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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快讯:富锦长春岭爆发极不河蟹事件 * [打印本页]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10-5-1 18:42     标题: * 快讯:富锦长春岭爆发极不河蟹事件 *






 


221.207.78.*


 

佳木斯到前进镇4133次客车到富锦突然中断:

在2010年04月29日下午15点11分,我乘坐4133次火车返回二龙山时。开往前进镇途中19点17到达富锦时车上通知铁路中断,下车后说在火车站给全额退票 。富锦火车站工作人员说是向阳川、长春岭农民上访,把铁路和公路给组拦。我只听说去年有过一次但只拦截公路没有拦截铁路。富锦市政府没有给解决,是因为农民上访土地的事。

 


据说昨天富锦武警和长春岭农民打起来了,因为土地的事情,有人知道详细过程吗?
比例:长春岭农民2000+人
      武警特警1000+人
据说还有个警察被打死了


 


 







123.164.95.*

 

说对了 老恶劣了   副省长都来了 一个佳木斯特警篮子都费了   小脑出血 开颅了 这都是真的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5-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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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5-1 18:46

引用:
据说昨天富锦武警和长春岭农民打起来了
很好,這是農民暴動的開始。支持!
作者: superasians    时间: 2010-5-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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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mule    时间: 2010-5-1 18:49     标题: 回复 3# cpu2dd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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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priri    时间: 2010-5-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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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mule    时间: 2010-5-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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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5-1 19:37

引用:
原帖由 @cmule 于 2010-5-1 18:49 发表 想把这六十年再来一遍?
如果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無法解決問題時,也就是"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耍流氓"時,暴力也就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佛曰:當所有的人都崇尚屠刀時,那么屠刀也就是佛!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5-1 19:41

以前是打土豪,分田地;
现在是杀p民,抢土地。
dp说过,政府现在对付群体事件老有经验了,怕只怕p民对付政府也与时俱进。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5-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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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10-5-1 20:11

有内幕的朋友上图啊 有图有真相
作者: ken999liumhnet    时间: 2010-5-1 20:22

农民起义的结果只有让另一批独裁者登上政坛。
如果不普及民主意识,那么人民只有别奴役的命运。如果没有思想解放,再多的革命也只能沦为镜花水月。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5-1 20:30

引用:
原帖由 @cmule 于 2010-5-1 19:51 发表 你家的佛吧?说话有点水平会怀孕啊?
看來你的水平還是蠻高的,就跟那些掛了勛章的一樣。。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5-1 20:34     标题: 回复 13# cpu2dd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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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mstrong001    时间: 2010-5-1 20:43

哦,农民起义了。。。哎?!TMD真牛B,农民敢起义!
作者: LOVEONLY    时间: 2010-5-1 22:57

我靠,一批没有头脑的农民!回头把老毛的游记战理论好好学学!:'
( 1928年5月,毛泽东总结井冈山工农革命军和游击队的作战经验,将游击战争的基本原则概括为:“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即著名的“十六字诀”)
作者: lszjms    时间: 2010-5-1 23:07

1994年,中韩两国政府签订协议,要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合作办农场,按照规划,需要土地57万亩。这部分土地绝大部分是富锦市辖区内的国有荒地,有少部分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田地,县政府采取征用的办法获得。
     富锦市政府集中完国有荒地之后,发现还不够协议规定的57万亩,于是又向周边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这部分土地按照当时的市价给了农民补偿。
但这个占用土地达57万亩的合作项目实施不到三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韩方无力再投资,项目中止。
后来,黑龙江省政府授权富锦市政府成立了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负责管理这57万亩土地中的37万亩。另外20万亩则由黑龙江省政府直接管理。
距富锦县城东南46公里的长春岭村号称是富锦市最大的行政村,拥有2600多人口,土地面积达9万多亩。长春岭村的土地证上,清楚地写着,“土地使用总面积9.03933万亩,属于生产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为6.42862亩,属于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为2.61071万亩。”细则里标明,“耕地的面积是2.3万多亩,荒地面积是近6.4万亩”。
但长春岭村农民实际拥有的土地只有两万多亩,其余6万多亩土地现在都归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所有。
长春岭的农民要种地必须和公司签“承包”合同,一年一签,农民们是否在自己的土地上当“佃农”,农业开发公司在当“地主”。
长春岭的农民多次组织上访对那6万多亩土地提出质疑,均未得到合理的答复,一些农民联合起来要强行收回土地受到富锦市政府的强力制止。
14年来,富锦市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强调,在建立中韩合作农场时,政府只征用了长春岭村的1万亩土地,并给予了52万元补偿款。
言外之意,即指长春岭农民索要的6万多亩土地是子虚乌有,伸手向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要地是在打国有土地的主意。
2007年,富锦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终于承认长春岭村讨要的那6万亩土地确实是被市政府占了,但它们不同意归还土地,因为国土局认为长春岭的土地证不合理。

