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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打印本页]

作者: Mr.K    时间: 2010-5-18 23:02     标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根据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5-18 23:07

一直是5000块钱,只是早就名存实亡了,许多发达地区要50000元才起诉
作者: kfc_0    时间: 2010-5-18 23: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5-18 23:25

不过这也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追诉的标准并没有像有些人预想的那样提高,还是在5000元钱
但问题是现在5000元的标准早已不被遵守了,而新规定又出来,怎样操作呢?会不会真的执行?如果受贿5000元判半年的话,那么一百万判多少?一千万又怎么判?
作者: Mr.K    时间: 2010-5-18 23:29

问题不是5000元还是5万元,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区别,这个大的几个红字够醒目吧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5-18 23:34

艹!操!草!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5-18 23:34

商业贿赂,是近几年才明确的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数额标准应该是一样的吧?
作者: Mr.K    时间: 2010-5-18 23:41

上面是今天才出的规定,你可以去搜索一下,国家工作人员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起
作者: haoman    时间: 2010-5-18 23:44

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作者: kfc_0    时间: 2010-5-18 23: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0-5-18 23:58

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后边就得加个‘万’字鸟。

[ 本帖最后由 well530 于 2010-5-19 00:02 编辑 ]
作者: ffcmule    时间: 2010-5-19 01:06

非国家工作人员!天子犯法与P民同罪,特权阶级比天子还厉害呢!

我们的社会主义啊,其实是更高级的封建主义。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5-19 01:37

这是扯淡··············
瞎吼吼··········不过是个“解释“, 给他们自己年底完不成绩效找个借口·········

现在公检法N多地方都实行经费包干···········按人头落实到账·········
搞案子,要有钞票·············除非上专案·····
否则,出力不讨好的事儿··········谁愿意做······

当领导的,让手下出力得有米············不然会很头疼·······
当差役的,自己没事儿不会吃饱撑的”多管闲事“吧·········

这种狗屁规定、具有鲜明的时效性,一般都是配合某些 ”政策“、”动作“,打的组合拳·······
此一时彼一时·········
比如死刑陆续改为注射之后············鸡国的死刑判决少了不是一点两点··········具体数字有兴趣的去查查······

不过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就是这么回事儿···········P民不是人·············
作者: 李二叔    时间: 2010-5-19 03:01

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可以受的多
作者: 大大白兔    时间: 2010-5-19 11:00

明明白白就是对付P们的.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5-19 11:06     标题: 转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这他妈开始赤裸裸的搞笑了!


 


中新网5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日前发布。


 


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5-19 11:07

原来有转贴啦,请斑竹删除吧。麻烦了!谢谢!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5-19 11:10

引用:
原帖由 wusb168 于 2010-5-18 23:07 发表 一直是5000块钱,只是早就名存实亡了,许多发达地区要50000元才起诉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明显问题不在5000块!凭什么连他妈名文规定的法律都要双重标准?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9 11:23

最高检又开始扯淡了
作者: little1    时间: 2010-5-19 11:27

公务员是几多啊
作者: etu    时间: 2010-5-19 11:55

忙得过来?先慰问一下法院的同志
作者: zzzyyy52    时间: 2010-5-19 22:29     标题: 回复 1# Mr.K 的帖子

是一次5000还是一天5000还是一共5000还是怎么怎么的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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