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ZT没有资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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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5-15 14:54
标题:
ZT没有资产阶级专政
美国人口只占全球总人口5%,但全世界70%的执业律师都在美国。律师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56人中,17人是律师出身;在美国《联邦宪法》上签名的39人中,22人是律师出身;在美国历史上的41位总统中,24人是律师出身。可见,律师的参政意识是何等强烈。
1995年,加州政府跟O.J.辛普森的“梦幻律师队”过招儿,一年多下来花了纳税人800多万美元。据统计,在1999年度,美国人因打官司被律师拿走的诉讼费高达3000多亿美元,几乎相当于澳大利亚半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这样一来,人们自然会有一个疑问:法院如何保证请不起律师的穷人在法庭上受到公正平等的审判呢?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穷人因刑事犯罪打官司时,是用不着自己掏腰包请律师辩护的。贫穷被告一旦犯事儿,惹了刑事官司的麻烦,只需在法院填写一张专门的表格,证明自己家境贫寒,那点儿微薄的收人仅供糊口,根本雇不起律师就行了。一旦对簿公堂,自有法庭委派的辩护律师免费侍候。
1932年,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各州法院应免费为被控死罪的穷苦被告人提供辩护律师。1938年美国法院裁定,在各级联邦法院中,无论被告人被指控的是死罪或是其他刑事罪行,法庭都必须免费为贫穷被告提供律师。196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吉迪恩案的判决中裁定,律师权是每一位美国公民不可缺少的宪法权利,各州法院应为被控刑事重罪的贫穷被告免费提供辩护律师。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州法院应免费为被控仅犯刑事轻罪(最高惩罚为一年以下监禁)的贫穷被告免费提供律师。但普通民事案件和轻微的交通违规案件不算在内。
可是,如果一项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雇不起律师,一般会有一些民权团体或利益集团主动找上门来,免费帮助当事人打官司。比如,美国公众自由联盟(ACLU)经常免费提供大牌律师,帮助小民百姓起诉那些因公民宪法权利受到侵犯的民事案件;著名的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则以免费代理少数族裔当事人把具有重大意义的民权诉讼案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而著称。这样,自1972年以后,甭管事大事小,全美各地的穷人一旦因刑事罪被告上法庭,各级法院必须免费为穷人提供公共辩护律师。为此,全美大多数大城市和一部分州都设立了由政府出资、专门为贫穷被告服务的公共辩护律师办公室。没有这类机构的地区,则由法官请私人律师代劳,案后由法院支付律师费用。
美国法律禁止政府官员参与任何可能导致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冲突的事务。比如,在国防部任职的官员,只要拥有每年与国防部做1万美元以上生意的公司的股票,就存在潜在的徇私舞弊的可能。因此,在批准官员任命前,准官员都要出售股票,以铲除腐败的温床。
民主无论是早期还是直至今天都不被认为是白璧无瑕的管理人类的制度,但正如普列汉诺夫早在1918年的“政治遗嘱”中所说,“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是民主”;他还指出:“民主即人民的权力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也不可能是无产阶级的”。无论如何,民主制毕竟比专制、比暴政要进步得多。民主相对于专制而言,它的内涵根本与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或无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无关。民主从个体微观来看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拥有选举权和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政治权利。从社会宏观来看,是议会政治、多党竞选、三权分立、民选行政长官。从社会群体的关系来看,是通过自由讨论之后再进行投票来解决他们之间的观点和利益冲突。民主政治的真谛在于:不以宪法、军队来保证政权为某个政党所专有;你可以通过竞选胜利得到它,也会因竞选失败而失去它;失败以后你还有可能重新得到它。一切在于你是否能够得到多数民众的拥护和认同。
民主国家,拒绝任何阶级的专政,所有的阶级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便各个阶级、阶层都能影响国家立法和行政;且老百姓还可行使游行示威、言论自由、投票罢免等权利来控制官员,因而阶级矛盾也好解决。美国是阶级矛盾最小的国家,原因就是民控制了官。
美国不是什么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任何人难以在美国宪法找到阶级、党、专政等这些可怕的字眼,也找不到要人民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的字眼。相反,到处可见的是政府不得什么。美国宪法是保护美国人而限制政府的,不对任何人、任何阶级实行专政。
美国是全球富翁最多的国家,这些资本家们会不会联合起来操纵政府欺压人民?人们听到这些富豪们倒是联合过一次。布什2001年上台后,宣布10年之内废除遗产税。2001年2月,美国120位最有钱的富翁,主动上书国会请愿,要求国家继续征收遗产税。
市场不是保证自由的完美机制,因为市场有被垄断的可能,而垄断使你失去了选择自由。美国的生产资料都在私人手里,会出现垄断经济吗?会出现几个资本家占有全国财产的情况吗?有这种可能,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在公正而有权威的政府干预下,很难。前几年,美国政府不是把微软告上法庭了吗?告什么?就是告微软垄断。
在美国没有“跑官”“要官”的市场,因为官是人民选的。总统的儿子想当个市长,老子也说不上话,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去拉选票。有人说,“美国民主是假的,小布什不就是一个太子党吗?”对曰:不能因为老布什当了总统,就禁止他的儿子竞选总统。重要的不是谁当总统,而是总统是如何产生的。小布什当总统并不是从老布什那儿继承的,也不是老布什隔代指定的,这跟慈禧太后一会儿指定光绪做皇帝、一会儿指定宣统做皇帝是不同的两码事。
英国也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论,都是在英国写成出版的,连他死后也安葬在这国家。试问,如果英国是个资产阶级专政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吗?
马克思要人们信仰阶级斗争的理论,为证明无产阶级独裁的合法性,就编了资产阶级专政这个的特大谎言。把所有的污水往的资本家身上泼,把子乌虚有的资本主义国家说成是恶魔,目的是为了把社会主义打扮成天使,是为了给党专政国家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
左派常引《共产党宣言》说:“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委员会罢了。”所以,“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形式极其繁杂,但本质是一个: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专政。”事实上,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错误观察。
在某种生产方式下,必然有一个阶级主导生产活动,成为经济上乃至政治上的强势者,国家的内外政策因而往往向这一阶级利益倾斜,但这一阶级与国家权力的占有者(统治集团)不能划等号。任何国家权力只能为少数官吏所行使。所谓地主阶级是封建国家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未免言过其实。以资本主义社会为例,国家机器根本不容某个集团长久占有。公民通过组织政党与各种组织,通过竞选、院外活动、舆论造势等方式,对立法、政策等施加影响,以谋求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所以把西方国家说成是“资产阶级专政”,是一种狭隘见解。1801年杰斐逊就任美国第三任总统誓词中的名言:“我向上帝宣誓:我憎恨和反对任何形式的对于人类心灵的专政。”今天仍是人类追求的目标。
为何马不对西方民主制在其“初级阶段”便已表现出来的伟大历史性进步(多党制、民主票选、任期限制、三权分立等)大加肯定,反而对其进步性(比如多党制、轮流执政)
进行批判?因为马克思来自一个没有民主的国家——德国,对民主一无所知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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