沟通得很好,我是信任你们的,没必要另外请律师。 10月12日上午,翟建和吉剑青律师在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杨佳。为杨佳做笔录,律师问及杨佳为何拒绝其父亲所聘律师时,杨佳回答。 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50多岁才出来也没意思 翟建列举杨佳种种异于常人的行为,比如,他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 要对第一次来时发生的事讨个说法。 2008年6月12日第二次到上海,花500多元买了一辆新捷安特自行车,在上海旅游。24日回京。26日第三次到沪。二审法庭上律师问其为何又来。杨佳回答。 讨说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第二次是来旅游的,一心不能两用,来旅游时就不会去讨说法。 律师问为何第二次来沪时不去讨说法。杨佳回答。 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 派出所录像显示:杨佳从进派出所的大堂开始,手中拿着电话,一直在打。 抬进去以后五、六个人将我摁在地上拳打脚踢了两、三分钟,后来我坐在那里理包的时候那个巡警又当胸打了我两拳。 杨佳在庭审中坚称2007年10月5日在上海芷江派出所内,曾两次被上海警察侮辱殴打。杨佳打110报警。 面具和手套为防催泪瓦斯伤到自己,其他为防进入大楼时受到阻拦。 律师问为何要准备这些东西。杨佳回答。 他们说的都是假话。 检察院宣读7个警察没有打过杨佳的证词后,问杨佳对证词的意见。杨佳具体指出了每个人的证词中错在哪里,假在哪里。 你们现在要我拿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伤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你答复。 杨佳在法庭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证据时说。 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律师问杨佳是否同情死者。杨佳表示否定。 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 公诉人认为杨佳回答问题有态度问题时,杨佳回答。 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杨佳表示对一审鉴定结果没有意见。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庭审结束前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杨佳回答。 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被告律师问杨佳,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杨佳回答。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杨佳回答。 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二审法庭最后陈述中杨佳说。 律师说 熊烈锁说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新《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凭借必要的手续,带着律师证、委托授权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需要检察院的批准或许可。 我们希望与杨佳见面,如果他亲口告诉我们他不要父亲请的律师,那也没有问题。 9月2日,杨佳案一审结果宣布的第二天。受杨福生之托,熊烈锁再次来到上海。熊烈锁在第一看守所、二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等单位辗转努力,始终被拒之门外。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它的鉴定时间太短,不符合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常规程序,正常情况下最少是一个月的周期,因为它需要长期观察,观察这个人的精神表现,看这个人的精神状态有没有波动,还要搜集这个人的生活史、家族史。 律师熊烈锁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谢有明说 现行法律并没有哪个条款说我不能见杨佳,我是一个律师,我有责任为他提供法律服务。 杨佳的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被媒体质疑,认为他作为闸北区法律顾问应避嫌,说的话不利于当事人。谢有明曾向媒体形容杨“精神状态正常”、“法律意识较高”等。对此,谢有明接受采访时说,他说当时他接到检察院电话知道杨佳希望有律师在场,便匆匆赶去。至于被质疑说的话语,谢有明说不想再多说什么。 杨佳不是为了钱。 他没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平时就喜欢看书和登山,作案时特地带了一根登山杖。他打过很多工,每个月也有千把来块钱收入,而且母亲有一些退休金,家境也算过得去。 拿他的话来说,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杨佳的辩护律师谢有明在第一时间与杨佳有过两个小时的交流。谢有明不同意杨佳“勒索”警方一说。他举例,杨佳就曾专门花1000元买了一个防尘面具。 跟北方人的性格有关,这个事一直积压在他心里。 他非要刨根到底。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冷静的犯罪嫌疑人。 完全出乎意料。他问我,审讯的时间有多长? 我在提问的时候不断提醒他,家长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受了什么影响,或者得过什么病啊,这是对他有利的证据,但他一概否认。 杨佳不爱说话,也不肯示弱。 只有谈到他的母亲很早就和他父亲离异,一个人很辛苦把他拉扯大,是个很普通很底层的退休女职工时,杨佳才有些动容。 可以说,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是杨佳的全部动机所在。 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能够理解杨佳。但他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因为那只是杨佳的一面之辞,有待核实。 我在提问的时候不断提醒他,家长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受了什么影响,或者得过什么病啊,这是对他有利的证据,但他一概否认。 截至案发,杨佳已经四年与父亲全无联系。2008年7月1日,当谢有明询问杨佳,单亲家庭对他的心理伤害时,杨佳作出很无所谓的表情。谢有明意识到,这是个特别倔强的人。 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不能有任何疏漏,全世界的眼睛看着,搞不好是要成笑话的。 7 月 6 日,上海一家咖啡厅里,谢有明认真地对记者说。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上海警方很人性化,在第一时间就为杨佳请了律师,也为他做了精神方面司法鉴定。 7月7日,杨佳被检察院正式批捕。谢有明表示。 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 北京律师认为,谢有明现为上海市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是被害警察的工作单位和侦查此案的公安机关均是政府的下属部门,谢律师应当回避本案。