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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争取言论自由两步走的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ls59    时间: 2010-3-28 11:42     标题: 关于争取言论自由两步走的意见


辛子陵


落实宪法第35条,实行完全的言论自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所谓“完全的言论自由”,就是像美国那样,取消中宣部,取消新闻出版总署。这在目前我国行不通。行不通还要说,我是想要人民知道,世界上有的国家,没有中宣部,没有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运转的很好,社会没有混乱,政权没有颠覆。美国这个国家很值得研究,她没有国家电视台,各州也没有官办电视台;她没有政府的机关报,执政的和在野的两大政党,也都没有机关报。更没有扫黄打非办公室一类的机构。政府、执政党没法唱响主旋律。主旋律在民间。那些有百年历史的民间报纸,例如1877年创办的《华盛顿邮报》,有很大的权威。水门事件就是它揭露的,导致尼克松在威望如日中天的时候下台。美国总统、国务卿要放下身段倾听百姓的呼声,重视民报的意见。不听怎么办?民意指数马上下降,总统、国务卿就要做不成。她那里的和谐,不是要老百姓与政府、与执政党保持一致,而是政府、执政党经常地调整自己,与老百姓保持一致;不是把百姓的觉悟“提高”到政府、执政党的水平,而是要政府、执政党把政策“降低”到老百姓的水平,老百姓不满意、有意见,就赶紧改。她这个社会是这么和谐起来的。


以上的办法好是好,但目前行不通,我们把它放在第二步,作为将来争取的目标;第一步还得回到中国特色上来。根据现在的国情和体制,提些经过努力争取,能够办到的事情。


2003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與民主黨派人士舉行“民主協商會”。胡錦濤总书记在回答民主黨派人士提問時說:


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


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新闻解禁”,如果我理解的不错,就是解除报禁。时间过去了七年,我们的政府,党的主管宣传的部门以及立法机关,对胡主席这个指示置若罔闻,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解禁,而且越管越多,越管越细,现在甘冒世界之大不韪,连互联网也要管起来,连手机通讯都要管起来,这就太过分了。


去年6月发生了逯军事件。逯军是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反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百姓说话?”。逯军为此事丢了官。照我看,逯军起码是个心口一致的好干部。他比谁好呢?比那些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的老奸巨猾的干部好。


逯军被撤,是因为他善意的(绝不是恶攻)说出了一个真相: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对立的。当然没人叫他这样说,他作为一个处级干部,多年为官的经验,学习的体会,听上级报告领会的精神实质,得出这么一个认识。他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有了相当的水平,要把记者领上正路,要教会记者也代表党的利益说话,所以有此一问。记者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要代表老百姓说话,俩人就戗起来了。问题一上了台面,在媒体一公布,逯军所在的机关,他的上级,谁也不敢支持逯军的说法。自保的人不吭气;出来批判逯军,论证党和人民从来是一致的,则属于老奸巨猾的干部油子了。


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问题,老报人、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上个世纪80年代在高级党校做过一个报告,主张统一于人民性。被主管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人胡乔木打了棍子,认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他要统一于党性。逯军执行的是胡乔木的意见,尽管他并不认识胡乔木。我赞成胡绩伟的意见。统一于人民性,表明党没有不同于人民利益的自己的利益。如果统一于党性,就表明党有了离开人民利益的自己的利益。大跃进是毛泽东的想法,不是人民的要求。毛的意志统一了全党,就变成了党性。小麦亩产几千斤,水稻亩产几万斤,《人民日报》社长兼总编辑邓拓不敢报道,说他党性不强,被撤职,换上党性强的吴冷西,危害就大了。广西环县亩产13万斤水稻,他也敢拍板登《人民日报》。党性越强离人民利益越远。后来刘少奇批评浮夸风的责任报纸要负一半。许多违背历史事实的东西,许多违背人民利益的东西,许多强词夺理指鹿为马的东西,处于某种政治目的,硬要那样宣传。例如国庆60年,明明前30年发生了反右派、饿死人、文化大革命等不堪回首的事情,非要说是“辉煌60年”,没有一年不辉煌。用所谓党性压倒人民性,这是党的宣传工作有诸多禁忌,愈来愈不能服众、愈来愈不得人心的根本原因。目前亟待改进者有三:


