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反右”与“反犹”同合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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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TMUFO
时间:
2010-5-23 20:22
标题:
反右”与“反犹”同合一“理”
——兼驳司马平邦“反右合理”论
李飞飞 石名岗
笔者孤陋寡闻,真不知袁腾飞和司马平邦何许人也。日前,在博客中国上看到司马平邦博文的题目《袁腾飞用行动反证毛泽东反右有合理性》,着实吃了一惊,没想到袁腾飞与“反右”运动有这么大的牵连。后来百度了一下,才知道此袁腾飞原来是央视百家讲坛《两宋风云》之讲师,本来笔者对袁腾飞的讲术并不以为然,但其在现在这个红歌唱滥的年代,在公开讲堂上骂毛,倒使笔者有几分敬佩。反观司马平邦先生,却有点小家子气,袁先生“骂毛”自有他的道理,司马先生“护毛”估计也有自己的道理。但既然司马先生从“护毛”走到了护“毛罪”,我们则有必要为55万右派及受牵连的几百万亲属、子女鸣不平了。
1、袁腾飞“骂毛”与“反右”合理与否“八竿子也打不着”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司马先生正是实践了毛主席的这一教导,司马先生不知与袁先生有何深仇大恨,或是特别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竟然把袁先生的反毛行为,迁怒于1957年的许多“贱知识分子”,于理不合也。司马先生说:“袁腾飞的这段大骂毛泽东视频,却多多少少证明了当年的反右――主要是毛泽东发动的针对知识分子的改造运动确有些合理之处。其实,我说这话是冒着大风险的,这样的风险在于我平时最敬佩的余习广老师听到后会很不满,余习广对反右深恶痛绝,但他也不能否认在当初那批被改造和打倒的右派――某些知识分子里一样有许多如袁腾飞这样的贱知识分子。”这段话有着极混乱的逻辑。
其一,袁腾飞“骂毛”,就证明“反右”有合理之处。以此类推,袁腾飞骂希特勒,“反犹”就有合理之处;袁腾飞骂斯大林,“大清洗”就有合理之处;袁腾飞骂日本人,日本侵华就有合理之处;袁腾飞骂秦桧,秦卖国亦有合理之处…。结果袁腾飞和“实践”一起,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二”标准。
其二,因为知识分子中有“贱知识分子”,“反右”就有合理之处。由此,犹太人中有“贱犹太人”,“反犹”亦有合理之处;工人阶级中有流氓无产阶级,“反无”亦有合理之处;农民中有许多“痞子”,“反农”更有合理之处。按此逻辑,社会各阶级都应该被“反”了,其实,毛“反右”的实质是反“民主”,毛的矛头直指知识分子,只不过是因为知识分子是认识民主作用的先知先觉者而已。
其三,余习广老师不否认右派中有贱知识分子。余先生为著名史学家,想必不会把知识分子划分为“贵贱”,因为“贵贱”之标准无法确定。即使余先生有自己的标准,也未必为大家所公认,余先生认为的贱知识分子未必贱,余先生认为的贵知识分子也未必贵。结果还是无法区分贵贱。
袁腾飞“骂毛”肯定有他的根据,单是司马先生通过“虫洞”把袁先生这样的贱知识分子送回1957年并打成“右派”,使无辜的袁先生蒙受二十多年的冤屈,袁先生“骂毛”骂的过分些也可以理解。
2、“反右”与“反犹”同理
袁腾飞“骂毛”为“暴君”,实际上,骂是骂不成“暴君”的,除非做了“暴君之事”。其实,毛常自喻为“暴君”秦始皇,“反右”运动则是毛做的“暴君之事”之一。
七十多年前,一位号称“为德国工人谋利益”的国家社会主义政党的领袖,对一个民族实施了迫害,这个民族是犹太民族;五十多年前,一个号称“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领袖,对一个阶层实施了迫害,这个阶层是知识分子阶层。
这个民族和这个阶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优秀人物辈出。也许是由于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特点,遭到主导民族和统治阶层的妒忌,使他们有了共同的命运。犹太民族在欧洲是一个长期受歧视的民族,莎士比亚在其名剧《威尼斯商人》中塑造的贪婪的商人夏洛克就是犹太人。在沙皇俄国和法国都发生过较大的反犹活动,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纳粹德国反犹达到了极点,希特勒立法把犹太人打成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等公民”,随后开始迫害犹太人。在“砸玻璃窗”事件后,大量犹太人被迫离开德国,剩余的在二战期间大多被关进集中营被杀害,据统计当时被杀害的犹太人达几百万之多;知识阶层在中国则是超长期的被专制统治者提防的阶层。早在秦始皇时代,为遏制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秦始皇就发动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反右”运动,残暴地进行“焚书坑儒”。