同时,律师界同行指出,根据《广州日报》7月8日的报道,谢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发表了一系列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观点,比如说杨佳精神正常,法律意识强。谢有明表示。 杨佳的母亲是经过慎重考虑以后,自愿签字的。 上海律师谢有明出示的委托协议表明,在王静荣报案的当天,谢有明在北京找到了王静梅,并且接受她的签字委托,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谢有明一再重申。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就在一审开庭前两三天,杨佳对我说,看样子是最后一个生日了,我能不能过?我说我来努力一下,然后马上向上面打报告,上面破例批准了。 他要了一本《战国策》,一本《汉语成语词典》,还有他庭审穿的衣服、裤子和鞋子,衣服拿到以后,他很开心。他还要一张生日卡片,他说他从来没有收到过生日卡片。 谢有明对记者说。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1.杨佳的妈妈王静梅是在北京没错。 2.杨佳的妈妈人很瘦,精神也很委靡。 3.谢有明为签委托书去北京见过杨佳的妈妈。 4.谢律师希望杨佳的妈妈不同意委托他辩护。 5.杨佳的妈妈给他签委托书也不是自己愿意的。 6.谢有明律师确信警察打杨佳了。 7.谢有明因为办杨佳的案子,现在非常憔悴。 8.谢有明在8月27号给杨佳送去了一个生日蛋糕。 杨福生说《新闻周刊》记者与谢有明律师有过联系。谢有明告诉说。 李劲松说 其实不是想跟同行过不去,但是见不到杨佳本人,又找不到杨佳母亲的情况下,这是案情的突破口之一。 7月底,16名律师联名上书,正式提出:谢有明涉嫌绑架杨母。北京律师李劲松说。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打他就是为了打杨佳案背后司法体制的不公和不义,谁挡了我这个路,对不起,我就要打谁! 律师李劲松称,自己对翟建本人无任何私怨。 刘晓原说 从相关报道来看,杨佳确实有一些让人很难理解的行为。杨佳在庭审时对袭警前的事情记得非常清楚,但对袭警过程中的事情一概表示不清楚,甚至对录像画面中的自己的身影都怀疑,这是精神病人的典型特征。 按照惯例,复核和送达时间为同一天。 这种做法并不利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 翟建说 我不怕死,但也不找死;我是战士,但也不想做烈士。 有些律师认为,不就是混个名气吗?我倒是觉得,我既然号称‘上海第一刑事律师’,这么影响大的案子,我觉得我有一种责任去把它做好。假如说原来有什么东西老百姓不满意,通过我自己的工作和行动,尽量让它公开一些、透明一些。 翟建接下杨佳这个案子后对记者说。 你去上海从头到尾打听一下,现在有几个证人出庭? 二审时翟建逻辑论证警察打了杨佳,并没有像谢有明一样申请证人出庭。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翟建说。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我有义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的工作。但是,我十分希望,如果你能跟我聊一聊,能信得过我,那么你就自己聘请我。 杨佳,我作为一个律师,被当事人面试然后决定要不要请我,这还是第一次。 9月23日上午,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翟建来到上海市看守所首次会见杨佳,对杨佳说。 这个案子,我尽管听说了很多,但是根本、实质的问题我一点也不知道。你想我作为一个律师,材料都没看过,现在就跟你说能做到什么结果,你说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太不负责任了?你要得到我的说法呢,可以,等我看完材料之后,我们再探讨。 杨佳问翟建他的辩护能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时,翟建回答。 三条理由中,第一个是定性的问题。第二个是程序问题。证人,按照法律规定,尤其是关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作为辩护律师我不得不问你:你认为这些证人出庭会承认他们打过你吗?你为什么不在法庭上明确说清楚他们怎么打你的?这是纠纷,各执一词,应让法官判定谁说的更具有合理性。第三个是事实问题。你说没有提过无理要求,其实也可以做两种解释,一种根本没有提过要求,一种是提过,自己认为是合理的。 杨佳说“我对判决结果看得不重要,我只是讨个说法: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 翟建听后对杨佳说。 我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说高院的人已经告诉他,他妈妈找不到了。从他的表情是种没有态度的态度 翟建说:杨母失踪“极不正常”,杨佳已经知道母亲失踪的事情。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允许家人入场,允许媒体采访,允许北京律师旁听这都是进步。 二审比一审从程序上进步,也许这种进步达不到大家的要求,但进步总比不进步要好,这种进步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来源于媒体的广泛关注,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10月13日。二审开庭,翟建对记者说。 杨佳在马路上骑车,遇到巡警正常盘查便产生如此强烈的对立情绪而不予配合,当属认知的异常偏离吧? 杨佳对其父亲的令人难以理解的态度,当属情感的异常偏离吧? 杨所有的袭警行为,当属控制冲动及对满足个人需要的异常偏离吧? 杨佳本人及其母亲都称杨佳没有贴心的朋友,杨佳本人也认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无话不说的朋友,当属人际关系的异常偏离吧? 二审辩护,翟建辩护词。 杨佳有没有病,这是一个需要求证的案件基本事实,而假如有病是不是依然具备完全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则应当由鉴定机关作出相关的结论,而最终是否追究杨佳的刑事责任及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则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加以裁判。起码这样的过程,才能体现出一个具备了公正程序的过程,而辩护人及所有关注杨佳案件的公民,期盼的就是这样一个公正程序的过程。 庭审最后。翟建在结论中总结发言。 对于杨佳妈妈的突然失踪表示吃惊,这极不正常。但是从证据学上讲,杨佳的妈妈最多就是能证明:杨佳告诉过自己他被打了,怎么能直接证明杨佳被打了呢?至于为什么不请几个警察作证,我认为无需出庭。 这个证明有什么意义呢?我敢说他妈妈如果没有失踪大家不会提这个要求。 有人异议律师为何不让杨佳的母亲出来作证?翟建回答说。 个人感觉除非重新鉴定,否则推翻原判的可能几乎为零。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有些遗憾,又有些期待! 二审庭审结束,翟建回到家后对电话采访的记者说。 我会,我觉得做这个案子,风险是很大的。 一个结果几乎没有悬念的案子,一审竟然引起了那么大不满的声音。 搞不好的话,可能人们的怨气会出到我头上。 记者问,9月22日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电话后有没有思想斗争,会不会觉得可能像谢有明一样背上骂名?翟建回答。 他们在骂我,而且骂得很难听。 