国土局自认圈地有理 众心不服

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认为土地证不合理是因为长春岭的土地面积太大,而且黑龙江省的有关专家也表示了质疑。
按此说法,长春岭村的土地证在核发时就可能存在问题,土地证上的6万亩荒地应该属于国有,而不是集体所有。
但孙富运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富锦市政府之所以隐瞒这6万多亩土地的情况,是因为牵涉到经济利益。他认为,这块大面积的土地是政府集中土地时顺手牵羊收走的,对村民说是征用,对外却只承认1万亩,其中5万亩的落差即是可观的经济利益。
针对富锦官员提出的关于对长春岭村土地证的质疑,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只要没有被国家废止,这样的土地证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政府对其有怀疑,应该走正当的程序,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它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但长春岭村村委会并没有参加任何变更那6万多亩土地权属的活动或讨论,也没有任何证明那块土地权属变更的文件和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该遵循“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原则。
事实上,富锦市政府在收走长春岭村那6万多亩土地时,根本就没有给土地的主人协商的余地,行为无异于强抢。
和一些地方政府先斩后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相比,富锦市政府圈占长春岭的土地可以说是只斩不奏,堂而皇之地占用14年之久,不补走法律程序,也不做善后事宜,心安理得的让人难以理解,似乎要将违法行为进行到底。
富锦市民间一直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一直在为当地官员谋取私利。农业开发公司的37万亩土地中只有少部分是直接发包给农民的,大部分土地都是先包给中间人,然后由中间人再转包给种地农民。这些中间人都是当地官员的亲戚,官员们通过这些“白手套”坐收暴利。
现在,长春岭村的农民还在为属于自己的土地奔走呼告,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作者: lszjms    时间: 2010-5-1 23:07

富锦的干部手中握有多少土地,看看群众提供的这个名单就管窥一斑:
      原富锦市委副书记葛其侠,占地近万亩,在大草岗5000亩,靠前锋农场5000亩,管理者是富锦市三元公司刘连庆。
      市委主管农业副书记郭福山占地近万亩,在解放桥东柳茂岗,管理者是刘春生。
      常务副市长赵达占地3000亩,在西富南,管理者是刘春生。
      赵达给佳木斯公安局某副局长送礼750亩。
     市委办公室主任陈庆忠占地3000亩,在红河农场。
     原武装部长马成喜,把兴华村4500亩耕地占有。
      原政法委书记郭建民占地3000亩,在长合东,管理者是刘春生。
      财政局副局长赵君占地7500亩。
      局级干部于龙海占地1000亩,在东大荒。
      原市委书记韩印占地5000亩,在兴华村南,由韩的外甥管理。
      市土地局局长张海山占地750亩,管理者是刘春生。
      涝区管理站站长王德成占地750亩。
      开发公司会计孙颖占地600亩。
      另外,开发公司在初办时,为了得到贷款,用4500亩土地送给佳木斯农行蔡行长,公司得到农行3000万元的巨额贷款,长期不还。(这些干部占地全是由别人管理的)
      长春岭村南20公里处有原始沼泽地约50000亩,在2004-2005年全部被富锦市干部开成熟地,变成对外承包的发财田。开发公司经理高长春1200亩、副经理于天生1200亩、生产科科长吕永志开荒1200亩。常务副市长赵达开荒3000亩。草原管理站站长杨某开荒10000亩。财政局副局长赵君开荒500亩。原政法委书记郭建民掌管有省里批文,开荒3000亩。
      在开发东区,原市市长李得香占地7500亩,由其侄子李春轩管理。
      富锦市法院副院长尚文章,占地3000亩;闫院长占地2000亩
作者: lszjms    时间: 2010-5-1 23:13

http://tieba.baidu.com/f?kw=%E5% ... tb0_search&ie=utf-8
作者: lszjms    时间: 2010-5-1 23:14

楼上 忘写名字了!是富锦百度贴吧!
作者: 我是一个老兵    时间: 2010-5-1 23:19

最好能看到视频。
作者: mazila    时间: 2010-5-1 23:33

网上各种新闻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该信谁的了。反正至少无图无真相,此事我个人保留意见
作者: feidaoren    时间: 2010-5-1 23:43

都看不见了?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0-5-1 23:52

追求公正和追求女人一样搞大事就成了~~韩寒
作者: wjwchenlu    时间: 2010-5-2 00:56     标题: 回复 15# armstrong00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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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j_007    时间: 2010-5-2 01:19     标题: 回复 8# cpu2ddr 的帖子

你可真强。佛主有没有说过这话??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5-2 01:25

威武了。。。。。。
作者: admini001    时间: 2010-5-2 21:39

富锦的干部手中握有多少土地,看看群众提供的这个名单就管窥一斑:
   原富锦市委副书记葛其侠,占地近万亩,在大草岗5000亩,靠前锋农场5000亩,管理者是富锦市三元公司刘连庆。
   市委主管农业副书记郭福山占地近万亩,在解放桥东柳茂岗,管理者是刘春生。
   常务副市长赵达占地3000亩,在西富南,管理者是刘春生。
   赵达给佳木斯公安局某副局长送礼750亩。
   市委办公室主任陈庆忠占地3000亩,在红河农场。
   原武装部长马成喜,把兴华村4500亩耕地占有。
   原政法委书记郭建民占地3000亩,在长合东,管理者是刘春生。
   财政局副局长赵君占地7500亩。
   局级干部于龙海占地1000亩,在东大荒。
   原市委书记韩印占地5000亩,在兴华村南,由韩的外甥管理。
   市土地局局长张海山占地750亩,管理者是刘春生。
   涝区管理站站长王德成占地750亩。
   开发公司会计孙颖占地6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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