明清以来则盛行“文字狱”,说明专制者非常害怕言论和思想自由,长期实行遏制思想自由的政策,应该是中国大大落后于西方的根本原因。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毛把迫害知识分子的运动推向了极致。毛违背了当年与知识阶层共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时,关于民主自由的庄严承诺,也违背了《共同纲领》,和中国传统专制者一样,采取了遏制言论和思想自由的政策,发动了“反右”运动,把55万知识分子打成了“二等公民”。随后,把这些人有的关进了牢狱,有的送到了集中营式的劳改农场,多数从城市赶到了农村,开始了20多年的“地富反坏右”的悲惨生活。如果说“反右”与“反犹”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一个是对一个阶层,一个是对一个民族。
“反右”运动和纳粹运动一样,是对自由民主的挑战,也是民主自由的否定,因此,不能因为右派中有所谓“贱知识分子”,就断定它有合理的成分。
3、“反右”违法,岂能“合理”
我国著名法律学家曹思源先生在《各国宪法比较》一书中曾提到刘少奇在1967年8月5日被中南海造反派批斗后的情况,书中是这样写的:“批斗会结束后,刘少奇被押回办公室。心悲身痛的国家主席愤怒难消,他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着机要秘书的面,义正词严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即便罢免我的国家主席职务,也必须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这样的作法,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说话?”可见,刘认为毛整人的办法是违背宪法的。曹先生继续写道:“不过,刘少奇可能忘记了,1957年被打成大右派的章乃器先生曾手持宪法当面质问他:公民的基本权利何在?那时刘少奇不予理睬,此时困境中的刘少奇诉诸宪法,的确是太迟了。”也可见,刘少奇曾经积极参与的“反右”也是违背宪法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像章伯钧、罗隆基这样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常委,还是响应党的号召,提了一些“不中听”的意见,就被打成了右派,当然是政府违法。连章伯钧、罗隆基这样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常委都没有言论自由,况百姓乎?
当年希特勒为了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特地通过议会修改了法律,才取得迫害犹太人的“合法权”,这既说明当时的德国人也特别歧视犹太人,也说明希特勒也顾忌一点合法与否;毛则视自己定的法律如“草芥”,“法律意识”比希特勒还“淡薄”,封建专制思想比希氏严重的多。从法理上讲,“反右”比“反犹”更不合理!
4、“引蛇出洞”的手段失信于天下
《论语.颜回》:“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可知,信用对一个政权的重要性。毛采用了“引蛇出洞”的卑鄙手段,先号召民主人士“大鸣大放”出来给党提意见,保证“不揪辫子、不打棍子”,待到包括党内人士在内的民主人士对党讲出真心话后,又极力迫害他们,真乃政治流氓手段也。并且,事后毛常以其反右时的“引蛇出洞”的手段而自鸣得意,其实,毛虽逞了一时之快,却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无穷后患。
一个党、一个政权失去民信容易,取信于民则很难。通过“反右”;通过“三面红旗”;通过“反彭”;通过“三年困难”时期;通过文革,一系列“失信”的动作都始于“反右”,一系列“失信”的动作是党和政权的威望大减,最终的结果也使毛自己也走下了神坛。
5、不明智的平反政策
一个人、一个党、一个国家不怕犯错误,只怕犯了错误不改错误。一个人犯了错不改,影响的是一个人;一个党犯了错不改,影响的是一个党;一个国家犯了错不改,那就要祸国殃民了。改错的前提是认错,如果连认错的勇气都没有,何谈能改错?德国总理勃兰特曾下跪替德国认二战之罪,也使德国走上和平之路。而我们国家从来没有承认反右是错误的,只是承认反右是“扩大化”了。至今未平反的右派也就是十几二十个人,而全国平凡的右派有55万人,是未平反的27500倍,难道说这是“扩大化”吗?如果只是十几二十个右派需要搞涉及到几百万人的这么大的运动吗?恐怕这连政策的制定人也无法解释吧?我们的领导人真是没有勃兰特那样大的气度,凡是牵扯到自己的事情,总是在护短,总是不愿意认错。其实,这是最不明智的态度,结果是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国家。被冤的人们,历史终究要还以他们清白的。护短的结果非但护不了短,也使自己失去纠错的机会,给自己的历史形象抹黑;于国家而言,是非颠倒将使国家的民主自由的进程放慢很多,而终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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