10月20日,在上海高院举行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宣告“维持原判”,杨佳表情平静地接受了死刑判决。二审辩护律师翟建,遭到律师同行的不断质疑。 警察确实没有什么毛病,而杨佳恰恰是非常的激动,警察把他拦下来查他,他非常反感。 2007年10月5日,杨佳在芷江西路因骑无牌自行车,受到巡警盘查。翟建说。 杨佳始终说警察打了他,从未改变过这个说法,从他的投诉当中,从到案以后一直到开庭都说警察打他。警察方面一直都说没有打。 谁说我不是旗帜鲜明,(杨佳被)打了没有?打了! 这是接受记者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翟建最激动的时刻。 即使警察出庭了也是否认,他们可能承认吗? 至于是否请警察出庭,翟建翻看案卷,几名警察接受调查时都否认打人,他说。 从我的专业角度来说,我是个辩方,拿出来的证人都不能起到帮助我的当事人的作用,我要他出来干什么? 翟建认为让几个警察出庭对当事人不能起到帮助作用。 不是说害怕起反效用,(如果)起反效用,就会使得我的整个辩护没意义。 你的意思是说害怕起到反作用?记者追问。翟建回答。 那种效果,是搞政治,不是搞专业。对,可以将你一军,出你的丑,但我没做这个选择。 有人曾提出,在辩护律师质问下证人出现冒汗、颤抖等躯体语言,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这些信息如果通过媒体传递出来,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或许会迫使证人翻供。翟建则说。 再退一步说,就算是警察腿在抖,脸在红,每个人知道他们确实打过了,反过来说,你杨佳就能跑到公安局把另外 6个和你无关的警察杀了吗?就能成为改变这种判决的理由吗?尽管你有令人同情的一面,你也没有理由去杀这些无关的警察。 我们和北京律师们的理念是一致的,只是在选择的道路上有所不同。 起码这个案子没有人跟我发过任何一句话。 翟建称,坚持一切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围绕犯罪构成和证据问题展开。北京律师同行们希望他选择的是另外一条道路,期冀通过杨佳案推动法治进程。 你们不就是希望我申请证人到庭,给政府一个难堪吗?我不想这么做! 翟建认为,如果杨母确有精神病,证明他为杨佳做的辩护思路是对的。接案之时,他立即表态要赴京和李劲松等会面共商案情,可是错过了会面机会。但彼此方式方法不同,各有各的方式。 谢有明这么做,当然有他的苦衷。你们明明知道他面临一个两难选择,要么说出杨母去向,要么承认授权委托书为假。 和翟建不同,对李劲松等北京律师的指控,杨佳案的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始终没公开回应过。翟建称北京律师这么做不够厚道。 言下之意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我翟建打了无数刑事官司,每天不就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跟司法机关打来打去吗?我没有受到压力,也不怕任何压力! 做杨佳的辩护律师,谁坐在这个位置上来都不会轻松。翟建承认,这个潜台词背后,是谁接谁就会面临压力,受到干预。 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某一个人必须被立即杀掉。 我非常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能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 40多位全国知名学者、律师和社会人士向中央政府发了一封呼吁信,请求特赦杨佳。翟建说他也支持特赦杨佳。 吉剑青说 直白地说,免得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这个来达到其自己的目的。 吉剑青承认,自己现在依然是杨佳在死刑复核阶段聘请的律师,但吉剑青并不打算公开这份辩护词,他表示自己的职业习惯是不就承办的案件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 警方说 你这么点事情搞那么大,你投诉就是了,最后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 10月5日在上海芷江派出所内,吴钰骅督察对杨佳说。 当时杨佳与民警的确发生了些不愉快。杨佳说对方说话不文明,要求督察到场。为了避免纠纷,上海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携带录音笔,杨佳这个事是有录音的,但督察听了全程录音后认为他在无理取闹。 警方对于争执的描述是,单是言语上的冲突,督察很难到场。 按理说只要接到群众投诉,督察就需要处理。包括受案、立案、调查和取证,警察是否依法办事?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徇私枉法?但现在人少,管理面积太大,一般是重大的投诉才会有督察参与。 一位警方督察部门领导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 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到京找过杨佳,协商支付其1500元的赔偿,但杨佳不肯。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打电话。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 督察支队曾分别于2007年10月16日、2008年3月15日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坚持要求开除盘查他的民警等。最终,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2008年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向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索要杨佳当时投诉的信件、电子邮件等具体内容资料,警方拒绝。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江宪法就杨佳的投诉回答记者。 2008年7月1日上午10时许,我听见天目西路大门外有人在喊:‘有人放火,快报警呀。’我一听有人放火就往外看,看到分局围墙右侧处有两处明火,其中一处火势相当大。我想打电话到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我刚拨完电话还未通话,有一个人对我说了一句:‘你敢打电话,’接着就举起右手向我头部敲过来,我用手一摸血流出来了。这个人当时戴着一个防毒面具,身高1.70米左右,上身穿浅色衣服,右手拿了一把刀,刀长约十几公分,宽5、6公分。我回头看到他右手拿着刀冲进底楼治安支队值班室,一会儿的功夫,就看到民警倪景荣从值班室走出来,全身是血,到了底楼女厕所门口仰面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接着,又看到那个砍伤我的人出治安值班室大门后左转朝分局电梯方向走去。这时,有人对我说104室门口还有一个人躺着,我走近一看是民警张义阶,当时他也是仰面躺在地上,全身是血。 2008年7月2日。证人顾建明(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闸北区公司保安员)陈述 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5分左右,我从10楼的楼梯处向下走,刚走了几步,听到9楼发出几声尖叫声。于是我快步朝下走,看到一持刀男子由下往上冲上来,没说一句话,就挥刀朝我的胸、头部劈来。我胸部先被刺中一刀,即朝后退回到10楼的木门处,而这男子冲上来,用刀刺中我的右后背。