第一是宣传口停止“拉偏架”,颂毛批毛受同等保护。


什么叫“拉偏架”?甲和乙两人打起来了,警察过来劝架,把甲抱住了,让乙占了便宜。这叫拉偏架。关于毛泽东功过是非的争论,宣传口不许揭毛批毛,眼看着毛派网站颂毛批邓,就是拉偏架。


大跃进失败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制造“左”的谬论,歪曲事实真相,掩盖毛的错误和罪行。五十岁以下的两代人是在神话和谎言中成长起来的。在他们的脑海中,毛泽东时代是一个“共产主义天堂”,改革开放引进了资本主义的“污泥浊水”,把天堂污染了。为了从根本上打退毛派的政治攻势,打垮时时事事处处掣肘改革开放的“左”的意识形态,必须开放舆论,让全国人民评论毛泽东的功过是非,了解历史真相。


饿死3755万人这件共和国最大的公案,党和政府至今没有向人民有一个负责任地交代,不正式公布饿死人的历史档案。毛派网站一些青年写手,很认真地在哪里批判饿死人是右派造谣,他们真的很义愤,说右派给毛主席身上泼脏水。我不怪那些青年,但要给李成瑞同志提一点意见。李成瑞是毛派领袖人物之一。在“愤青”中是受尊敬和信赖的长辈。作为前统计局长,您曾经是个讲究实事求是的人,您在公开发表的《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一文中,经过旁征博引、中外对比的分析,结论是:三年灾难中饿死的人数大约是2200万人。 1 成为饿死人数目的一家之言。您为什么不把这个数据告诉那些青年呢?就以您的统计数字为准,难道您真的认为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竟比那个饿死了2200万人的时代还坏吗?就运用您的概念,大跃进时代是标准社会主义时代,今天是“资本主义复辟”,但2200万人得救,免于饿死,就凭这一条,莫说“资本主义复辟”,就是更严重的罪名,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党也要敢于承担。人民公社如果不解散,这30年不知会有多少人饿死。


像杨继绳的反映饿死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专著——《墓碑》,竟不能在大陆出版,而不得不拿到香港出版。报纸上、网络上也不许人们发表揭露各地饿死人的真人真事的回忆文章。尽管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都说了在适当时机重新评毛,但书报检查机关和网络“警察”沿袭“左”的传统,以掩盖毛的错误和罪行为己任,继续压制评毛的专著和文章的发表,颂毛的专著和文章却一律开绿灯放行,以为这是在坚持“党性”。否!这是给党帮倒忙,是从根本上反对改革开放!最近有个《往事微痕》事件。《往事微痕》是谢韬同志创办的网络刊物。现由铁流先生主持。所联系的群众是一大批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老人。是胡耀邦、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时给他们改正平反。他们是铁杆的改革开放派,对复辟毛氏王朝怀有很深的恐惧。原来他们是写自身的遭遇,受迫害大半辈子,如今擦干血泪,一吐衷肠。最近转而评毛,把《千秋功罪毛泽东》取其精华,压缩成10万字的小册子,免费向社会赠阅。中央想做没有做起来的事情,胡锦涛同志想做没有做起来的事情,这些右派老人,用微薄的退休金做起来了。这是为党分忧,为中央分忧,是支持改革开放,反对复辟倒退的正义事业。他们应该得到支持,应该得到帮助,应该得到奖励。令人诧异的是,他们受到了宣传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刁难、打压和查禁。在某些官员心里,摘帽右派还是右派,不是依靠对像,还是社会的危险分子。这是大错特错。恕我直言,如果真出现复辟倒退的危机,邓、江、胡被打倒,改革开放这一套被搞掉,那些鄙视右派老人的官员,可能最先跟着喊:“打倒邓、江、胡!”而这些九死一生当过右派的老人,一定是保卫改革开放事业的最后一批战士。


