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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送礼的“潜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zmtianpan    时间: 2010-3-18 00:34     标题: 送礼的“潜规则”

送礼的“潜规则”

                                               文/青莲

每次逢年过节或是遇到红白喜事,总有些人会哀叹:完了,口袋又要缩水了。

从短期来看,这毫无疑问是对的:口袋里有1000块钱,和把这1000块钱全当作礼金送出去,对个人的感受自然截然不同。但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基于人类数千年来的交往规则,以及我们内在的群体属性,“送礼”其实是件为赚不赔的事。

一个人为了装修房子,请了一只施工队。在双方近乎痛苦的谈判之后,终于敲定了工程的价格。接下来,那人自掏腰包,花了好几百块钱买了瓶好酒送给工头。

结果呢?他的房子装修得漂漂亮亮的,而且里面没有任何弄虚作假的事。

这就是那瓶酒的威力。实际上,要是把这瓶酒的价格直接放在工程款里,那基本上就算打了水漂——不会有什么效果。

为什么会这样?心理学家说:在还没有进化出法律的年代里(现在某些原始不落依然如此),礼物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发挥着中心作用。即使后来有了法律规范,送礼和收礼也基本上快变成了人的一种本能。送礼,某种程度上可以激发对方的积极感情。

在一次试验里,研究者花钱雇人来模仿老板和雇员。双方要经过招聘和应聘的过程来确定工资水平。不过在正式工作之前,老板找机会送了新雇员一个红包。这个红包并没有改变合约的条件,但结果如何呢?

根据试验的设定,雇员可以选择努力工作,也可以选择在没人看到的时候偷懒。此外,他还可以选择义务加班。结果证明,收到了红包的雇员工作更加努力,甚至会有义务加班的行为,以至于送出红包的老板挣到了比红包更多的钱。

这是因为,无论是酒还是额外的虹口,都利用了人们的礼物交换本能。多数人更喜欢拿到约定报酬以外的东西。

心理学家同时还发现,人们对于花费和好处很敏感。所以如果人们自愿付出一些努力,他所能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多。真正拿了礼金却不回礼的人,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都很少。而且只要有过一次这样的记录,以后他就很难再收到礼物,也不太会得到别人的善意了。

也许最常见,也最实用的“送礼”方式就是开车夹塞了。一般来说司机都很反感那些夹塞的人,因为在他们的感觉里,这些人是不劳而获的“小偷”,他们抢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位置。

但是有经验的司机却知道,要想夹塞,有时候仅仅用目光示意、微笑,或是打开车窗向对方摆摆手,都可以让其他司机又高兴又大方地让开位置。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目光的接触以及肢体语言给别人的感觉是好像要开始一段关系,从而刺激了其他司机送出好处的本能。

当其他司机把“位置”当作礼物送出时,尽管对方的内在潜意识其实是希望得到回报,但在城市里,对某个特定司机进行回报的几率基本上等于0。然而企图夹塞的司机会发现,借道变得容易了。

人们在平时掏礼金时很不情愿,这是因为“钱”是一种特殊的东西,它会使人们立刻联想到工资、消费品或是其他眼前的东西上去。然而从长远来看,“送礼”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而且也可以使自己与其他人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



                          ——本文刊登于《青年心理》总第97期42页,版权所有,转载请与本刊联系
作者: pctiger    时间: 2010-3-20 22:11

呵呵。。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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