我用手去抓他的刀,结果右手食指被刺伤。当我退回到10楼的楼面,遇到浑身是血的徐维亚。当时我遇到这名持刀男子时,他戴一副防毒面具,是黑色的。此人身高1.73米,体形较结实,上身穿淡颜色的短袖T恤。 2008年7月1日。证人王凌云(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陈述 2008年7月1日9时30分至10时之间,我准备外出工作,到电梯间时,看见在2112室门口有一个人,头戴防毒面具,穿淡色衣服,我就问了他一句‘你在干什么?’,那个人就突然向我猛扑过来,右手横握刺刀刺我右胸部。我赶紧后退,他转身朝2112室跑去。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告诉同事自己被刺了,并打电话给分局的指挥中心。不久,那个蒙面的人持刀推门而入并行凶。我的同事就拿起椅子将他围住,最后将他制服。 2008年7月2日。证人吴钰骅(闸北公安分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陈述 2008年7月1日9时45分许,我在自己办公室2113室工作,同事吴钰骅冲进来说:‘我被人捅了一刀。’这时,突然冲进来一男青年,头戴防毒面具,穿一件白色短袖圆领衫,右手举一把尖刀,向我们冲了上来。这时,我们的纪委副书记孔中卫和其他人也冲进来。我和同事林玮、孔中卫合力将他夹住,他右手拿刀朝我头上砍来,我的右脸侧被刀划伤。这时同事们都围上来,将这名男青年制服。 2008年7月2日。证人李伟(闸北公安分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陈述 2008年7月1日上午,我在天目中路578号巡视时,听到一声玻璃瓶砸碎的声音,还发现分局正门东北处的花坛烧起来,地上有砸碎的深咖啡色的玻璃瓶,旁边站着一名男子。于是,我就问他:‘你在干什么?’他没有回答我,而是迎面朝我大步走来。我准备去叫几个保安来制止他,这名男子就用玻璃瓶砸我。我退到警卫室旁边,同时叫另外几个保安打110报警。此时,我看见民警倪景荣倒在女厕所门口的地上,身下有很多血。我还看到顾建明捂着头部,并对我说:‘我头上也被刺了一刀。’这名男子身上背了一只黑色小方包。 2008年7月1日。证人童佳骏(系顾建明的同事)陈述 今天上午9时40分许,我的同事徐维亚离开办公室后不久,我就听到几声惨叫,我出去看见一个男子头上戴了一个深色的防毒面具,上身穿白色T恤衫,右手拿了一把类似匕首的刀具,刀身约长20厘米左右。此人正从9楼的消防通道往10楼走来。等我拿了警棍出来,看见民警柏伟良在9楼电梯处扶着我的同事王凌云,王凌云的警服上有很多血,左手托住右手,对我说他的手不行了。 2008年7月1日。证人黄骏远(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陈述 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我和同事徐维亚、仓定骏、王凌云等都在办公室工作,徐维亚准备下楼,我也走了出去。我听见楼梯口处传来嘈杂声,看见从9楼冲上来一个男子,头戴像防毒面具一样的面罩,中等身材,右手持一把长约20多公分的匕首。后我在1101室外楼道上碰到李坷,告诉他有一个持刀的男子戴面具冲上来。李坷叫我到他办公室去坐一会儿。后来我听到李坷叫‘你干什么?’,接着外面很吵。后我打开门看见李坷倒在地上,身上和地上都是血。 2008年7月1日。证人柯璟(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陈述 2008年7月1日上午,我在905室办公,突然黄骏远进办公室讲:‘有人杀人了。’我听后立即冲出去,跑到9楼楼梯口处,看见王凌云捂着肩处的伤口蹲在地上,我见他伤的不是太重就继续往上跑,跑到11楼见李坷倒在1101室门口,地下都是血。 2008年7月7日。证人乔军(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陈述 7月1日9时45分左右,我在吴钰骅办公室门口,看见吴身上有血迹,左手捂在右胸口处。后我看到一个男子,身高170厘米左右,他左手拿着喷雾器,右手拿着一把刀,穿白色汗衫,深色长裤,脚下穿一双运动鞋,头上带着头罩,手上还戴着手套。他一边对民警使用喷雾器一边挥刀。在我们的合力下,用椅子将该男子顶在墙面上,之后缴下刀和喷雾器,然后把他拷起来。制服该男子后,由特警队的同志带了出去。他当时说‘我够本了,你们一枪崩了我吧。 2008年7月1日。证人孔中卫(闸北公安分局纪委副书记)陈述 2008年6月29日下午4点多钟,有一个男的来我柜台前说要买刀。他自己看中并买了一把标价160元的鹰达牌料理刀。 2008年7月2日。证人江玉英(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营业员)陈述,并当天对公安人员出示的一组十张照片进行了辨认,确认该组照片中8号(杨佳)即为2008年6月29日下午来其商店购买刀具的人。 我们单位生产并销售防毒面具,牌子是‘3M’的。2008年6月28日下午4时许,有个叫‘行天下’的人上网求购防毒面具,并留了我的手机号。6月30日中午11时许,他用13162590196的电话打我手机,告诉我来取6800型面具的货,我称可以。当日下午,此人以1,224元的价格从我处购买一个6800型防毒面具。 2008年7月2日。证人陈舟(上海滁全经贸有限公司员工)陈述 2007年10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有一个男子骑一辆自行车沿芷江西路由东向西到普善路时,我看见他骑得很慢,四处张望。因为当时芷江西路附近失窃自行车的情况比较多,我就将其拦下检查。该男子将自行车停下后,我发现他的自行车没有牌证,于是我就问他自行车来源。他说自行车是租来的,我让他出示租车凭证,他拒绝提供,并说我无权检查,且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才拿出一张纸说是租赁凭证,我说天黑看不清,叫他把凭证交给我。他拒绝,只用手举着一张纸。我说看不清楚,他说我连字也看不清,做什么警察,并开始拨打‘114’查询上海市公安局督察队电话,我告诉了他我的警号,将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队电话告诉他。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投诉我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并对我的身份表示怀疑。后来我呼叫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增援。过了一会,陈银桥带了三四个民警过来,向该男子了解情况。该男子将我检查他自行车的事情告诉了陈银桥。陈银桥说现在自行车横在马路当中影响交通,希望该男子到派出所解决纠纷。该男子表示不愿到派出所,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自行车由社保队员骑回派出所。我先疏导当时围观的群众,在我回到芷江西路派出所时,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我就上二楼叫值班民警给我作笔录,然后将当时记录我执法过程的录音复制到派出所电脑里。整个过程大概半个小时。我后来回到一楼,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我就向当晚值班所长寿绪光汇报了这件事。吴钰骅也向我询问了有关情况。我除了将该男子架进派出所的工作区域之外,没有接触过该男子。我肯定没有动手打过该男子。 2008年7月21日。证人薛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陈述 2007年10月5日晚我是值班警长,我接到薛耀请求增援,立即赶至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看见有十多名群众在围观。我走过去看见一个男青年坐在自行车上,民警薛耀向我陈述要检查该男青年自行车来源,因为自行车没有牌照,但该男青年不配合。