目前在中国,旧的话语权——毛泽东思想,比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其号召动员能力要强大的多,毛派正以“毛泽东思想”拉大旗作虎皮,迷惑动员群众,进行疯狂地反扑。标志性事件是国庆60年“毛泽东思想万岁”方阵的出台。


此事在十七大刚开完就露了端倪。2008年1月魏巍论文集《新语丝》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公然反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鼓吹“只有毛泽东思想才能救中国!”2 在第290页上责问:“到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应该不应该保留,你们征求过全国人民意见吗?”公然向胡锦涛挑战,与刚刚闭幕的十七大唱对台戏。魏巍是毛派代表人物之一。临终前留下遗嘱,把现任各级领导人列为“革命的对象,是党内走资派和篡党夺权的修正主义叛徒集团。”我反对魏巍的观点,但不反对给他出书,按照宪法应保护魏巍的出版自由;但同时也应该保护杨继绳的出版自由。中国文联出版社是中宣部直属的出版社,你既然出了魏巍的书,必须也出杨继绳的书才算公正,客观,中立,否则就有站在毛派一边反对十七大、反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嫌疑。只准颂毛,不准批毛,宣传暴力社会主义的网站受保护,宣传民主社会主义的网站被查封,好像又回到了姚文元在宣传口当家的时代,这是不正常的。有个五柳村网站,是支持改革开放的党内外民主派的言论基地,是宣传民主社会主义的论坛,在网民中有很高的信仰。但经常无端受到骚扰。最近因为《夹边沟记事》一文又被封了。这篇文章记述了甘肃一个改造右派的农场饿死人的事情,许多网站都发表过,根本不算个事。相比之下,毛派网站点名骂邓小平,骂江泽民,骂胡锦涛都没事。宣传口雇佣的这些网络警察(五毛党)干的这些事情,像是“四人帮”留下来的文化特务一样。中央肯定不知道这些事情。中宣部主要领导可能也不知道。希望中宣部主要领导要抓一抓这件事情,最低要求,一碗水要端平,让五柳村网站能受到毛泽东旗帜网一样的待遇。要创造民主平等、摆事实讲道理的舆论环境。要解开相当多的群众认为改革开放不如毛时代的心结,只有把毛时代的真相告诉他们。那些受蒙蔽的人,一旦了解历史真相,知道了那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共产主义天堂”,是一个饿死过3755万人的人间地狱,定会幡然醒悟。只有让全党同志讲话,让全国人民讲话,重新评毛,不同的观点交锋,把魏巍提出来的问题辩论清楚,看看在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毛泽东思想是怎样“救”中国的?才能在思想理论战线上打败极左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取得主导地位。拉偏架就是帮助毛派反对改革开放,希望宣传口领导诸公反思一下。


第二是设置对立面,扶持民营报刊。


胡锦涛说:“我们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 问题是怎样知道民意呢?靠“党性”极强的官方媒体是不行的。历史的教训是:施政者与评议者高度一体化,政府和媒体都姓“党”, 自己搭台唱戏,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难和民意沟通实现正确领导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所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来没有反映过真实的民意。党和国家领导人耳边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既难发现、更难纠正正在发生的全局性的错误,这就是为什么1958年浮夸风能一直刮到1960年春天,为什么每年饿死几百万人的事情能连续四年发生,为什么祸国殃民的文化大革命可以压制民意长达十年之久的重要原因。


所谓“设置对立面”,就是开放报禁,扶持民营报刊,党和政府为自己设置一面能客观评价政绩的镜子。毛泽东在1957年4月说过:“我看每个省办两个报纸比较好,一个党外办,唱对台戏。”4 就是这个意思。


