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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重庆将选择天堂或者地狱? [打印本页]

作者: 66989    时间: 2010-3-17 20:25     标题: ZT...重庆将选择天堂或者地狱?

[原创]重庆将选择天堂或者地狱?



文章提交者:鱼刺



    民主制度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此外一切都是徒劳。比如现在呼声甚高的“废除《拆迁条例》”,我想问:废除了条例,就可以制止拆迁悲剧吗?不会的,只要权力不改变,制度不改变,这样的剥夺和悲剧就不会改变或者减少。所以对于重庆打黑,我也一向抱着冷眼的态度,往好处想:无论因为什么,打总比不打要好,打小黑也比放纵要好;打一打,毕竟还有点儿做事的表现和魄力。但是当我看到指控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冷笑了。


    古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咱们往往连十个月也耐不住。我不是说黎强不可以有罪,不可以是黑社会,实际上,在中国这样潜规则盛行的社会现实环境下,不说原罪,有权有钱的,揪出任何一个来查一查怕都难免,“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丝毫也不夸张。所以看咱们宣传的反腐举措,什么举报什么电子,都是扯淡,真想查,闭着眼随便点或者挨个来,一个也不会落空。


    话说远了,黎强有罪,我并不奇怪;但即使看控诉书,也是比较普通的,类似于原罪,所以单抓黎强,就有些奇怪;还要戴上“黑社会”的帽子,就明显不单单是法制了,权力报复或者杀鸡吓猴子,也都更有可能。对于现代文明法治来说:如果权力可以选择性执法,可以任意枉法,可以报复反对者,可以扼杀反对意见,可以使用法律如同双节棍,如果权力大于一切、权力决定一切……,法律到头来还是做为权力的工具而存在,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只要权力大于法律,我们就无以限制和保证权力的使用,而不受限制的权力一定会导致权力滥用,这是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的千古不变的定律。


    同样的,打黑发展到“律师门”的李庄事件,从目前的信息看,只有“眼神”这样的证据,当然断定李庄罪状尚显牵强和不足。但是实际上,做了十几年律师的李庄,我也敢肯定说他并不清白,因为中国社会和法制赤裸裸的现实,我们根本无从逃避。所以我敢假设一下:比如“眼神”、捞人还是其他罪状,尽管在法律上是不足的,但我个人仍然可以宁信其有。但是,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治罪李庄,就可以说法制纯洁公正,权力善意功德、魄力伟大了呢?当然不是,也绝对不是!道理和上述一样。


    如果治罪李庄,只是意在打击律师给予“重庆黑社会”提供的辩护,更轻易地把“打黑”做成铁案,这绝对是法治之耻,也是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因为每一个公民都有自辩或得到辩护的权利,哪怕他确实是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这是现代文明和法治的常识和基础。连律师都要打击,连辩护都不允许,这样的权力过于野蛮可怕。


    相反,如果重庆治罪李庄,是秉持法治和公正,容不得潜规则和违法行为,那当然更好。其实中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要想有所改观,还真的需要这样的棒喝与严厉。但同时,真正的法治和公正更需要将权力降服,也必须将权力容纳进来,也就是权力必须接受同样的法治与公正的考验。


    重庆如果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就必须清晰地表明:一、应以同样的法治精神和说服力处理李庄案件,比如更充分的证据和程序,而不是“眼神”和暗示;二、应考虑如何消除继任律师的辩护顾虑,真正依法落实全面的辩护支持;三、重庆法庭、检控方甚至政府,在处理所有涉黑案件中,更应该同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放在法治、纯洁、公开、公正的天平上,接受检验和考验。不要办“铁案”,也不要什么政治大局,只要真实、依法、公开、公正……,只有这样,对于净化已然不堪的法制和社会环境,重新塑造中国的法治之路,才可能是莫大之功的开拓和创造者。


    如果说:民主和谐,法治威严、纯洁,权力也服从于法律,就可以造就天堂的话;那么沦为权力工具的法制,则无论打黑扫黄,无论真假善恶,最终制造的都一定将是地狱。我不是迂腐的民主主义者,我不信奉“民主一定需要民主的方式去获得”,那是很愚蠢的。但是,我信奉社会定律,比如:“不受限制的权力一定会导致权力滥用”,“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铺就的”……。


    不受制约的权力是中国一切问题的总根源;民主制度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限制公权力、降服公权力,使之服从于民主与法治规则,是中国进步的唯一方向;也是最大多数的民众最大、最长远、最根本、最稳定的利益。


 


 


                                                                                                                                          鱼刺2009.12.20


作者: XIAOYZ    时间: 2010-3-17 21:13

沙发。嘿沙发
作者: ycel520    时间: 2010-3-17 21:46

重庆人民哭了
作者: 一大    时间: 2010-3-17 22:02

老南不如老西
作者: jacquse    时间: 2010-3-17 23:31

“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这话说到了点子上了,哈哈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0-3-18 01:33

把权力关进牢笼~~
作者: taotie52    时间: 2010-3-18 08:37

档中央说,薄熙来童鞋有点左了~~
作者: 66989    时间: 2010-3-18 12:26     标题: 回复 4# 一大 的帖子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哪有河南的事嘛 只有南瓜先生..南竽充数
作者: qdpan    时间: 2010-3-18 12:48     标题: 回复 8# 66989 的帖子

你还一个总工而已,丫老西都副总了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3-18 19:53

“民主一定需要民主的方式去获得” 这话的确很愚蠢。
作者: glooooomy    时间: 2010-3-18 19:59

应该说重庆跟天朝其他地方一样,本来就是地狱,只是第几层的问题。。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0-3-18 21:44

已专制的方式追求法制,缘木求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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