我问该男青年自行车凭证,该男青年说他不相信民警薛耀的身份,我回答:‘你现在应该相信我是民警了吧,请将自行车凭证给我看看。’他就拿出一张纸说是租车单,并在手里晃了晃。我说:‘你这样晃,我根本看不见,你拿给我看。’该男青年仍然不肯,于是我们劝他回芷江西路派出所询问情况。后来他坐警车去派出所,自行车由社保队员骑回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我和高铁军向该男青年做解释工作,告知民警依法可以盘查他自行车来源,他突然说高铁军用唾沫吐他脸,并说有口臭。后来该男青年说他要走了,就朝派出所门口走去,高铁军拦他,他一下子扳高铁军手指。我看见他打民警就与高铁军等人将该男青年架进派出所内工作区域,让他坐下。我又向他作解释教育工作。几分钟后,我将该男青年交值班民警处理,我就离开到街面巡逻了。 2008年7月21日。证人陈银桥(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陈述 2007年10月5日晚,我所的值班人员查实杨佳骑的自行车处于正常状态,进行解释后让杨佳自行离开。但是杨佳声称有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殴打,拒绝离开派出所。后所内值班人员接到杨佳母亲的电话,通话中要求协助对杨佳进行说服、疏导,之后杨佳自行离开。事后杨佳通过信访、市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我所民警。派出所为了妥善处置此事,就多次电话联系杨佳及其母亲,进行解释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声称派出所在执勤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派出所对杨佳进行赔偿。 之后,派出所在2007年10月中旬派民警周英赴北京进行疏导工作,并提出支付给杨佳300元钱补偿他的长途电话费,但是杨佳拒绝接受,并提出要求赔偿一万元人民币的无理要求。后杨佳及其母亲还是通过信访途径继续投诉我所民警。在正常信访回复之后,2008年3月间,所里再次派民警顾海奇赴北京与杨佳及其母亲见面并进行疏导工作,但是杨佳及其母亲提出还要派出所出具没有打人的书面证明等无理要求。因为我所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就拒绝了杨佳及其母亲的无理要求。 2008年7月3日。证人陈红彬(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陈述 2008年10月7日。东方法眼《杨佳案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书(2008)沪二中刑初字第99号》 其它人说 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致使杨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在激愤中不能控制自己。忽视这个环节而只考虑后果,这个案子就非常荒谬了。 刑法专家刘仁文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在美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证人会被法官难倒,它在我们国家很少出事。我们的法官一来没有这个意识,二个没有专业知识,三是缺少质证专家的方法。 在我们国家走两个极端,一旦鉴定没有精神病立即执行死刑,一旦有精神病就无罪释放。没有一个特殊机构去让他们坐牢。但在美国,刺杀里根总统的精神病患者至今还在医院里关着。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用一天时间得出结论:杨佳无精神病。 2008 年9月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一审认定,辩护人提出,不能排除公安人员在盘查杨佳时,对杨实施殴打的意见,没有证据支持“被鉴定人杨佳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应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法庭上,控辩双方花了长达两三个小时就“杨佳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及“一审判决中所采信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是否有效”进行质证答辩。法院认为辩护人申请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理由不充分,将请求当庭驳回。辩护律师翟建认为这个结果“有些仓促和草率”。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凸显了中国的法律困境。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杨佳案是一起有预谋的袭警杀人案件,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原因,但从刑法学角度看,法院根据杨佳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作出死刑判决,于法于理都是正当的。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对杨佳案的审理发表其看法。 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从不同角度发出不同声音,是正常现象。但在不同声音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从该案审判确认的事实和证据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无事实和法律障碍。 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表示,这种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在有死刑的国家都会判处死刑。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杨佳袭警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主要在诉讼程序方面,包括委托辩护人、精神病鉴定、公开审判等。关注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关注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案件不仅要实现正义,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总体看,杨佳案的一、二审诉讼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了程序公正。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针对杨佳案的审理阐述观点。 董明亮:我们7月2号介入的,我和陈宏看了四五遍才看清楚录像,杨佳杀人没有一个浪费动作呀。很敏捷的。他身体非常结实。杀4个人只用了八秒多钟的时间。多快。杨佳为什么带入望远镜?还有防毒面具催泪瓦斯?抓他的时候他拿在手里的,说他计划周密有效?好象有矛盾,他带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干什么?他不说话,到底他为什么要这样,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但杨佳案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我们的公安有什么要反思的呢?