我国历史上办得最好民营报纸是《大公报》。1902年由满族人英敛之创办的《大公报》以客观、真实、敢言著称。1926年张季鸾接手后,在派系林立、军阀争锋中提出“四不主义”的办报宗旨:一曰不党,不依附于党派、军阀和财阀,立场客观公正;二曰不卖,报纸不搞有偿新闻和评论,也不向社会收取一文钱的经济赞助;三曰不私,报纸所发言论必取国民之公意,不代表少数人说话;四曰不盲,报纸不跟风,不盲从于各种时髦主张。这“四不主义”使《大公报》在强权林立的派系中和钱能通神的商业社会保持了文人论政的本色,不屈服,不媚俗,不虚伪,不偏激,不炒作,不盲从,如实记录历史,深刻反映民意。在那个国共两党尖锐对立的年代,毛泽东说只有这张报纸“把我们共产党当人”,5 蒋介石则每天必看此报,而不满国民党自己办的党报。两党最高领导人都对《大公报》给以高度评价。在中国报业史上,还没有别家报纸有此殊荣。


对《大公报》贬意的评论是所谓“小骂大帮忙”。任何独立的民报,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必须取这种立场,这是它与执政党的机关报或革命党的机关报的根本不同点。它不能对现政权持敌对立场,而又要对社会有所裨益,就只能是针砭时弊,反映民意,促进社会的改良。“小骂大帮忙”是说虽批评了政府但其长远功效有利于政权的巩固。这是民报正确的立场,是光明正大的立场,不应该被贬低,被讥讽,而应该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敬。


胡温新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旗帜,要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利益,要建设和谐社会,尤其需要这种既不仰赖权力,又不仰赖资本,客观公正、反映各阶层、各界别、各民族声音的民间报纸。开放报禁,准许民营报纸出版,是下情上达,了解社会动态,了解民心向背最实在的民主形式,最直接的民主管道。


办一份像张季鸾、王芸生的《大公报》那样的有水平、有威信、有操守的民营报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有一个成长的历史过程。可考虑让有条件的报刊转型。目前最具备条件的,报纸是《南方周末》,刊物是《炎黄春秋》。如果让这一报一刊彻底民营化,政府多扶持,少限制,最好是不限制,摆脱一切条条框框的束缚,他们一定会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不辜负社会的期望,为建设和谐社会架起沟通政府和民众的桥梁。


还可以考虑让台湾国民党当局在北京办一张党派报纸,类似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重庆办的《新华日报》,作为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先声。对于大陆当局不喜欢的新闻和文章,可以让它开“天窗”,但一定不要封闭它,表明共产党对于新闻自由的雅量不低于蒋介石。


第三是制定新闻出版法,新闻出版彻底摆脱人治。


我们学来的苏联新闻模式,在报刊上揭露和批评官员要经过审查批准。现在发展到内部报导也要审批:凡涉及省领导层问题的内部报导稿件,必须经过有关省领导审查。这一条规定就把对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通道堵死了。尽管在规定中规定了各省领导对送审稿件有不同意见可提出,但不得扣压,可是有谁愿意把反映省上问题的稿件送给省上的当事人去审查呢!6 那不等于送辞职报告,砸自己的饭碗吗!现在不仅高级领导人不能批评,连县级领导人也批评不得了。2008年竟然发生县委书记派公安人员进京抓记者的事情。因为一篇报导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导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2008年1月4日,被称为“最牛的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到北京《法制日报》社拘传记者朱文娜,成了京城一大新闻。现在是当权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报刊触及他或不顺他的心,就下令撤总编、抓记者,前不久两会期间湖北省长李鸿忠抢记者的录音笔,把女记者训哭了的事件,必须严肃处理。新闻工作必须摆脱人治,制定新闻出版法已经是不容再拖了。


老报人冯英子写过一篇杂文《孔狗江马论》发表在1998年《书屋》杂志第一期,说的是在揭露官员及其亲属腐败劣迹问题上,我们的民主还不如国民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孔二小姐带着叭儿狗坐飞机从香港飞往重庆,“重庆舆论哗然,全国也舆论哗然”,连乃父孔祥熙出钱办的报纸也不得不抨击一番。而江青在毛主席病重期间,竟然动用专列,带了四匹骏马,率领大小臣僚去大寨游玩之事,在江青垮台前,媒体绝对不敢揭露。当年舆论抨击孔二小姐,国民政府新闻制度是允许的。我们说那是“资产阶级假民主”。但“假民主”是真揭露,“使孔二小姐之流不能不有所顾忌。”正如冯英子所说的,“如果有一点起码的民主,即使是那种揭露孔二小姐的假民主,那么‘四人帮’就不一定有孽生的温床了。”


