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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波兰规定对强奸罪犯须阉割 [打印本页]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10-6-9 11:08     标题: 波兰规定对强奸罪犯须阉割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6月8日消息,波兰近日颁布了该国最新的法律条文,该条文规定触犯强奸罪及恋童罪的人(男性)将必须被予以阉割。 

 报道称,这项由波兰议会在去年(09年)9月一致通过的法规适用于那些强奸儿童及直系亲属的罪犯。据悉,在该法律成文前,波兰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执行。  
继去年波兰一系列恋童犯罪行为被曝光后,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提议必须采取措施遏制类似行为。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6-9 11:14

中国不能这样,不然政府部门就统统变成太监了
作者: 挥戈    时间: 2010-6-9 11:26

是真的动刀子
还是给他们打药?
作者: rovers    时间: 2010-6-9 11:46     标题: 回复 2# jenderlee 的帖子

中国古代不就是这样?
作者: clnj267869    时间: 2010-6-9 11:48

看来是动真格的了,该动真格就得动
作者: tingfry    时间: 2010-6-9 11:53

这要支持,非常合理,没收作案工具天经地义。
作者: tingfry    时间: 2010-6-9 12:18     标题: 回复 7# 倒霉蛋 的帖子

在相对公正的环境下,你当司法体系或陪审团是摆设啊。

再说了,你是不是认为阉割比坐牢,法官更好判些,更好定案。
判决条件是一样的,只是处罚手段不一样而已,同理,同样罪行有的国家是死刑,有的国家是坐牢。
你这个思维明显没到位。
作者: jaso    时间: 2010-6-9 13:52

这是不人道的。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6-9 19:17

我倒有个问题,女人性虐待男人怎么办,就不阉割,如果要阉割,你要怎么阉割?
作者: 沙哑嗓子    时间: 2010-6-9 20:19

还是爆菊吧,视情节轻重,选择细(光滑)点或者粗(尖锐)点的性具。

[ 本帖最后由 沙哑嗓子 于 2010-6-9 20:20 编辑 ]
作者: shengpu406    时间: 2010-6-9 22:39

国外有要有太监了。当官的嫖也这样
作者: smdds123    时间: 2010-6-9 23:40

引用:
原帖由 jenderlee 于 2010-6-9 11:14 发表
中国不能这样,不然政府部门就统统变成太监了
这话太精辟了
作者: 大音无声    时间: 2010-6-10 09:26

东欧本来就女人多男人少
作者: xp1999    时间: 2010-6-11 09:44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则这是好消息,那些希望变性的家伙可以去华沙了,实行免费手术,利用波兰法律解决金钱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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