公安局太不严肃。我去过瑞典?人家的公安局就很严肃,我们这还有人领着两个小狗进出。我们的民警让人失望,以为燃烧的汽油瓶,杨佳带的防毒面具是搞演习。 找律师的问题,我今天也正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和陈宏因为办这个案子被北京的律师投诉了,因为我们不让他们见杨佳,我们给杨佳指定律师。今天真是个好机会,我们要给自己辩护一下。杨佳很有法律意识,头脑真是很清楚。抓住他他就说了,够本了,说律师来之前自己一句话也不回答。检察官说满足他,给他找个律师。他们很有法律意识,请的有法律顾问,巧的是,正好,谢有明那天值班,当然就叫他来了。当时杨佳的血衣被扒了做证据了,谢有明花400多元给杨佳买了衣服。温暖呀。杨佳就拖着他了。你想,在里面的人最希望有个人去看他了,那怕检察官法官去,他们都高兴,为什么?解闷呀。他们在里面多无聊。随便什么人进去看他们,他们都高兴。 那头,北京的律师免费找上门去要求给辩护,我和陈宏拒绝了北京的律师,所以被投诉。人家杨佳就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请的律师都行。杨佳成年以后就与父亲没什么来往了,对父亲非常反感,他明确说了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最佩服的是他的母亲。1000元养活了两个人呀。认为自己的母亲非常了不起。 你北京律师的权利的渊源是什么?必须要犯嫌人认可呀。杨佳是重罪,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意志,比如死行犯执行死行,我们都要监督执行的。从尊重杨佳的角度,我们尊重杨佳的意志,杨佳说了在里面挺好的,伙食不错,跟吃单位食堂一样。二审杨佳拒绝了谢有明,换口味了,请了翟建。我们还是尊重杨佳。 关于鉴定的问题,网上炒的很热。鉴定仅是一个参考意见。现在都把鉴定权给了鉴定人,鉴定是不是有证明能力还要分析判断的,杨佳计划周密,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你看他律师不来不说话的,问他问题,也是想一想才一句一句往外蹦的。不乱说的,鉴定是对主观方面判断的参考,主观方面也可以根据很多他的表现来判断的。 一审法庭上杨佳要求5个民警出庭,我们考虑有录音,录像。我们要法庭驳回,结果杨佳就说那我不开口。我们认为杨佳想宣染警察有错,想达到让别人都同情他的目的,根据这些说明杨佳头脑很清楚的。辩护人质疑鉴定用的时间短。每个专家手里都有很多案子的。一般用一个月时间是常态。但不是说鉴定就需要一个月。其实最多就两个小时,我们都看到的。就这样,因为特事特办,我尽管是好心。以后知道要慢了。杨佳看起来很正常,问他话,先琢磨了,才蹦出一句话,当时做鉴定,公安上是不接受的,最后,我们好心还做了坏事,说我们的鉴定这么快出来了,我们以后要吸取这个教训了。要想到咋让公众理解。 陈和华:杨佳到底有精神病吗? 1.让我们看看杨佳杀人与一般杀人有什么不同。 A.杀人对象不同----警察。 B.杀人原因不同----无仇。 C.杀人地点不同----公安局。这不是找死嘛。8秒多杀死了4个警察。8个滴达呀。力气多大,象个武疯子。 2.带的东西也不对。很多东西,简直琳琅满目。防毒面具,催泪瓦斯,登山杖。以为去登山呀。还有榔头。一瓶矿泉水,难道杀人中间还需要喝口水? 3.不在乎的态度。说自己在看守所还很舒服,吃的不错,象吃单位食堂。很奇怪吧。精神障碍分两大种,一种是精神病性人格障碍,一种是非精神病性人格障碍,后一种,比如白痴就是后一种。前一种就是CCMD3中的那10种。他说你们杀死我吧,我够本了。对保安,他不杀,敲了保安一榔头。没杀女警。为何杀男性的警察?就是报复。他很结实,当天早上还吃了5个包子,是在应激状态。多带的东西可能想用没用上。当然也可能那就是他的一种风格。----杨佳喜欢登山,所以可能习惯了,喜欢带很多东西,因为登山出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二审律师要求根据这些认定他有精神病,上面的表现说明不了什么,没有什么影响。讨论他有没有精神病意义不大,可以看得出来的。那么杨佳是不是被公安打坏了生殖器呢?象传说的那样?我当时就不相信。你说他的牙重要还是老二重要?(第一次爆发出掌声。)陈宏也说了看不出他被打。有人说可以有没有原因的犯罪----白岩松的节目中,有人认为杨是没有原因的犯罪,说,有无缘的爱----以人为本。说有无缘的恨,说10万里有1个人是这样的,无原因的杀人,那中国就有1万3这样的人了,这么说是不可以的。杨佳杀人的原因是。杨佳就认为自己的事情是天大的事情,杨佳杀人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在警局6个小时,当然很长时间是他不愿意离开,他有偏执倾向。是缺陷,不是精神病。你看他,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哪有那么多说法给你?我们生活中谁不遇到很多没有说法的事情?不很多只好自己躲被子里掉掉眼泪就完了吗?(第二次爆发出掌声。)生活里哪里有那么多说法给你。他却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有人说他是反面的许三多。他哪里是找说法去的,是给说法去的。生活中,应该该抛弃的就抛弃,该放弃的就放弃嘛。 杨佳的母亲是那种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中年妇女,杨佳的成长经历:1、母亲是老上访户。2、山西警察给赔了钱的经历。3、上海警察上门解释。这些都是诱因。这些结合起来就是诱因。 张筱薇:先谈谈我们国家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一直是我们国家比较弱的一个领域。 1、给杨佳做了精神疾病的鉴定,这个说明了法律的进步。马家爵,邱兴华,杨佳,这三了惊世骇俗的案子,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只有杨佳的做了,这是进步。马家爵是因为自己认为同学看不起他,就在宿舍里,进来一个杀一,一连杀了好几个,邱兴华因为道士调戏他老婆,杀了10个。路上还杀了一个,拿出内脏,炒着吃掉了。杨佳,就一点小事情,杀死6个,3个重伤,1个轻伤。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遗憾。杨佳的我以为不可能做的。董处长提出来了,一定要做。他提出,公安还不同意。董处长说一定要做,你不做社会不服气,这就是维护了程序的正义,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要为中国的司法进步喝彩。 2、处理杨佳案中执法中间有没有过错。我们要反思。只讲杨佳案,有问题吗? A.公安机关有欠妥的地方。芷江西路比较乱,靠近火车站。在这查车,这个是很正常的,完全合法的。杨佳问警察:为什么查我?警察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我认为警察水平太差了。如果有政策水平应该说:你的自行车,根据我们的经验可能是被盗的,所以查一下。在山西,杨佳得到了26000元的赔偿,陈宏说30000,说错了,不过瑕不遮玉,瑕不遮玉。你公安偏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杨佳偏不配合只好请他到派出所去。杨佳更得呈了。到派出所杨佳不依不饶,上次听陈宏检察官说:警察说话唾沫到了杨佳的脸上,杨佳指着警察说警察打人了。闹起来了。公安很被动。(这个时候她转向董明亮,问董;车查下来是租的还是买的?董说租的。)结果杨佳就赖着不走了。无理取闹,或者就是想赖一天旅馆费。第二天悄悄走了。公安有不当的地方。第二天,公安应该上报呀,应该把杨佳了解清楚。——杨佳哪是一般人呀,妈妈那样的。公安就应该制定个措施。公安我是公权,我有枪,我是正当的没有错。但这样有效果吗?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所以执法应该有技巧。不应该粗暴。这是第一点。是查自行车的时候。 B.赔偿问题。19天了.