再不要用什么“资产阶级假民主”为我们自己的“无民主”做盾牌了。请问:美国揭露克林顿的性丑闻是真民主还是假民主?是真民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其“特色”绝不能是为领导人文过饰非,那是“为尊者讳过”,是封建专制,不是无产阶级民主,更不是真民主!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采追惩制,而不能再深文周纳强化预防制。据法学家凌其翰的《出版法》7 一书介绍,所谓预防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受政府机关之干涉,在出版之后,仍须受法律之制裁”。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既无须受检查,亦无须求特准。且不必向行政机关呈报,自出版以至发行完全自由。惟出版物若有违法事实,自当于出版后依法惩治。”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预防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预防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给了新闻出版业较多的自由。英国早在1695年即废除了预防检查制。日本于1869年废止预防检查制。我国目前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比英国落后300年,比日本落后140年。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有关部门就曾酝酿过新闻出版法的起草,后来被叫停。这件事情应该重新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我们的新闻出版事业必须有法可依,有法保护。不能是哪位领导人或前领导人看到某一报刊某一篇文章不合自己的口味,就兴师问罪。在民主国家,新闻工作者不受法律以外的权力的约束,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官员都可以批评,被称为“无冕之王”。在中国,新闻记者“无冕之王”的地位要树立起来。再不能出现县委书记追捕记者的丑闻。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我们要立的法,是保障新闻出版自由的法,而不是压制新闻出版自由的法。我们制定新闻出版法的目的是为了切实维护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对公共权力机构的监督权。什么时候我们有了这样一部法,中国的新闻出版事业才真正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


新闻出版自由是社会的净化剂,对官员的监督有特效。民主国家没有“纪委”和监察部,就靠媒体监督。给媒体松绑,就能管住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媒体是把贪官们见不得人的事曝光的载体,也是上达中央的“通天”管道。贪官最怕的无非就是这两条,一是曝光,二是通天,这两条的威力是其它监督方式不可替代的。我真不明白,若真反腐败,为什么放着全世界通行有效的方法不用,而又做秀创设反腐新机构?在纪委和监察部之外又设反贪局,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的党内反腐机构管不住党内的官员,官员监督官员,等于用白猫监督花猫,最后一块儿偷鱼吃,是靠不住的,多年来“越反越腐”就是证明。真想反腐败,就把对官员的监督交给群众,交给媒体。希望中央以此表明反腐败的诚意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


2010.3.27



注释:
1、李成瑞:《‘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载《中共党史研究》1997年2月号第14页。
2、极左派作家魏巍的文集《新语丝》2008年1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作为《晚霞文库》丛书出版,该书鼓吹“只有毛泽东思想才能救中国”,在第290页上责问:“到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应该不应该保留,你们征求过全国人民意见吗?”公然向胡锦涛挑战。文联〈简报〉第2期,赞扬魏巍“心之诚,情之切,言之重,令人感动。”这股极左思潮不容忽视。
3、《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胡绩伟:《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明镜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页。
5、钟沛璋 张博树:《推进新闻体制改革 重构现代新闻制度》。(钟沛璋,1982~1986年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局长。张博树,宪政研究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本文是作者提交2008年6月在上海复旦大学举行的“技术与制度:中国传媒改革开放30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主题论文。)
6、谷 翔:《舆论监督对防腐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炎黄春秋》2008年第11期。
7、凌其翰(1906~1992) 法学家。上海市人。震旦大学肄业。1927年赴比利时留学。1931年获布鲁塞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上海《申报》国际评论员兼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国民政府外交部礼宾司司长,驻法国大使馆公使。编着《出版法》。1949年10月参加驻法国大使馆部分人员通电起义。1950年回国。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外交学院兼职教授。民革中央监委常委。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主编《国际条约集》(1648—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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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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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mule    时间: 2010-3-2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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