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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毛粪和五毛扬言以“煽动分裂国家罪”起诉袁腾飞 [打印本页]

作者: feifei24    时间: 2010-5-10 15:45     标题: 毛粪和五毛扬言以“煽动分裂国家罪”起诉袁腾飞

黎阳:起诉袁腾飞,只需一桩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不是说袁腾飞只有一桩罪,而是应将突破口集中在一桩罪上——煽动分裂国家罪。   

  
    袁腾飞以教师身份在课堂上向学生宣扬“1989年达赖佛爷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因为他反抗中共对西藏的武装侵略”,这是公然向学生宣传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是“对西藏的武装侵略”,公然鼓吹西藏不是中国领土——这是板上钉钉、确凿无疑的煽动分裂国家罪。就凭这一条就足以将其定罪。谁否认这是犯罪,谁就是同案犯。

  
    如果袁腾飞这样煽动无罪,那就等于说胡锦涛有罪——1989年决策西藏戒严镇压分裂活动的是谁?胡锦涛。袁腾飞声称那是“中共对西藏的武装侵略”,这就等于说胡锦涛是“武装侵略西藏”的罪魁祸首之一。既然袁腾飞这样断言无罪,那当然就等于宣布胡锦涛有罪。既然有罪,那还有什么资格当党的主席、军委主席和国家主席?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也好,北京市教育局也好,教育部也好,主管教育部的国务院大领导也好,中央电视台也好,主管中央电视台的中宣部也好,相关司法部门也好,不管是哪一级的官员,只要不承认袁腾飞在课堂上以教师身份向学生宣扬“1989年达赖佛爷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因为他反抗中共对西藏的武装侵略”属于煽动分裂国家罪,那他就已经把自己变成了袁腾飞的同案犯,客观上在与袁腾飞一起宣称胡锦涛是“武装侵略西藏”的罪魁祸首,在否认胡锦涛地位的合法性,在为政变制造理论根据。

  
    袁腾飞不是很瞧不起毛泽东吗?我这一着就是跟毛泽东学的:“抓主要矛盾”、“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请袁腾飞领教领教毛泽东思想的滋味——真象你说的那么“二”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   

  
    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本帖最后由 feifei24 于 2010-5-10 15:47 编辑 ]
作者: zwxzladsl    时间: 2010-5-10 15:46

又要搞文字狱了吗?
作者: fangyiping    时间: 2010-5-10 15:56

看来毛粪其它的没学到,就学到了咋整人了。
作者: likuncba    时间: 2010-5-10 16:01     标题: 太可怕了!

天朝实在是太可怕了啊!希望袁老师不要被和谐!
作者: 服毒    时间: 2010-5-10 16:01

共匪不敢了
作者: xuer    时间: 2010-5-10 16:02

这个黎阳也太二了,没一点技术含量。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0 16:12

毛粪和五毛应该关心一下自己,也不想一想为什么视屏现在才出来,视屏是去年的,而袁老师当教师不是09年才开始的,为何现在放视屏出来?一是袁老师突然发疯了,二就是某些家伙要玩完了,而时日不多的家伙都是先用炮灰来抵挡的,让我想起了一句歌词“死到临头还让领导先走”
作者: mon581poy    时间: 2010-5-10 16:24

啥叫“言者无罪”?
不过而言获罪的人也已经不少了,当年老蒋怎么不把鲁迅给抓起来呢?也许是因为鲁迅的级别还不够吧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0-5-10 16:27

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既没有组织,也没有策划,更没有实施。袁老师完全在宪法言论自由的范畴以内,当然兲朝的宪法只能顶个球,哪怕是这种”非法“的宪法共匪也没遵守过,所以。。。自求多福吧。
作者: 服毒    时间: 2010-5-10 16:33

搞大迫害自己也会身陷囹圄的,共匪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强弩之末了,就像梦一样,悄悄说,声音大一点就会破灭。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5-10 17:24

引用:
原帖由 PARANOID555 于 2010-5-10 17:20 发表 借这帮傻B俩胆看他们敢做什么~!妈的~!不是鸡巴蛋拽着~想上天了~!操蛋玩意~!老袁要是被搞~你看还有多少百姓能坐住~!操~我不去北京声援我就对不起胡大爷~!操你妈的~!还不让人说话了~!妈B的~干脆你妈B把中国整回 ...


操!


作者: mzzyrq    时间: 2010-5-10 17:37

又一个三洞了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5-10 17:51

毛粪确实非常阴毒。
我原本看那个视频就想到毛粪可能要叫嚣起诉袁腾飞,但我想到的是“诽谤罪”,原来是这样一个罪。
但就像袁腾飞所说的: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的,这是公诉的,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检察机关来起诉吧,况且袁只是说几句话而已。
其实这个毛粪虽然阴毒,但证据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所谓的“武装侵略”发生在59年,89年藏区本身就是在中共政府管理下,只是平暴,袁应该不是说的89年,诺贝尔奖也不一定是由于当年的行为而授予,很可能只是一个“总结性”的评判。
而69年“侵略”一说,只是站在不同角度上,我想很多藏族人都这么说,角度不同,采取的褒义或贬义的说法不同而已,最多算用词不当,毛粪不会得逞的
顺便说一句,毛粪代表了一种原始的邪恶性,邪恶程度不输河蟹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0-5-10 17:57

天下本就不是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
天下自古就是有德者得之,无得者失之.....天下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嘛....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0-5-10 18:04

要是中国分裂了能够获得民主和自由的话,那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这项指控从毛粪和五毛的屁眼里喷出来,还真是历史的讽刺啊!!!!
作者: xj175306    时间: 2010-5-10 19:57

袁SIR说的相信法律可能是打版权的官司的吧,袁SIR以后可能要沉默一段日子了,幸好下了一堆他的视频。
作者: 阿中    时间: 2010-5-10 20:17

黎阳是什么人,上网一查原来是个疯女人,还有好多搔首弄姿的照片.
作者: adult_1    时间: 2010-5-10 22:51

问个问题啊,如果在美国,说类似的话(当然我也没想好对应类似的话应该是什么?),会有什么后果吗?谢谢回答者。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0-5-10 22:57     标题: 回复 21# adult_1 的帖子

没有后果,说什么都可以,你说暗杀希拉里,没人管,要是做了,FBI的怪叔叔就找上门来了。
袁腾飞已经完成任务,他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
作者: wusb168    时间: 2010-5-10 23:06

视频可以永久流传。
以后再说,也不一定有原来说的那么好了,当然被河蟹以后就不会放的那么开了
作者: blueday    时间: 2010-5-10 23:31

如若如此~~~~~~~~~~~~~~~那就是又一笔血债~~~~~~~~~~~~~~~~推翻共匪~~~~~~~~~~~~~~~~~~~~剿灭独裁~~~~~~~~~~~~~~~~~~~我宁愿赔上一条命
作者: ilovelily    时间: 2010-5-11 00:13

毛粪比5毛更邪恶,我刚看了看“毛泽东旗帜网”,比恐怖片还恐怖,里面有几个人气得简直到了不杀袁不足以平民愤的程度,我的妈呀,现在这年头还有到处喊无产阶级专政的人,太二了,不,该给他们吃药了,还得加大剂量。
作者: 小学生2008    时间: 2010-5-11 06:56

马的!!要是袁老师被抓,天下百姓会更和谐的! 会天天和谐一小下 几天和谐一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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