对人家的投诉,横加漠视。我们公安消极被动。公安先是给赔300,后是给1500。这是咋回事?你这样赔是什么意思??1500人家也不认可.人家要10000。他在山西要了26000。我们怎么做的?两次到北京去。说我们执法没有错,赔你的是电话费。你既然要赔,为什么嘴上还那么硬?要不然就不要赔,你吊起他的胃口了呀。做法欠考虑。完全可以说我们执法有不当的地方,考虑你的特殊情况才赔的。这样杨佳可能也不会有想法了。我感觉执法,赔偿中有问题。 3.第三个要反思的。---是不是有紧急预案的问题。杨佳把追杀的人追到地下室,他是去公安局找死,结果他却杀死了人,这不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嘛。就象丁老师讲的,杨佳不是赶死队的。结果8秒多杀了4个。现在闸北公安局做了三道门。这不是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吗?就象动物园以前关老虎让大家看。现在把大家关起来去看老虎一样。都是怕人家嘛。所以,这对公安是嘲弄。应该有紧急预案。有的话,不至于到21楼才把人抓住。大家想想,如果有人放火,火烧到警察,警察发生踩踏,往外逃,那多狼狈。 4.信息公开问题。应该及时公开。比如非典,就公开的不及时。还有矿难事故.再比如毒奶粉。奥运前就发现了。结果现在很被动。看看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的刑事统计数据公开后并没有什么后果,刑事犯罪不是就增加了。我们的不公开,却一样有严重的后果。小案可以控制,大案控制不住,其实杨佳挑第一个警察的脖子的时候,他就知道多杀一个多赚一个。横下心了。像马家爵,进来一个杀一个。邱兴华,在山上杀了10个。杨佳进了警察局就杀。第一,他们都是盲杀。第二,社会上始终有一批这样的人。我们的刑事政策应该研究这样的情况。 最后,如何认识我们的刑事政策?我们现在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是什么?分3块。定罪,执法,量刑。比如北京贪污30万可能判3年。深圳50万5年。而苏北,山东,30万就是无期。法官裁量权太大。山西26000咋赔下来的?上海1500有依据吗?杨佳案,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当之处,这些都需要细化。 当然杨佳犯罪有他心理的,家庭的,社会的因素。 陈和华:1、警察查杨佳。你不能见人不爽就查。在这个过程中,选择性的执法对吗?2、我们能不能派专家,比如张教授(指前面的张老师)去?你那样给1500,你花了这个钱,不是还侮辱人了吗?(第三次爆发出掌声,应该是陈的语言比较幽默,可惜我记不太完整了。)张教授说的不对,不能说给1500我们没有错误,只是有不妥。错就是错。没错就没错。警察最后给人家说:我们没有错,再来,我们抓你。结果你不用抓,我自己来了。杨佳戴的防毒面具,院子里点着汽油瓶,警察却以为是演练。(第四次爆发出掌声,陈现场的语言学生应该是感觉到很幽默。)有人还问:你什么人?干什么的?白痴嘛。保安也是白痴到往地下室跑。还在那打110。应该跑出去大喊大叫呀。结果他在那查地图的时候,杨佳已经在21楼被制服了。 要解释一下,规定很清楚,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不能上路,所以拦杨佳是可以的,应该的。有录音的。今天时间紧,没有带来。要带来大家可能产生这个想法:警察是文明的,而且是软弱的。另外,很多事情不协调。无证的车可以出租。无证的车又规定不能上路。管理不协调。300,1500也没有依据,政府应该做有效的事情。就像狼来了的故事。真的狼来的。燃汽油瓶还以为是演习。陈教授说的话提醒了我。管理不要搞花招。 董明亮:杨佳母亲失踪与杨佳杀人案没有关系。杨佳妈妈为什么失踪,我不知道。公开审判的问题。其实这里面有个度的问题,到什么程度算公开,什么程度不算公开呢?我当时一直在巡视。我们看到法庭是满的。还有几个我熟悉的记者的面孔。如果你说要几百号人才算公开,那没有那么多人。 上海刑侦大队是独立的。上海公民,北京公民不应该互相敌视。杨佳杀死了6个人。如果上海警察不管,到了北京,还是民警管。 2008年11月5日晚上18:30 ,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讲座题目《从杀人案的审理看中国司法精神鉴定——惨剧发生后的反思 “韬奋论坛热点三人行”第十讲》。讲座人: 1.张筱薇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 2.陈 宏 杨佳案一审公诉人,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检察官 3.董明亮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公诉处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4.陈和华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5.丁绍宽 科研处副处长 杨福生说 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听到杨佳袭警消息是在7月1日晚上,当晚杨福生与《法制晚报》记者和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对话。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 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杨福生说翟建。 好几家媒体在那里蹲点儿,她总不能飞出来! 7月13、14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反复打听王静梅的下落,对方的回答是:调查结束后,她已于 7 月 4 日自行离开。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不信这个解释。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王静梅说 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 我自己单独住一间。他们给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药吃。 王静梅称,杨佳出事后,她就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当时是为了孩子好。我在这里帮不上忙,总得让孩子有个律师。 7月16日,王静梅在医院给上海来的律师谢有明签了委托书,使其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解释说。 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 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儿子杨佳。 艾未未说 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 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既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七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的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的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的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翟建的选择遭到艾未未的诟骂。 艾未未工作室 整理 2008-12-11
第一次从挂甲塔下山,以前认为“挂甲塔”和“好汉坡”一样离山底很近,走过塔才看清,怎么离山底这么远,一个半小时能到山底吗?一步一挪地往山下走,下山时都已经感觉神志不大清楚,防火道一个弯儿一个弯儿的走不完,这时想起如果刚才上了瞭望塔,体力不支,进退两难,选择下山是非常英明正确的。
本来还计划要坐车去找领队吃饭的,现在只想能活着走到山下就谢天谢地了。
21 点左右出香山东门,灯光幽暗的石板路上就看见两个男人一人拄一根儿登山杖步履蹒跚地向山下慢行,“累P了”的感觉好过瘾呐,下周再有这样的活动还参加,争取一直保持在头队(累P的征兆就是容易出现幻觉)。30分钟后终于走到了邮局门口,接下来力争20分钟走到车站。
2008年7月20 日 vol.2008025《中国新闻周刊: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18日《南方周末: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
2007年10月5日,民警薛耀执法录音
2008年10月21日《南都周刊:刑案律师翟建_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7月8日 《新京报:律师称袭警杀手杨佳性格倔强》
2008年7月8日 《新京报:律师称袭警杀手杨佳性格倔强》
2008年7月8日 《新京报:律师称袭警杀手杨佳性格倔强》
2008年7月8日 《新京报:律师称袭警杀手杨佳性格倔强》
2008年7月8日《新京报:律师称袭警杀手杨佳性格倔强》
2008年7月8日 。新京报《一辆自行车引发的血案》
2008年10月21日。南都周刊《刑案律师翟建 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0月21日。南都周刊《刑案律师翟建 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7月15日。新京报《杨佳辩护律师抵达上海 调取案卷制定辩护方案》
2008年7月18日。中国新闻网《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18日。中国新闻网《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20 日 vol.2008025《中国新闻周刊: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20日 中国新闻网《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8日。广州日报《杨佳辩护律师 即使曾被打伤杨佳也难逃死刑》
2008年10月16日《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杨福生
2008年11月19日。南都周刊《揭秘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这个鉴定是有争议的,无论是在资格上,还是在鉴定程序上都是有争议的。对于这问题,检察官、法官也不懂医学,无判断能力,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
我是一个普通公民,关注杨佳案件,是为了追究程序正义,不是支持他的行为。杨佳杀人了,如他不是精神病人,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们呼吁的只是对他进行重新鉴定,我不觉得会影响到司法独立。
在陈述中杨佳的辩护律师再次提出了精神病鉴定的要求,法院还没有给出判决结果,我希望法院慎重地考虑这一要求。
给杨佳做鉴定在开庭前,刘晓原律师以及杨佳的辩护律师翟建都表示,希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给杨佳一次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机会。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刘晓原重申了这个观点。
2008年10月16日《长江商报》
11月26日,刘晓原律师表示,王静梅准备今天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希望在杨佳执行死刑前,见其最后一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该文签发日期是11月21日。按照这个日期推算,28日之前,杨佳将被执行死刑。据了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2008年11月26日 法制晚报《杨佳今被执行死刑 24日与母亲见面并交谈20分钟》
李劲松同事刘晓原并不主张状告翟建,理由是。
2008年11月27日 南方网 《揭秘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翟建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2008年11月26日。南方网《翟建: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0月21日。南都周刊《刑案律师翟建_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现场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翟建坚持“技术型”辩护》
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律师发动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来源: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2008年11月7日。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 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记者/陈统奎
2008年11月19日。南都周刊《揭秘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2008年11月26日。南方网《翟建 我为杨佳生死辩》
2008年7月20日。中国新闻网《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20日。中国新闻网《上海袭警案调查》
2008年7月8日。南方都市报:《杨佳袭击警局前两次赴沪踩点 上海警方公布闸北袭警案详情》
2008年11月26日。华商网《杀人者杨佳档案 “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2008年7月8日。南方都市报 《杨佳袭击警局前两次赴沪踩点 上海警方公布闸北袭警案详情》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_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2008年11月27日。北方网《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成长档案犯罪动机及全过程》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杨佳母亲收到最高法死刑复核》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当问及艾未未为何关心杨佳案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2008年12月2日 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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